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5月8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利用年产1000吨1-(4-氯苯基)-3-吡唑醇生产装置改造生产(取代)苯基单异氰酸酯系列产品及甲基丙烯酸缩水甘油酯(GMA)项目

内容
 
发送至邮箱

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5月8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利用年产1000吨1-(4-氯苯基)-3-吡唑醇生产装置改造生产(取代)苯基单异氰酸酯系列产品及甲基丙烯酸缩水甘油酯(GMA)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8日~2023年5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429-*

传真:0429-*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利用年产1000吨1-(4-氯苯基)-3-吡唑醇生产装置改造生产(取代)苯基单异氰酸酯系列产品及*基*烯酸缩水甘油酯(GMA)项目

葫芦岛 (略)

葫芦岛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白马片区

辽宁华一环境

咨询事务所

有限公司

利用原有的年产1000吨1-(4-氯苯基)-3-吡唑醇生产装置改造生产(取代)苯基单异氰酸酯系列产品及*基*烯酸缩水甘油酯(GMA)产品,对戊类仓库及相关公辅设施进行升级改造。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38%。

1、施工期:落实施工期大气、废水、施工噪声及施工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减缓对区域环境的不利影响。

2、废气:

(1)GMA生产线的干燥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

(2)GMA生产线的酯化、精馏及蒸馏尾气、环己基异氰酸酯生产线的蒸馏及精馏尾气、对氯苯基异氰酸酯生产线的蒸馏及精馏尾气、3,4二氯苯基异氰酸酯生产线的蒸馏及精馏尾气分别经冷凝预处理后,一并采用“二级降膜+二级碱吸收+碱喷淋+二级活性炭”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

(3)环己基异氰酸酯生产线的成盐反应、脱水分层及合成反应工序废气、对氯苯基异氰酸酯生产线的合成反应废气、3,4二氯苯基异氰酸酯生产线合成反应尾气、分别经冷凝预处理后,一并采用“水喷射+二级降膜+光气吸收塔+二级碱吸收+碱喷淋+二级活性炭”净化处理达标排放;

(4)1#危废库尾气、2#危废库废气、本期罐区呼吸废气、本期车间废气一并采用“二级冷凝+二级碱洗+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

(5)污水处理站废气收集后采用“碱吸收+活性炭吸附”净化处理后排放。氯苯胺车间3,4-二氯苯胺碱洗釜投料废气收集后与硝化废气一并采用“一级水洗+一级碱洗”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对氯苯胺车间及氯苯胺车间废气收集后,采用“二级冷凝+活性炭吸附装置(与精馏废气共用)”净化处理后排放。五期罐区*苯储罐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净化预处理后,与氯苯氨车间精馏废气一并采用“二级冷凝+活性炭”净化处理。

(6)全面落实废气无组织排放管控要求。

3、废水:工艺废水、尾气吸收装置废水、化验室废水、初期雨水、事故废水及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员工生活污水共同排至扩建后的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再经一企一管排至葫 (略) 深度处理。

4、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5、固废:严格危险废物全流程监管。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

6、地下水及土壤:严格落实源头控制、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及土壤造成不利影响。

7、环境风险: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应急演练及区域应急联动,切实提高事故状态下污染控制和风险防范能力,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污染事故。

公众参与:项目公众参与采取了媒体(网络、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8日~2023年5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429-*

传真:0429-*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利用年产1000吨1-(4-氯苯基)-3-吡唑醇生产装置改造生产(取代)苯基单异氰酸酯系列产品及*基*烯酸缩水甘油酯(GMA)项目

葫芦岛 (略)

葫芦岛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白马片区

辽宁华一环境

咨询事务所

有限公司

利用原有的年产1000吨1-(4-氯苯基)-3-吡唑醇生产装置改造生产(取代)苯基单异氰酸酯系列产品及*基*烯酸缩水甘油酯(GMA)产品,对戊类仓库及相关公辅设施进行升级改造。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38%。

1、施工期:落实施工期大气、废水、施工噪声及施工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减缓对区域环境的不利影响。

2、废气:

(1)GMA生产线的干燥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

(2)GMA生产线的酯化、精馏及蒸馏尾气、环己基异氰酸酯生产线的蒸馏及精馏尾气、对氯苯基异氰酸酯生产线的蒸馏及精馏尾气、3,4二氯苯基异氰酸酯生产线的蒸馏及精馏尾气分别经冷凝预处理后,一并采用“二级降膜+二级碱吸收+碱喷淋+二级活性炭”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

(3)环己基异氰酸酯生产线的成盐反应、脱水分层及合成反应工序废气、对氯苯基异氰酸酯生产线的合成反应废气、3,4二氯苯基异氰酸酯生产线合成反应尾气、分别经冷凝预处理后,一并采用“水喷射+二级降膜+光气吸收塔+二级碱吸收+碱喷淋+二级活性炭”净化处理达标排放;

(4)1#危废库尾气、2#危废库废气、本期罐区呼吸废气、本期车间废气一并采用“二级冷凝+二级碱洗+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

(5)污水处理站废气收集后采用“碱吸收+活性炭吸附”净化处理后排放。氯苯胺车间3,4-二氯苯胺碱洗釜投料废气收集后与硝化废气一并采用“一级水洗+一级碱洗”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对氯苯胺车间及氯苯胺车间废气收集后,采用“二级冷凝+活性炭吸附装置(与精馏废气共用)”净化处理后排放。五期罐区*苯储罐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净化预处理后,与氯苯氨车间精馏废气一并采用“二级冷凝+活性炭”净化处理。

(6)全面落实废气无组织排放管控要求。

3、废水:工艺废水、尾气吸收装置废水、化验室废水、初期雨水、事故废水及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员工生活污水共同排至扩建后的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再经一企一管排至葫 (略) 深度处理。

4、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5、固废:严格危险废物全流程监管。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

6、地下水及土壤:严格落实源头控制、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及土壤造成不利影响。

7、环境风险: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应急演练及区域应急联动,切实提高事故状态下污染控制和风险防范能力,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污染事故。

公众参与:项目公众参与采取了媒体(网络、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