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4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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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4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26日-2023年5月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

通讯地址: (略) 水磨沟区龙盛街益民大厦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国能乌鲁木 (略) (略) 2021-2022年保障性并网100MW风电项目110KV送出工程

新 (略) 乌鲁木齐县

国能乌鲁木 (略)

中煤科工重 (略) (集团)有限公司

投资4500万元(环保投资97万元), (略) 乌鲁木齐县建设1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线路起 (略) 2021-2022年保障性并网100兆瓦风电项目110千伏升压站(坐标:北纬43°31′10.759″,东经87°41′50.446″),止于华电盐湖南220千伏升压汇集站(坐标:北纬43°22′02.373″,东经88°04′16.153″)。线路路径全长约44千米,采用单回路架设;杆塔175基,其中单回路直线塔146基,单回路转角塔28基,双回路耐张塔1基;导线采用JL/G1A-240/30型钢芯铝绞线,三角排列,全线架设复合光缆双地线,配套建设通信工程。

(一)项目建设过程中须做好扬尘污染控制工作,对堆放物料进行有效覆盖及围挡,运输散装物料车辆须进行封闭,土方开挖施工须避开大风天气,施工期扬尘排放及管控要求需符 (略) 《建筑施工扬尘排放标准》(DB6501/T 030-2022)相关要求。

(二)在施工、安装及检修过程中,各类车辆须在场内运输道路上行驶,避免随意到处碾压,严禁随意开辟便道、破坏区域内植被,避免引起局部风蚀、造成水土流失。

(三)工程弃方用于场内道路路基和场地平整,多余弃方用于塔基护坡;施工结束后,对所有施工迹地要进行清理、平整压实,恢复植被。

(四)施工营地建设防渗污水收集池,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污水收集池,定期拉运至就近污水处理站处理;项目使用商业混凝土,不得在现场搅拌生产。

(五)项目施工过程中,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应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确保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六)输电线路两侧工频电场强度及磁感应强度需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关要求,线路沿线悬挂警示标示。

(七)工程线路沿线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八)施工及后期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塔基废弃材料进行分类回收再利用。项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 (略) 生活垃圾收运单位集中处置。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26日-2023年5月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

通讯地址: (略) 水磨沟区龙盛街益民大厦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国能乌鲁木 (略) (略) 2021-2022年保障性并网100MW风电项目110KV送出工程

新 (略) 乌鲁木齐县

国能乌鲁木 (略)

中煤科工重 (略) (集团)有限公司

投资4500万元(环保投资97万元), (略) 乌鲁木齐县建设1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线路起 (略) 2021-2022年保障性并网100兆瓦风电项目110千伏升压站(坐标:北纬43°31′10.759″,东经87°41′50.446″),止于华电盐湖南220千伏升压汇集站(坐标:北纬43°22′02.373″,东经88°04′16.153″)。线路路径全长约44千米,采用单回路架设;杆塔175基,其中单回路直线塔146基,单回路转角塔28基,双回路耐张塔1基;导线采用JL/G1A-240/30型钢芯铝绞线,三角排列,全线架设复合光缆双地线,配套建设通信工程。

(一)项目建设过程中须做好扬尘污染控制工作,对堆放物料进行有效覆盖及围挡,运输散装物料车辆须进行封闭,土方开挖施工须避开大风天气,施工期扬尘排放及管控要求需符 (略) 《建筑施工扬尘排放标准》(DB6501/T 030-2022)相关要求。

(二)在施工、安装及检修过程中,各类车辆须在场内运输道路上行驶,避免随意到处碾压,严禁随意开辟便道、破坏区域内植被,避免引起局部风蚀、造成水土流失。

(三)工程弃方用于场内道路路基和场地平整,多余弃方用于塔基护坡;施工结束后,对所有施工迹地要进行清理、平整压实,恢复植被。

(四)施工营地建设防渗污水收集池,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污水收集池,定期拉运至就近污水处理站处理;项目使用商业混凝土,不得在现场搅拌生产。

(五)项目施工过程中,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应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确保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六)输电线路两侧工频电场强度及磁感应强度需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关要求,线路沿线悬挂警示标示。

(七)工程线路沿线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八)施工及后期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塔基废弃材料进行分类回收再利用。项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 (略) 生活垃圾收运单位集中处置。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26日-2023年5月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

通讯地址: (略) 水磨沟区龙盛街益民大厦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国能乌鲁木 (略) (略) 2021-2022年保障性并网100MW风电项目110KV送出工程

新 (略) 乌鲁木齐县

国能乌鲁木 (略)

中煤科工重 (略) (集团)有限公司

投资4500万元(环保投资97万元), (略) 乌鲁木齐县建设1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线路起 (略) 2021-2022年保障性并网100兆瓦风电项目110千伏升压站(坐标:北纬43°31′10.759″,东经87°41′50.446″),止于华电盐湖南220千伏升压汇集站(坐标:北纬43°22′02.373″,东经88°04′16.153″)。线路路径全长约44千米,采用单回路架设;杆塔175基,其中单回路直线塔146基,单回路转角塔28基,双回路耐张塔1基;导线采用JL/G1A-240/30型钢芯铝绞线,三角排列,全线架设复合光缆双地线,配套建设通信工程。

(一)项目建设过程中须做好扬尘污染控制工作,对堆放物料进行有效覆盖及围挡,运输散装物料车辆须进行封闭,土方开挖施工须避开大风天气,施工期扬尘排放及管控要求需符 (略) 《建筑施工扬尘排放标准》(DB6501/T 030-2022)相关要求。

(二)在施工、安装及检修过程中,各类车辆须在场内运输道路上行驶,避免随意到处碾压,严禁随意开辟便道、破坏区域内植被,避免引起局部风蚀、造成水土流失。

(三)工程弃方用于场内道路路基和场地平整,多余弃方用于塔基护坡;施工结束后,对所有施工迹地要进行清理、平整压实,恢复植被。

(四)施工营地建设防渗污水收集池,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污水收集池,定期拉运至就近污水处理站处理;项目使用商业混凝土,不得在现场搅拌生产。

(五)项目施工过程中,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应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确保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六)输电线路两侧工频电场强度及磁感应强度需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关要求,线路沿线悬挂警示标示。

(七)工程线路沿线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八)施工及后期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塔基废弃材料进行分类回收再利用。项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 (略) 生活垃圾收运单位集中处置。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26日-2023年5月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

通讯地址: (略) 水磨沟区龙盛街益民大厦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国能乌鲁木 (略) (略) 2021-2022年保障性并网100MW风电项目110KV送出工程

新 (略) 乌鲁木齐县

国能乌鲁木 (略)

中煤科工重 (略) (集团)有限公司

投资4500万元(环保投资97万元), (略) 乌鲁木齐县建设1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线路起 (略) 2021-2022年保障性并网100兆瓦风电项目110千伏升压站(坐标:北纬43°31′10.759″,东经87°41′50.446″),止于华电盐湖南220千伏升压汇集站(坐标:北纬43°22′02.373″,东经88°04′16.153″)。线路路径全长约44千米,采用单回路架设;杆塔175基,其中单回路直线塔146基,单回路转角塔28基,双回路耐张塔1基;导线采用JL/G1A-240/30型钢芯铝绞线,三角排列,全线架设复合光缆双地线,配套建设通信工程。

(一)项目建设过程中须做好扬尘污染控制工作,对堆放物料进行有效覆盖及围挡,运输散装物料车辆须进行封闭,土方开挖施工须避开大风天气,施工期扬尘排放及管控要求需符 (略) 《建筑施工扬尘排放标准》(DB6501/T 030-2022)相关要求。

(二)在施工、安装及检修过程中,各类车辆须在场内运输道路上行驶,避免随意到处碾压,严禁随意开辟便道、破坏区域内植被,避免引起局部风蚀、造成水土流失。

(三)工程弃方用于场内道路路基和场地平整,多余弃方用于塔基护坡;施工结束后,对所有施工迹地要进行清理、平整压实,恢复植被。

(四)施工营地建设防渗污水收集池,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污水收集池,定期拉运至就近污水处理站处理;项目使用商业混凝土,不得在现场搅拌生产。

(五)项目施工过程中,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应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确保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六)输电线路两侧工频电场强度及磁感应强度需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关要求,线路沿线悬挂警示标示。

(七)工程线路沿线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八)施工及后期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塔基废弃材料进行分类回收再利用。项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 (略) 生活垃圾收运单位集中处置。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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