庐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用房装修、装饰工程监理采购文件(服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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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用房装修、装饰工程监理采购文件(服务类)

(略) 政府采购示范文本

庐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用房装修、装饰工程监理.docx采购文件

(服务类)

项目名称:庐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用房装修、装饰工程监理

采购 人:庐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诺金 (略)

2023年5月

目 录

第一章 采购公告(采购邀请)............................................................................ 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6

第三章 采购需求.................................................................................................. 21

(一)监理要求...................................................................................................... 21

(二)监理人需要自备的工作条件.......................................................................... 24

(三)委托人的其他要求......................................................................................... 25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27

第五章 采购合同.................................................................................................. 33

合同条款及格式........................................................................................................... 33

第一节 合同协议书.................................................................................................. 33

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 36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84

第八章 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97


第一章 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庐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用房装修、装饰工程监理

2.项目地点:庐江县

3.项目单位:庐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约 2940 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为对办公大楼及其他配套设施进行装修装饰,购置相关设备等。

5.资金来源:自筹

6.项目预算:3万元

7.项目类别:采购服务

8.标段(包别)划分:共分1个包,本次采购第1包。

供应商资格

1.具备住建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资质;

2.拟配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

采购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须自行在庐江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采购文件,无需报名。

采购时间及地点

1.采购时间:**日15时00分

2.采购地点:安徽诺金 (略) 三楼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截止时间:同采购时间

2.递交地点:安徽诺金 (略) 二楼办公室

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购人:庐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略) 庐江县

电 话:0551-*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诺金 (略)

地 址: (略) 庐江县

电 话:0551-*

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采购公告在庐江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2.供应商应合理安排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如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文件未递交至相应地点,视为未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3.1

采购人

详见公告

3.2

采购代理机构

详见公告

3.5

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采购

采购公告(采购邀请)

7.3

现场考察

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考察

8.1

询问截止时间

询问方式:电话询问

9.1

包别划分

不分包

14.1

采购有效期

90日历日

15.1

响应文件要求

纸质响应文件

15.3

采购现场提交的其他材料要求

纸质投标文件2份,密封提交(密封后在封套上加盖公章)。

16.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详见采购公告(采购邀请)

17.3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采购公告(采购邀请)

19.1

采购时间

详见采购公告(采购邀请)

采购地点

详见采购公告(采购邀请)

19.3

评审方法

详见第四章

24.1

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

采购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1-3家

确定成交供应商:

R采购人委托采购小组确定 □采购人确定

28.1

成交通知书发出的形式

书面

29.1

告知采购结果的形式

庐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采购结果公告

30.1

履约保证金

免收

31.1

成交服务费

(1)金额:4200元

R定额收取:人民币4200元

R按下列标准收取:

(1)支付方式:R转账/电汇

(2)收取单位:安徽诺金 (略)

(3)缴纳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前

34.3

质疑函递交方式、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递交方式:书面形式

接收部门:安徽诺金 (略)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庐江县

35

其他内容

/

35.1

关于联合体参加采购的相关约定

(1)联合体参加采购的,采购文件获取手续由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办理均可。

(2)联合体参加采购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见响应文件格式),相关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情况及采购文件要求提供。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注:已办理“三证合一”登记的,响应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即可。

35.2

社保证明材料

(如有)

本项目采购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为下述形式之一(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扫描件):

(1)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缴费记录截图;

(2)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

(3)经供应商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与供应商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可以代缴社保,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经采购小组确认。

(4) (略) 校,社保证明可以用以下任意一种:

①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教师证(须为本单位人员);

②医保证明材料。

(5)其他经采购小组认可的证明材料。

(6)法定代表人参与项目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即可。

35.3

本项目提供除采购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35.4

重要提示

(1)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期限内领取《成交通知书》,若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期限内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成交资格;

(2)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成交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成交资格。

(3)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存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人员进场开工,不履行供货、安装或服务义务等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4)成交供应商成交后被监管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不满足成交条件的,由采购人取消成交资格,并做好项目后续工作;

(5)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项目发生投诉、信访举报案件、履约存在争议时,拒绝协助配合执法部门调查案件的,采购人可以取消其成交资格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35.5

解释权

(1)构成本采购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

(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4)除采购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采购及响应文件提交阶段的规定,按采购公告、供应商须知、评审方法和标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二、供应商须知正文

1.适用范围

1.1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所述的服务项目采购。

2.定义

2.1服务:系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咨询、调研、评估、规划、设计、监理、审计、保险、租赁、印刷、维修、物业管理等。

2.2时限(年份、月份等)计算:系指从采购之日向前追溯X年/月(“X”为“一”及以后整数)起算。

2.3业绩:除非本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业绩系指符合本采购文件规定且已服务完毕的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 (略) (如母公司、控股公司、分公司、子公司、 (略) 等)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除非本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否则业绩均为已服务完毕的业绩,业绩时间均以合同签订之日为追溯节点。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

3.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4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分支机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

3.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3.4.2具备有关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3.4.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采购文件。

3.4.4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3.5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允许联合体参加采购,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3.5.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采购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采购。

3.5.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相关规定的条件。

3.5.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

3.5.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提交。

3.5.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5.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采购,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3.5.8对联合体参加采购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资格。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3.7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4.资金来源

4.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采购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

4.2项目预算金额或分项(或分包)预算金额见采购公告(采购邀请)。

5.采购费用

不论采购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其所有与准备和参加采购有关的费用。

6.适用法律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采购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

7.采购文件构成

7.1采购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采购需求

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

第五章采购合同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章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7.2采购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

7.3现场考察及相关事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4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

8.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8.1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内容有疑问,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进行或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8.2采购人可主动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问题时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8.3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供应商提供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8.4对于没有提出询问又参与了本项目采购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本采购文件(含澄清或修改的内容)

9.采购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9.1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参与其中某一个或多个分包的采购,成交包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

9.2无论采购文件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投服务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9.3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采购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响应文件均用中文表述。供应商随响应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9.4除采购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响应文件构成

10.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采购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相关内容。

10.2上述文件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

11.证明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1.1供应商应提交采购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1.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11.3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采购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

11.4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采购文件另有规定或说明,供应商对同一项目采购时,不得同时提供备选采购方案。

12.报价

12.1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采购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所有内容均应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采购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2.2供应商应在分项报价表上标明分项服务、伴随的货物和工程的价格(如适用)和总价,未标明的视同包含在采购报价中。

12.3除非采购文件另有规定或经采购人同意支付的,最后报价均不得高于采购文件(公告)列明的项目预算,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2.4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采购,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2.5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13.采购有效期

13.1采购有效期为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采购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在采购有效期内,供应商的采购保持有效,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采购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3.3为保证有充分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采购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采购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采购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4.响应文件的制作

14.1本项目要求提供纸质响应文件

14.2采购现场提交的其他材料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5.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递交。

15.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延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16.响应文件的提交、修改与撤回

16.1供应商应当在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纸质响应文件进行递交。

16.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时间递交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16.3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但属于采购小组在评审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采购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不在此列。

17.采购小组

17.1本项目将依法组建采购小组,采购小组成员由3人以上单数组成,采购小组及其成员应当依照采购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

17.2采购小组依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17.3采购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方法和标准推荐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18.响应文件的评审与采购

18.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采购。

18.2 采购采用评标办法详见采购文件。

18.3采购小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供应商独立进行评审。

19.3.1初审。采购小组对供应商必须满足和实质性响应的内容进行评审,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导致响应无效的,采购小组将以书面询标的方式告知有关供应商。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至评审结束前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相关查询由供应商自行承诺,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部分)

19.3.1.1不良信用记录指:(1)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略) 列入行贿犯罪档案;(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采购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9.3.1.2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19.3.1.3信用信息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在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初审依据。

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初审依据。

19.3.2采购。初审合格后,采购小组将按响应文件提交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采购,并给予所有参加采购的供应商平等的采购机会,如供应商未到采购现场的,视同放弃该权利。

19.3.3报价。采购结束后,采购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采购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19.4相关说明。

19.4.1为保证采购活动顺利进行,供应商可派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答疑;

19.4.2采购小组根据与供应商采购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采购文件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采购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经采购人代表确认作为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采购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采购的供应商。

19.4.3采购过程中,采购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19.4.4无论何种原因,即使供应商采购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的,采购小组可以视同其未提供。

19.4.5采购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19.5供应商授权代表对采购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20.终止采购

20.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终止采购采购,并将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1)有效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本次采购缺乏竞争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1.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更正

21.1采购小组将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1.2采购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询标)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如有询标,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需保持电话畅通,也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加询标。因授权代表联系不上、没有及时登录系统、未到采购现场等情形而无法接受采购小组询标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22.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最后报价也是签订合同的依据。

23.成交候选人的推荐原则及标准

23.1采购小组依据本项目采购文件所约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推荐成交候选人。最后报价相同的,则由采购小组投票决定。

24.确定成交候选人和成交供应商

24.1 采购小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确定成交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经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采购小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告。

25.编写评审报告

25.1评审报告是根据全体采购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评审报告由采购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采购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采购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

26.保密要求

26.1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6.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27.成交结果公告

27.1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购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相关平台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7.2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评审专家名单以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进行公告的内容。

28.成交通知书

28.1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8.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8.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9.告知采购结果

29.1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30.履约保证金

30.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30.2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1.成交服务费

31.1本项目成交服务费的收取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

32.签订合同

32.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

32.2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2.3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33.廉洁自律规定

33.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

33.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34.质疑的提出与接收

34.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4.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第八章)和《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

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34.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采购需求

前注:

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采购小组评审认可;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1

付款方式

当工程形象进度完成50%时,招标人向监理人支付合同价格35%监理费;当工程形象进度完成100%时,招标人向监理人支付合同价格70%监理费(含前期已支付的监理报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完工程决算后,招标人向监理人支付合同价格的97%监理费,余款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支付。

2

服务地点

庐江县

3

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4

服务期限

自开工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止。

(1) 监理要求

1. 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约 2940 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为对办公大楼及其他配套设施进行装修装饰,购置相关设备等。

监理范围及内容

(1)监理范围:上述工程招标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等全过程监理,包括该项目图纸审查、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审查、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照明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及其他配套建设等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以及建设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等。在项目实施中如有增减项,中标人的服务内容则相应予以增加或减少,并作为本次招标的组成部分,费用增减按合同约定执行。

(2)工程质量监理及检查验收标准、招标人的项目实施目标、拟采用的具体项目控制手段:

本工程以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书、技术联系单、各类试验报告、产品合格证书等有关资料和合同规定的条款为依据,按国家颁布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及监理大纲进行监理、检查、验收。

(3)工程安全监理职责: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监理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负责项目设施全过程的安全监管。

(4)承诺提供正常监理服务以外其他的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配合招标人办理报建、报批、报审、施工招标过程的技术服务、施工图纸复核、施工合同的拟定、洽谈以及施工许可证申请办理、工程现场前期的准备工作、设计协调、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初审、工程备案以及工期控制等全过程服务。

3. 监理依据:相关规范文件。

4. 监理人员和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1)人员要求:

人员岗位

数量

资历要求

总监

1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详见公告部分)

总监代表(标后提供)

1

具有房屋建 (略) 级及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专业监理工程师(标后提供)

1

具有房屋建 (略) 级及以上监理工程师资格

监理员(质量、安全)(标后提供)

1

具有监理员相关证书

资料员(标后提供)

1

/

注:人员配备通则:

1.表中所列监理人员配额及资格要求为最低限度,具体以规范、标准和主管部门要求为准,以上岗位必须专岗专职,一名监理人员只能在一个岗位上工作。且在本工程服务期内,除总监外不能在其他工程项目上重复任职。

2.各类助理人员配额由监理单位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项目实际情况提供。

3.安全岗位如配备国家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无须具备监理员或以上执业资格。

4.试验岗位如配备实验师或实验员,无须具备监理员或以上执业资格。

5.相近专业是指招标文件要求专业和投标文件配备专业之间为建设部、水利部、交通部等不同行业(部门)定义的具备同一或类似功能的专业关系,或要求专业的功能涵盖在配备专业之中。例如: (略) 政公用工程与交通部的道路与桥梁工程、绿化(要求专业)与市政公用工程或环境工程(配备专业)均为相近专业。

6.除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外,其余人员认可相近专业。

7.其他人员岗位要求,投标人中标后按本表要求配备,不作为资格审查要求。

(2)办公、通讯设施和试验检测仪器配备要求

编号

名 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办公室

数量根据项目需要配备

2

会议室

数量根据项目需要配备

3

宿舍

数量根据项目需要配备

4

电 脑

数量根据项目需要配备

5

复 印 机

数量根据项目需要配备

6

打 印 机

数量根据项目需要配备

7

影像设备

数量根据项目需要配备

保证拍摄

8

传 真 机

数量根据项目需要配备

9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数量根据项目需要配备

5. 其他要求

(1)监理人不得对本工程监理工作进行分包或转包。

(2)监理人必须按投标文件上确定的监理人员凭身份证、职称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上岗,若投标文件所承诺的监理人员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到场、或者各种证件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则视为违约,监理合同立即自行终止,并赔偿委托人损失。

(3)监理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用于本工程的仪器设备,必须与监理人员同时到场,并服务到工程竣工,否则视为违约,委托人有权拒绝支付监理费或终止合同。

(4)监理人员在责任期内的人身保险和人身伤害由监理人承担,委托人概不负责。

(5)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由监理工程师负责检验或试验。

(6)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监理工程师应代表发包人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7)监理单位对工程竣工结算必须认真进行初步审核,严格把关,并提交初步审核结果。对于经审计后确认监理单位初审价超过审计价10%以上的,(A-B)/B>10%时(其中:A指监理单位工程初审价,B指审定工程结算总造价),建设单位将追加超出部分款项10%的处罚,并由发包人在支付监理酬金时直接予以扣除。

(8)监理驻场服务期延长的,相关费用由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工程结算时费用不予增加。

(9)监理人必须做好其项目部职工宿舍及施工单位民工宿舍安置检查工作。监理人严格监督管理施工单位落实外来务工人员实名登记制度、“三车”专项整治工作、劳务公司管理,监理人未予以监督落实而造成负面影响的将处罚合同总价的0.5%违约金。

(10)*方对监理单位的罚款最高限额为中标监理服务费的20%,当罚至最高限额时,*方有权解除本监理合同。

(11)监理人员在责任期内的人身保险和人身伤害由监理人承担,委托人概不负责。

(12)办理施工许可证时,总监备案条件满足要求。若不能满足备案要求,招标人有权提出中标资格无效,解除服务关系,因此产生不利后果的,由投标人承担。

(13)以上各类处罚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14)严格执行《工程监理工作管理考核暂行办法》

(二)监理人需要自备的工作条件

1. 监理人自备的工作手册:规范标准、图集等

2. 监理人自备的办公设备:电脑、软件、投影、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等

3. 监理人自备的交通工具:出行车辆等

4. 监理人自备的现场办公设施:办公桌椅、文件柜等

5. 监理人自备的安全设施:安全帽、安全鞋、手电筒等

6. 监理人自备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工具

7. 监理人自备的试验用房、样品用房

(三)委托人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资质及本工程拟任总监、监理工程师资质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及项目说明规定。
(2)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验,具备相应监理技术装备及监理技术。
(3)各投标人必须按本工程的特点,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及工程监理大纲,其内容必须详尽。
(4)投标人须具备保证施工质量的监理管理体系。
(5)投标人在本工程中配备的监理工程师,须具有丰富的监理经验、身体健康、年龄适中、有良好职业道德的专职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6)承担本工程施工监理的监理机构须进驻现场,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常驻现场,所有监理人员(含总监)出勤率为100%,严格执行《 (略) 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考勤考核工作的通知》(建质函〔2012〕1413号)及《 (略) 住房城乡建设厅关 (略) 建筑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在岗考核和“两场”联动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建质函〔2012〕1151号)相关规定实行“IFA”考勤或其他技术手段考勤,未约定的责任追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关于印发庐江县建设工程质量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庐政[2012]8号)》相关规定执行。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人员到岗要求需参照庐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监理单位现场管理相关办法严格执行,否则业主有权进行处罚,直至清退出场。

(7)在建设过程中,中标人必须按投标时承诺配备的人员及时到位,配备专业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擅自更换或者减少上述人员。中标人中标后不得无故更换总监,若更换总监必须报请业主同意,并承担5000元违约处罚,且更换的总监必须符合或高于招标文件对总监的资格要求,若更换专业监理工程师,每更换1名承担1000元违约处罚。根据现场施工情况,保证监理人员每天到场数量,招标人有权根据监理现场人员到位情况,要求其增加专业人员,监理单位必须服从,否则,视同中标人违约,招标人有权中止合同履行。

(8)投标人中标后,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副总级别)、总监、总监代表及相关人员须按照招标人通知的具体时间、地点参加“首次见面约谈会”,上述人员须带上身份证明、社保证明、职业证书等相关文件参加身份核实。若上述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而缺席或迟到的,视为违约,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

(四)、报价要求

本项目报价采用总价包干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含完成招标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不再对中标价格另行调整。投标人投标前应进行现状调查及分析,各种风险须充分考虑。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变更等理由增加造价、调整报价。投标人中标及合同履约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对其进行变更或拒绝服务。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一、总则

本项目将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的相关要求及本章的规定评审。

二、评审方法

采购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初审,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初审表如下:

初审表

序号

评审指标

评审标准

格式及材料要求

1

营业执照

合法有效

提供有效的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的扫描件,应完整的体现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的全部内容。已办理“三证合一”登记的,响应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即可。联合体参加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

税务登记证

合法有效

3

不良信用记录查询

供应商不得存在供应商资格中的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详见供应商须知第19.3.1.1条要求

4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采购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签章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四

5

采购响应函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采购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签章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三

6

授权书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采购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签章

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的无需此件,提供身份证明即可。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五

7

供应商资质

符合供应商资格中的资质要求

提供符合供应商资格中要求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8

采购报价

符合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正文第12、22条要求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一、二

9

商务响应情况

符合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付款方式、服务期限、服务地点的要求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六

10

服务方案

符合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的要求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八

11

服务承诺

符合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的要求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九

12

其他要求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或采购文件列明的其他要求

初审指标通过标准:供应商必须通过初审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

2.2综合评分

2.2.1采购小组按照下表对进入综合评分的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2.2.2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类别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范围

商务、技术部分得分

监理范围、监理内容

监理范围、监理内容全面、重点突出,制度健全,有具体措施。(0≤合格<7分;7≤良好<14分;14≤优秀≤20分)内容未提供或无任何针对性、可行性,该小项不得分。

20分

工程质量、进度控制措施

工程质量、进度控制措施对策及监理建议。(0≤合格<7分;7≤良好<14分;14≤优秀≤20分)内容未提供或无任何针对性、可行性,该小项不得分。

20分

重点、难点及合理化建议

针对本工程的重点、难点的处理措施及合理化建议。(0≤合格<7分;7≤良好<14分;14≤优秀≤20分)内容未提供或无任何针对性、可行性,该小项不得分。

20分

价格分

(30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最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最后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后报价)×10%×100

2.2.3分值汇总

(1)采购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再将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进行汇总,得到该供应商的技术资信分之和。

(2)将每个供应商的技术资信分之和加上根据上述标准计算出的价格分,即为该供应商的综合总得分。

(3)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中标候选人。


第五章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参考范本

(服务类)

第一部分 合同书

项目名称 (分包项目须填写完整的分包号及分包名称)

*方(采购人):

*方(成交供应商):

签订地:

签订日期:年月日


庐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方)通过安徽诺金 (略) 组织的采购方式采购活动,经磋商小组评定,(成交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方)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方和*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1.1合同组成部分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

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

1.1.2成交通知书;

1.1.3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

1.1.4磋商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

1.2 服务

1.2.1服务名称:;

1.2.2服务内容:;

1.2.3服务质量:。

1.3 价款

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人民币元)。

分项价格:

序号

分项名称

分项价格

1

2

3

……

总价

1.4 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

1.4.1付款方式:;

1.4.2发票开具方式:。

1.5 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

1.5.1服务期限:;

1.5.2服务地点:;

1.5.3服务方式:。

1.6 违约责任

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方可要求*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方有权在要求*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方解除本合同;

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方可要求*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方有权在要求*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方解除本合同;

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

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6如果出现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导致*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方违约。

1.7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7.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

1.7. (略) 起诉。

1.8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

* 方: (单位盖章)*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


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

2.1 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

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价格。

2.1.3“服务”系指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

2.1.4“*方”系指与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

2.1.5“*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成交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方或者与*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方承担连带责任。

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

2.2 技术规范

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

2.3 知识产权

2.3.1*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

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4 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

2.4.1*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方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方的正常工作,*方应予积极配合;

2.4.2合同履行期间,*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

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

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

2.6.1*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方应予积极配合;

2.6.2*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

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

2.7 质量保证

2.7.1*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方,以便*方进行监督检查;

2.7.2*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方的监督检查。

2.8 延迟履行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方;*方收到*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

2.9 合同变更

2.9.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

2.9.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0合同转让和分包

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方同意,*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方应就分包项目向*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方承担连带责任。

2.11 不可抗力

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

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2.12税费

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

2.13*方破产

如果*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14 合同中止、终止

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5 检验和验收

2.15.1*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

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16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

2.16.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

2.16.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17履约保证金

2.17.1采购文件要求*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

2.17.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方;

2.17.3如果*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方要求*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2.18 合同份数

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

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

条款号

约定内容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庐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用房装修、装饰工程监理

【第包】

供应商:

年月日


一、报价表格式(本项目一次报价)

1-1 报价表

项目名称:庐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用房装修、装饰工程监理

供应商名称

采购范围

全部 / 第包

报价

(详见备注说明)

人民币大写:

备注说明

供应商签章:

日期:

注:

1.本表内容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包括了服务及其配套的设计、采购、制造、检测、试验、运输、保险、仓储、税费以及现场落地、安装及安装耗损、调试、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保障等所有费用。

2.特殊事项在备注中注明。

3.供应商应根据其响应文件中报价表的内容填写唱标信息,唱标信息不作为评审的依据。唱标信息与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



二、采购响应函

致:庐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安徽诺金 (略)

根据贵方的采购邀请公告,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

1.如我公司成交,我公司承诺愿意按采购文件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和成交服务费。按本次采购文件规定及最后报价承诺供货及安装。

2.我方根据本次采购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买方要求的日期内完成服务,并通过买方验收。

3.我方承诺报价低于同类货 (略) 场平均价格。

4.我方已详细审核本次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文件附件、参考资料、采购文件修改书或图纸(如有),我方正式认可并遵守本次采购文件,并对采购文件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5.我方同意从供应商须知规定的采购日期起遵循本采购文件,并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采购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6.我方承诺如采购保证金未在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前到达贵方指定的账户,我方采购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方承担,且承诺采购保证金转出账户真实有效。

7.我方同意按贵方要求在采购现场规定时间内向贵方提供与其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补充资料,否则,我方的响应文件可被贵方拒绝。

8.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采购。

9.我方同意采购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服务期限。

10.我方对响应文件中所提供资料、文件、证书及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供应商签章:

日期:


三、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1.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且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

2.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略) 列入行贿犯罪档案;

(3)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4)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符合采购公告有关要求。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签章:

日期:


四、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名称)授权(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我方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采购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提交响应文件、参与采购、签约等。供应商授权代表在采购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供应商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扫描件:

授权代表联系方式:(请填写手机号码)

特此声明。

供应商签章:

日期:

注:

1.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供应商授权代表,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的无需提供授权书,仅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


五、商务响应表

序号

商务条款

采购文件要求

供应商承诺

偏离说明

1

付款方式

2

服务地点

3

服务期限

供应商签章:

六、人员配备

(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七、服务方案

(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八、服务承诺

(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九、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我单位同意成交结果公告中公示以下主要成交标的信息并承诺:响应文件中

所提供的主要成交标的信息均真实有效。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

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供应商签章:

日期:

名称

庐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用房装修、装饰工程监理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备注:

1.表中所列内容为满足本项目要求的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2.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以上承诺情况(含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

务时间、服务标准),将按约定随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公告。

3.本页《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由供应商准确填写

十、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提供符合采购邀请(采购公告)、采购需求及评审方法和标准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

特别提示: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制作时可在此栏内上传采购文件要求上传的证明资料,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人员证书、资质证书、荣誉奖项等,应将上述证明材料制作成扫描件上传。


第八章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略) 政府采购示范文本

庐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用房装修、装饰工程监理.docx采购文件

(服务类)

项目名称:庐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用房装修、装饰工程监理

采购 人:庐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诺金 (略)

2023年5月

目 录

第一章 采购公告(采购邀请)............................................................................ 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6

第三章 采购需求.................................................................................................. 21

(一)监理要求...................................................................................................... 21

(二)监理人需要自备的工作条件.......................................................................... 24

(三)委托人的其他要求......................................................................................... 25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27

第五章 采购合同.................................................................................................. 33

合同条款及格式........................................................................................................... 33

第一节 合同协议书.................................................................................................. 33

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 36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84

第八章 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97


第一章 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庐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用房装修、装饰工程监理

2.项目地点:庐江县

3.项目单位:庐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约 2940 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为对办公大楼及其他配套设施进行装修装饰,购置相关设备等。

5.资金来源:自筹

6.项目预算:3万元

7.项目类别:采购服务

8.标段(包别)划分:共分1个包,本次采购第1包。

供应商资格

1.具备住建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资质;

2.拟配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

采购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须自行在庐江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采购文件,无需报名。

采购时间及地点

1.采购时间:**日15时00分

2.采购地点:安徽诺金 (略) 三楼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截止时间:同采购时间

2.递交地点:安徽诺金 (略) 二楼办公室

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购人:庐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略) 庐江县

电 话:0551-*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诺金 (略)

地 址: (略) 庐江县

电 话:0551-*

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采购公告在庐江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2.供应商应合理安排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如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文件未递交至相应地点,视为未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3.1

采购人

详见公告

3.2

采购代理机构

详见公告

3.5

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采购

采购公告(采购邀请)

7.3

现场考察

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考察

8.1

询问截止时间

询问方式:电话询问

9.1

包别划分

不分包

14.1

采购有效期

90日历日

15.1

响应文件要求

纸质响应文件

15.3

采购现场提交的其他材料要求

纸质投标文件2份,密封提交(密封后在封套上加盖公章)。

16.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详见采购公告(采购邀请)

17.3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采购公告(采购邀请)

19.1

采购时间

详见采购公告(采购邀请)

采购地点

详见采购公告(采购邀请)

19.3

评审方法

详见第四章

24.1

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

采购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1-3家

确定成交供应商:

R采购人委托采购小组确定 □采购人确定

28.1

成交通知书发出的形式

书面

29.1

告知采购结果的形式

庐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采购结果公告

30.1

履约保证金

免收

31.1

成交服务费

(1)金额:4200元

R定额收取:人民币4200元

R按下列标准收取:

(1)支付方式:R转账/电汇

(2)收取单位:安徽诺金 (略)

(3)缴纳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前

34.3

质疑函递交方式、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递交方式:书面形式

接收部门:安徽诺金 (略)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庐江县

35

其他内容

/

35.1

关于联合体参加采购的相关约定

(1)联合体参加采购的,采购文件获取手续由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办理均可。

(2)联合体参加采购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见响应文件格式),相关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情况及采购文件要求提供。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注:已办理“三证合一”登记的,响应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即可。

35.2

社保证明材料

(如有)

本项目采购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为下述形式之一(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扫描件):

(1)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缴费记录截图;

(2)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

(3)经供应商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与供应商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可以代缴社保,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经采购小组确认。

(4) (略) 校,社保证明可以用以下任意一种:

①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教师证(须为本单位人员);

②医保证明材料。

(5)其他经采购小组认可的证明材料。

(6)法定代表人参与项目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即可。

35.3

本项目提供除采购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35.4

重要提示

(1)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期限内领取《成交通知书》,若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期限内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成交资格;

(2)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成交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成交资格。

(3)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存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人员进场开工,不履行供货、安装或服务义务等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4)成交供应商成交后被监管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不满足成交条件的,由采购人取消成交资格,并做好项目后续工作;

(5)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项目发生投诉、信访举报案件、履约存在争议时,拒绝协助配合执法部门调查案件的,采购人可以取消其成交资格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35.5

解释权

(1)构成本采购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

(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4)除采购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采购及响应文件提交阶段的规定,按采购公告、供应商须知、评审方法和标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二、供应商须知正文

1.适用范围

1.1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所述的服务项目采购。

2.定义

2.1服务:系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咨询、调研、评估、规划、设计、监理、审计、保险、租赁、印刷、维修、物业管理等。

2.2时限(年份、月份等)计算:系指从采购之日向前追溯X年/月(“X”为“一”及以后整数)起算。

2.3业绩:除非本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业绩系指符合本采购文件规定且已服务完毕的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 (略) (如母公司、控股公司、分公司、子公司、 (略) 等)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除非本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否则业绩均为已服务完毕的业绩,业绩时间均以合同签订之日为追溯节点。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

3.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4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分支机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

3.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3.4.2具备有关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3.4.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采购文件。

3.4.4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3.5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允许联合体参加采购,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3.5.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采购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采购。

3.5.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相关规定的条件。

3.5.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

3.5.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提交。

3.5.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5.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采购,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3.5.8对联合体参加采购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资格。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3.7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4.资金来源

4.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采购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

4.2项目预算金额或分项(或分包)预算金额见采购公告(采购邀请)。

5.采购费用

不论采购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其所有与准备和参加采购有关的费用。

6.适用法律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采购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

7.采购文件构成

7.1采购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采购需求

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

第五章采购合同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章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7.2采购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

7.3现场考察及相关事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4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

8.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8.1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内容有疑问,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进行或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8.2采购人可主动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问题时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8.3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供应商提供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8.4对于没有提出询问又参与了本项目采购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本采购文件(含澄清或修改的内容)

9.采购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9.1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参与其中某一个或多个分包的采购,成交包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

9.2无论采购文件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投服务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9.3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采购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响应文件均用中文表述。供应商随响应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9.4除采购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响应文件构成

10.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采购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相关内容。

10.2上述文件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

11.证明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1.1供应商应提交采购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1.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11.3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采购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

11.4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采购文件另有规定或说明,供应商对同一项目采购时,不得同时提供备选采购方案。

12.报价

12.1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采购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所有内容均应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采购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2.2供应商应在分项报价表上标明分项服务、伴随的货物和工程的价格(如适用)和总价,未标明的视同包含在采购报价中。

12.3除非采购文件另有规定或经采购人同意支付的,最后报价均不得高于采购文件(公告)列明的项目预算,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2.4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采购,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2.5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13.采购有效期

13.1采购有效期为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采购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在采购有效期内,供应商的采购保持有效,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采购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3.3为保证有充分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采购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采购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采购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4.响应文件的制作

14.1本项目要求提供纸质响应文件

14.2采购现场提交的其他材料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5.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递交。

15.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延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16.响应文件的提交、修改与撤回

16.1供应商应当在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纸质响应文件进行递交。

16.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时间递交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16.3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但属于采购小组在评审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采购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不在此列。

17.采购小组

17.1本项目将依法组建采购小组,采购小组成员由3人以上单数组成,采购小组及其成员应当依照采购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

17.2采购小组依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17.3采购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方法和标准推荐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18.响应文件的评审与采购

18.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采购。

18.2 采购采用评标办法详见采购文件。

18.3采购小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供应商独立进行评审。

19.3.1初审。采购小组对供应商必须满足和实质性响应的内容进行评审,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导致响应无效的,采购小组将以书面询标的方式告知有关供应商。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至评审结束前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相关查询由供应商自行承诺,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部分)

19.3.1.1不良信用记录指:(1)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略) 列入行贿犯罪档案;(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采购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9.3.1.2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19.3.1.3信用信息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在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初审依据。

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初审依据。

19.3.2采购。初审合格后,采购小组将按响应文件提交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采购,并给予所有参加采购的供应商平等的采购机会,如供应商未到采购现场的,视同放弃该权利。

19.3.3报价。采购结束后,采购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采购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19.4相关说明。

19.4.1为保证采购活动顺利进行,供应商可派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答疑;

19.4.2采购小组根据与供应商采购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采购文件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采购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经采购人代表确认作为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采购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采购的供应商。

19.4.3采购过程中,采购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19.4.4无论何种原因,即使供应商采购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的,采购小组可以视同其未提供。

19.4.5采购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19.5供应商授权代表对采购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20.终止采购

20.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终止采购采购,并将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1)有效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本次采购缺乏竞争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1.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更正

21.1采购小组将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1.2采购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询标)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如有询标,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需保持电话畅通,也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加询标。因授权代表联系不上、没有及时登录系统、未到采购现场等情形而无法接受采购小组询标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22.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最后报价也是签订合同的依据。

23.成交候选人的推荐原则及标准

23.1采购小组依据本项目采购文件所约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推荐成交候选人。最后报价相同的,则由采购小组投票决定。

24.确定成交候选人和成交供应商

24.1 采购小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确定成交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经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采购小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告。

25.编写评审报告

25.1评审报告是根据全体采购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评审报告由采购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采购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采购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

26.保密要求

26.1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6.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27.成交结果公告

27.1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购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相关平台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7.2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评审专家名单以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进行公告的内容。

28.成交通知书

28.1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8.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8.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9.告知采购结果

29.1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30.履约保证金

30.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30.2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1.成交服务费

31.1本项目成交服务费的收取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

32.签订合同

32.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

32.2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2.3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33.廉洁自律规定

33.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

33.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34.质疑的提出与接收

34.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4.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第八章)和《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

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34.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采购需求

前注:

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采购小组评审认可;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1

付款方式

当工程形象进度完成50%时,招标人向监理人支付合同价格35%监理费;当工程形象进度完成100%时,招标人向监理人支付合同价格70%监理费(含前期已支付的监理报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完工程决算后,招标人向监理人支付合同价格的97%监理费,余款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支付。

2

服务地点

庐江县

3

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4

服务期限

自开工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止。

(1) 监理要求

1. 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约 2940 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为对办公大楼及其他配套设施进行装修装饰,购置相关设备等。

监理范围及内容

(1)监理范围:上述工程招标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等全过程监理,包括该项目图纸审查、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审查、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照明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及其他配套建设等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以及建设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等。在项目实施中如有增减项,中标人的服务内容则相应予以增加或减少,并作为本次招标的组成部分,费用增减按合同约定执行。

(2)工程质量监理及检查验收标准、招标人的项目实施目标、拟采用的具体项目控制手段:

本工程以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书、技术联系单、各类试验报告、产品合格证书等有关资料和合同规定的条款为依据,按国家颁布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及监理大纲进行监理、检查、验收。

(3)工程安全监理职责: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监理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负责项目设施全过程的安全监管。

(4)承诺提供正常监理服务以外其他的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配合招标人办理报建、报批、报审、施工招标过程的技术服务、施工图纸复核、施工合同的拟定、洽谈以及施工许可证申请办理、工程现场前期的准备工作、设计协调、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初审、工程备案以及工期控制等全过程服务。

3. 监理依据:相关规范文件。

4. 监理人员和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1)人员要求:

人员岗位

数量

资历要求

总监

1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详见公告部分)

总监代表(标后提供)

1

具有房屋建 (略) 级及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专业监理工程师(标后提供)

1

具有房屋建 (略) 级及以上监理工程师资格

监理员(质量、安全)(标后提供)

1

具有监理员相关证书

资料员(标后提供)

1

/

注:人员配备通则:

1.表中所列监理人员配额及资格要求为最低限度,具体以规范、标准和主管部门要求为准,以上岗位必须专岗专职,一名监理人员只能在一个岗位上工作。且在本工程服务期内,除总监外不能在其他工程项目上重复任职。

2.各类助理人员配额由监理单位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项目实际情况提供。

3.安全岗位如配备国家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无须具备监理员或以上执业资格。

4.试验岗位如配备实验师或实验员,无须具备监理员或以上执业资格。

5.相近专业是指招标文件要求专业和投标文件配备专业之间为建设部、水利部、交通部等不同行业(部门)定义的具备同一或类似功能的专业关系,或要求专业的功能涵盖在配备专业之中。例如: (略) 政公用工程与交通部的道路与桥梁工程、绿化(要求专业)与市政公用工程或环境工程(配备专业)均为相近专业。

6.除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外,其余人员认可相近专业。

7.其他人员岗位要求,投标人中标后按本表要求配备,不作为资格审查要求。

(2)办公、通讯设施和试验检测仪器配备要求

编号

名 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办公室

数量根据项目需要配备

2

会议室

数量根据项目需要配备

3

宿舍

数量根据项目需要配备

4

电 脑

数量根据项目需要配备

5

复 印 机

数量根据项目需要配备

6

打 印 机

数量根据项目需要配备

7

影像设备

数量根据项目需要配备

保证拍摄

8

传 真 机

数量根据项目需要配备

9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数量根据项目需要配备

5. 其他要求

(1)监理人不得对本工程监理工作进行分包或转包。

(2)监理人必须按投标文件上确定的监理人员凭身份证、职称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上岗,若投标文件所承诺的监理人员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到场、或者各种证件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则视为违约,监理合同立即自行终止,并赔偿委托人损失。

(3)监理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用于本工程的仪器设备,必须与监理人员同时到场,并服务到工程竣工,否则视为违约,委托人有权拒绝支付监理费或终止合同。

(4)监理人员在责任期内的人身保险和人身伤害由监理人承担,委托人概不负责。

(5)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由监理工程师负责检验或试验。

(6)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监理工程师应代表发包人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7)监理单位对工程竣工结算必须认真进行初步审核,严格把关,并提交初步审核结果。对于经审计后确认监理单位初审价超过审计价10%以上的,(A-B)/B>10%时(其中:A指监理单位工程初审价,B指审定工程结算总造价),建设单位将追加超出部分款项10%的处罚,并由发包人在支付监理酬金时直接予以扣除。

(8)监理驻场服务期延长的,相关费用由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工程结算时费用不予增加。

(9)监理人必须做好其项目部职工宿舍及施工单位民工宿舍安置检查工作。监理人严格监督管理施工单位落实外来务工人员实名登记制度、“三车”专项整治工作、劳务公司管理,监理人未予以监督落实而造成负面影响的将处罚合同总价的0.5%违约金。

(10)*方对监理单位的罚款最高限额为中标监理服务费的20%,当罚至最高限额时,*方有权解除本监理合同。

(11)监理人员在责任期内的人身保险和人身伤害由监理人承担,委托人概不负责。

(12)办理施工许可证时,总监备案条件满足要求。若不能满足备案要求,招标人有权提出中标资格无效,解除服务关系,因此产生不利后果的,由投标人承担。

(13)以上各类处罚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14)严格执行《工程监理工作管理考核暂行办法》

(二)监理人需要自备的工作条件

1. 监理人自备的工作手册:规范标准、图集等

2. 监理人自备的办公设备:电脑、软件、投影、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等

3. 监理人自备的交通工具:出行车辆等

4. 监理人自备的现场办公设施:办公桌椅、文件柜等

5. 监理人自备的安全设施:安全帽、安全鞋、手电筒等

6. 监理人自备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工具

7. 监理人自备的试验用房、样品用房

(三)委托人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资质及本工程拟任总监、监理工程师资质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及项目说明规定。
(2)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验,具备相应监理技术装备及监理技术。
(3)各投标人必须按本工程的特点,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及工程监理大纲,其内容必须详尽。
(4)投标人须具备保证施工质量的监理管理体系。
(5)投标人在本工程中配备的监理工程师,须具有丰富的监理经验、身体健康、年龄适中、有良好职业道德的专职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6)承担本工程施工监理的监理机构须进驻现场,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常驻现场,所有监理人员(含总监)出勤率为100%,严格执行《 (略) 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考勤考核工作的通知》(建质函〔2012〕1413号)及《 (略) 住房城乡建设厅关 (略) 建筑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在岗考核和“两场”联动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建质函〔2012〕1151号)相关规定实行“IFA”考勤或其他技术手段考勤,未约定的责任追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关于印发庐江县建设工程质量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庐政[2012]8号)》相关规定执行。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人员到岗要求需参照庐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监理单位现场管理相关办法严格执行,否则业主有权进行处罚,直至清退出场。

(7)在建设过程中,中标人必须按投标时承诺配备的人员及时到位,配备专业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擅自更换或者减少上述人员。中标人中标后不得无故更换总监,若更换总监必须报请业主同意,并承担5000元违约处罚,且更换的总监必须符合或高于招标文件对总监的资格要求,若更换专业监理工程师,每更换1名承担1000元违约处罚。根据现场施工情况,保证监理人员每天到场数量,招标人有权根据监理现场人员到位情况,要求其增加专业人员,监理单位必须服从,否则,视同中标人违约,招标人有权中止合同履行。

(8)投标人中标后,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副总级别)、总监、总监代表及相关人员须按照招标人通知的具体时间、地点参加“首次见面约谈会”,上述人员须带上身份证明、社保证明、职业证书等相关文件参加身份核实。若上述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而缺席或迟到的,视为违约,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

(四)、报价要求

本项目报价采用总价包干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含完成招标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不再对中标价格另行调整。投标人投标前应进行现状调查及分析,各种风险须充分考虑。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变更等理由增加造价、调整报价。投标人中标及合同履约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对其进行变更或拒绝服务。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一、总则

本项目将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的相关要求及本章的规定评审。

二、评审方法

采购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初审,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初审表如下:

初审表

序号

评审指标

评审标准

格式及材料要求

1

营业执照

合法有效

提供有效的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的扫描件,应完整的体现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的全部内容。已办理“三证合一”登记的,响应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即可。联合体参加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

税务登记证

合法有效

3

不良信用记录查询

供应商不得存在供应商资格中的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详见供应商须知第19.3.1.1条要求

4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采购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签章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四

5

采购响应函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采购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签章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三

6

授权书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采购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签章

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的无需此件,提供身份证明即可。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五

7

供应商资质

符合供应商资格中的资质要求

提供符合供应商资格中要求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8

采购报价

符合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正文第12、22条要求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一、二

9

商务响应情况

符合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付款方式、服务期限、服务地点的要求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六

10

服务方案

符合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的要求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八

11

服务承诺

符合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的要求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九

12

其他要求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或采购文件列明的其他要求

初审指标通过标准:供应商必须通过初审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

2.2综合评分

2.2.1采购小组按照下表对进入综合评分的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2.2.2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类别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范围

商务、技术部分得分

监理范围、监理内容

监理范围、监理内容全面、重点突出,制度健全,有具体措施。(0≤合格<7分;7≤良好<14分;14≤优秀≤20分)内容未提供或无任何针对性、可行性,该小项不得分。

20分

工程质量、进度控制措施

工程质量、进度控制措施对策及监理建议。(0≤合格<7分;7≤良好<14分;14≤优秀≤20分)内容未提供或无任何针对性、可行性,该小项不得分。

20分

重点、难点及合理化建议

针对本工程的重点、难点的处理措施及合理化建议。(0≤合格<7分;7≤良好<14分;14≤优秀≤20分)内容未提供或无任何针对性、可行性,该小项不得分。

20分

价格分

(30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最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最后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后报价)×10%×100

2.2.3分值汇总

(1)采购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再将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进行汇总,得到该供应商的技术资信分之和。

(2)将每个供应商的技术资信分之和加上根据上述标准计算出的价格分,即为该供应商的综合总得分。

(3)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中标候选人。


第五章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参考范本

(服务类)

第一部分 合同书

项目名称 (分包项目须填写完整的分包号及分包名称)

*方(采购人):

*方(成交供应商):

签订地:

签订日期:年月日


庐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方)通过安徽诺金 (略) 组织的采购方式采购活动,经磋商小组评定,(成交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方)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方和*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1.1合同组成部分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

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

1.1.2成交通知书;

1.1.3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

1.1.4磋商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

1.2 服务

1.2.1服务名称:;

1.2.2服务内容:;

1.2.3服务质量:。

1.3 价款

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人民币元)。

分项价格:

序号

分项名称

分项价格

1

2

3

……

总价

1.4 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

1.4.1付款方式:;

1.4.2发票开具方式:。

1.5 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

1.5.1服务期限:;

1.5.2服务地点:;

1.5.3服务方式:。

1.6 违约责任

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方可要求*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方有权在要求*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方解除本合同;

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方可要求*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方有权在要求*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方解除本合同;

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

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6如果出现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导致*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方违约。

1.7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7.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

1.7. (略) 起诉。

1.8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

* 方: (单位盖章)*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


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

2.1 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

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价格。

2.1.3“服务”系指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

2.1.4“*方”系指与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

2.1.5“*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成交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方或者与*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方承担连带责任。

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

2.2 技术规范

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

2.3 知识产权

2.3.1*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

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4 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

2.4.1*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方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方的正常工作,*方应予积极配合;

2.4.2合同履行期间,*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

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

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

2.6.1*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方应予积极配合;

2.6.2*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

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

2.7 质量保证

2.7.1*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方,以便*方进行监督检查;

2.7.2*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方的监督检查。

2.8 延迟履行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方;*方收到*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

2.9 合同变更

2.9.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

2.9.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0合同转让和分包

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方同意,*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方应就分包项目向*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方承担连带责任。

2.11 不可抗力

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

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2.12税费

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

2.13*方破产

如果*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14 合同中止、终止

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5 检验和验收

2.15.1*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

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16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

2.16.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

2.16.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17履约保证金

2.17.1采购文件要求*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

2.17.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方;

2.17.3如果*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方要求*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2.18 合同份数

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

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

条款号

约定内容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庐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用房装修、装饰工程监理

【第包】

供应商:

年月日


一、报价表格式(本项目一次报价)

1-1 报价表

项目名称:庐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用房装修、装饰工程监理

供应商名称

采购范围

全部 / 第包

报价

(详见备注说明)

人民币大写:

备注说明

供应商签章:

日期:

注:

1.本表内容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包括了服务及其配套的设计、采购、制造、检测、试验、运输、保险、仓储、税费以及现场落地、安装及安装耗损、调试、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保障等所有费用。

2.特殊事项在备注中注明。

3.供应商应根据其响应文件中报价表的内容填写唱标信息,唱标信息不作为评审的依据。唱标信息与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



二、采购响应函

致:庐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安徽诺金 (略)

根据贵方的采购邀请公告,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

1.如我公司成交,我公司承诺愿意按采购文件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和成交服务费。按本次采购文件规定及最后报价承诺供货及安装。

2.我方根据本次采购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买方要求的日期内完成服务,并通过买方验收。

3.我方承诺报价低于同类货 (略) 场平均价格。

4.我方已详细审核本次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文件附件、参考资料、采购文件修改书或图纸(如有),我方正式认可并遵守本次采购文件,并对采购文件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5.我方同意从供应商须知规定的采购日期起遵循本采购文件,并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采购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6.我方承诺如采购保证金未在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前到达贵方指定的账户,我方采购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方承担,且承诺采购保证金转出账户真实有效。

7.我方同意按贵方要求在采购现场规定时间内向贵方提供与其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补充资料,否则,我方的响应文件可被贵方拒绝。

8.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采购。

9.我方同意采购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服务期限。

10.我方对响应文件中所提供资料、文件、证书及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供应商签章:

日期:


三、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1.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且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

2.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略) 列入行贿犯罪档案;

(3)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4)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符合采购公告有关要求。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签章:

日期:


四、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名称)授权(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我方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采购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提交响应文件、参与采购、签约等。供应商授权代表在采购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供应商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扫描件:

授权代表联系方式:(请填写手机号码)

特此声明。

供应商签章:

日期:

注:

1.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供应商授权代表,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的无需提供授权书,仅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


五、商务响应表

序号

商务条款

采购文件要求

供应商承诺

偏离说明

1

付款方式

2

服务地点

3

服务期限

供应商签章:

六、人员配备

(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七、服务方案

(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八、服务承诺

(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九、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我单位同意成交结果公告中公示以下主要成交标的信息并承诺:响应文件中

所提供的主要成交标的信息均真实有效。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

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供应商签章:

日期:

名称

庐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用房装修、装饰工程监理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备注:

1.表中所列内容为满足本项目要求的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2.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以上承诺情况(含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

务时间、服务标准),将按约定随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公告。

3.本页《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由供应商准确填写

十、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提供符合采购邀请(采购公告)、采购需求及评审方法和标准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

特别提示: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制作时可在此栏内上传采购文件要求上传的证明资料,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人员证书、资质证书、荣誉奖项等,应将上述证明材料制作成扫描件上传。


第八章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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