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既有路灯电力外网供电工程(一期)-
国道黑大公路红旗至羊草沟段路灯安装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报批既有路灯电力外网供电工程(一期)-国道黑大公路红旗至羊草沟段路灯安装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吉市交运请〔2023〕1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项目的实施能够改善沿途城镇环境,加强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性和效率,对提升人民生活质量、推进区域经济发展具有促进作用。参与评审的
专家一致认为修改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章节齐全,符合编制深度要求,投资满足建设需要,建设方案可行。经研究,原则同意既有路灯电力外网供电工程(一期)-国道黑大公路红旗至羊草沟段路灯安装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既有路灯电力外网供电工程(一期)-国道黑大公路红旗至羊草沟段路灯安装工程(项目代码:2304-*-04-01-*)。
二、项目法人单位
(略) (略) 。
三、建设地点
(略) 丰满区国道黑大公路红旗至永吉县羊草沟段。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拟在国道黑大公路红旗至羊草沟段道路中央分隔带内安装路灯,全长7617米。新建路灯152盏(间距50米),箱式变电站5座、节能控制箱5座,以及隔离带绿化恢复等附属工程。
五、建设期限
10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859.99万元,其中,安装工程费609.97万元,设备购置费97.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8.82万元,基本预备费63.7万元。 (略) 级财政预算资金。
七、相关要求
(一) (略) (略) 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请据此编制项目 (略) 交通部门审批,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 (略) (略) 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 (略) (略) 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略) 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管理、工程质量监管工作,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问题,合力推进项目建设。
(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