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优思食品有限公司膨化食品制造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福建优思食品有限公司膨化食品制造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3年05月07日, (略) 根据《 (略) 膨化食品制造生产线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参加验收的有: (略) (略) (建设单位)、厦门 (略) (监测单位)、漳州 (略) 以及2名专家共计6人(名单附后)。与会代表和专家对项目现场进行了检查,听取了建设单位环保执行情况的汇报和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的主要内容,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及规模
本项 (略) 海澄镇食品集中工业区,实际总投资约100万,其中环保投资约26万。
本项目主要从事膨化食品生产项目,设计规模为:年产膨化食品500吨。本项目的主体工程与环保工程已建设完成,实际产能为:年产米糕和麻薯500吨,故本次验收对本项目进行整体验收。
(二)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生产车间、原料仓库等工程。
(三)环保审批情况
(略) 于2019年08月委托江苏苏辰勘 (略) 完成编制了《 (略) 膨化食品制造生产线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9年09月19 (略) 龙海生态环境局的批复。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 (略) 米糕和麻薯制造生产线项目整体工程。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意见,综合现场调查,本项目存在以下变动情况:
1、本项目环评规划一条膨化食品生产线, (略) 场需求改为两条米糕生产线和一条麻薯生产线,原生产线全部拆除,产能不变,无新增废气废水排放。根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名录》,C1411 糕点不属于环境影响评价体系不用做环评,改建项目废水、废气都达标排放,故符合验收。
2、本项目燃料由生物柴油改为天然气,属于有利变动,不属于重大变更,故符合验收。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清洗废水)及职工生活污水,现职工人数20人,均不住厂,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120t/a,生产废水产生量约为400t/a,项目内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 (略) (略) 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西溪一条龙内河。
(二)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来源于锅炉燃烧产生的废气。
项目锅炉燃烧燃料为天然气,天然气为清洁能源。项目1台0.5吨燃气锅炉燃烧废气经管道收集后,由1根高度为9m烟囱排。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燃气烤箱、空压机及包装机等生产过程设备运行产生噪声。通过采取经营过程中门窗关闭,设备底部安装减震措施等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及职工生活垃圾。
(1)一般固废:主要为下脚料及残次品、废弃包装材料,项目下脚料及残次品产量约为2.76t/a,下脚料及残次品属于一般工业固废,经收集后全部委托环卫部门定期外运统一处置,不外排;项目废弃包装材料产生量约0.8t/a,这部分废弃包装材料属于一般性固废,且回收可利用价值高,经收集在厂区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内暂存后,出售给回收企业综合利用。
(2)生活垃圾:本项目现有职工20人,均不住厂,生活垃圾年产生量约为1.5t,生活垃圾经定点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有生产废水(设备及地面清洗废水)及职工日常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 (略) (略) 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西溪一条龙”内河,验收期间设施处理效率分别达到:SS:97.9%-98.1%;COD:86.4%-87.3%;BOD5:85.4%-87.5%;NH3-N:87.6%-88.2%;总磷:98.7%。
五、验收监测结果
(一)废水
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设备及地面清洗废水)及职工生活污水,现职工人数20人,均不住厂,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120t/a,项目内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 (略) (略) 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pH:6.2-6.7、SS最大值12mg/L、COD最大值28mg/L、BOD5最大值7.0mg/L、氨氮最大值14.3mg/L、总磷最大值0.49mg/L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即pH值在6~9之间、COD≤100mg/L、BOD5≤20mg/L、SS≤70mg/L、氨氮≤15mg/L,总磷≤0.5mg/L),排入“西溪一条龙”内河。符合验收要求。
(二)废气
(1)固定源废气:项目锅炉燃烧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由1根9m高排气筒排放。根据监测结果表明: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浓度为1.4-1.8mg/m3;二氧化硫未检出;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为61-73mg/m3)排放浓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2)无组织废气:本项目无组织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0.155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三)噪声
本项目厂界噪声最大值为:58dB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4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及职工生活垃圾。
(1)一般固废:主要为下脚料及残次品、废弃包装材料,项目下脚料及残次品产量约为2.76t/a,下脚料及残次品属于一般工业固废,经收集后全部委托环卫部门定期外运统一处置,不外排;项目废弃包装材料产生量约0.8t/a,这部分废弃包装材料属于一般性固废,且回收可利用价值高,经收集在厂区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内暂存后,出售给回收企业综合利用。
(2)生活垃圾:本项目现有职工20人,均不住厂,生活垃圾年产生量约为1.5t,生活垃圾经定点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六、验收结论
根据 (略) 编制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及现场检查并审阅有关材料, (略) 米糕和麻薯制造生产线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废气、噪声排放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符合建设竣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要求。经验收组讨论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一)加强环境卫生管理。
八、验收组成员信息
见附表
2023年05月07日, (略) 根据《 (略) 膨化食品制造生产线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参加验收的有: (略) (略) (建设单位)、厦门 (略) (监测单位)、漳州 (略) 以及2名专家共计6人(名单附后)。与会代表和专家对项目现场进行了检查,听取了建设单位环保执行情况的汇报和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的主要内容,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及规模
本项 (略) 海澄镇食品集中工业区,实际总投资约100万,其中环保投资约26万。
本项目主要从事膨化食品生产项目,设计规模为:年产膨化食品500吨。本项目的主体工程与环保工程已建设完成,实际产能为:年产米糕和麻薯500吨,故本次验收对本项目进行整体验收。
(二)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生产车间、原料仓库等工程。
(三)环保审批情况
(略) 于2019年08月委托江苏苏辰勘 (略) 完成编制了《 (略) 膨化食品制造生产线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9年09月19 (略) 龙海生态环境局的批复。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 (略) 米糕和麻薯制造生产线项目整体工程。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意见,综合现场调查,本项目存在以下变动情况:
1、本项目环评规划一条膨化食品生产线, (略) 场需求改为两条米糕生产线和一条麻薯生产线,原生产线全部拆除,产能不变,无新增废气废水排放。根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名录》,C1411 糕点不属于环境影响评价体系不用做环评,改建项目废水、废气都达标排放,故符合验收。
2、本项目燃料由生物柴油改为天然气,属于有利变动,不属于重大变更,故符合验收。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清洗废水)及职工生活污水,现职工人数20人,均不住厂,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120t/a,生产废水产生量约为400t/a,项目内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 (略) (略) 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西溪一条龙内河。
(二)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来源于锅炉燃烧产生的废气。
项目锅炉燃烧燃料为天然气,天然气为清洁能源。项目1台0.5吨燃气锅炉燃烧废气经管道收集后,由1根高度为9m烟囱排。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燃气烤箱、空压机及包装机等生产过程设备运行产生噪声。通过采取经营过程中门窗关闭,设备底部安装减震措施等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及职工生活垃圾。
(1)一般固废:主要为下脚料及残次品、废弃包装材料,项目下脚料及残次品产量约为2.76t/a,下脚料及残次品属于一般工业固废,经收集后全部委托环卫部门定期外运统一处置,不外排;项目废弃包装材料产生量约0.8t/a,这部分废弃包装材料属于一般性固废,且回收可利用价值高,经收集在厂区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内暂存后,出售给回收企业综合利用。
(2)生活垃圾:本项目现有职工20人,均不住厂,生活垃圾年产生量约为1.5t,生活垃圾经定点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有生产废水(设备及地面清洗废水)及职工日常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 (略) (略) 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西溪一条龙”内河,验收期间设施处理效率分别达到:SS:97.9%-98.1%;COD:86.4%-87.3%;BOD5:85.4%-87.5%;NH3-N:87.6%-88.2%;总磷:98.7%。
五、验收监测结果
(一)废水
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设备及地面清洗废水)及职工生活污水,现职工人数20人,均不住厂,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120t/a,项目内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 (略) (略) 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pH:6.2-6.7、SS最大值12mg/L、COD最大值28mg/L、BOD5最大值7.0mg/L、氨氮最大值14.3mg/L、总磷最大值0.49mg/L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即pH值在6~9之间、COD≤100mg/L、BOD5≤20mg/L、SS≤70mg/L、氨氮≤15mg/L,总磷≤0.5mg/L),排入“西溪一条龙”内河。符合验收要求。
(二)废气
(1)固定源废气:项目锅炉燃烧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由1根9m高排气筒排放。根据监测结果表明: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浓度为1.4-1.8mg/m3;二氧化硫未检出;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为61-73mg/m3)排放浓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2)无组织废气:本项目无组织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0.155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三)噪声
本项目厂界噪声最大值为:58dB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4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及职工生活垃圾。
(1)一般固废:主要为下脚料及残次品、废弃包装材料,项目下脚料及残次品产量约为2.76t/a,下脚料及残次品属于一般工业固废,经收集后全部委托环卫部门定期外运统一处置,不外排;项目废弃包装材料产生量约0.8t/a,这部分废弃包装材料属于一般性固废,且回收可利用价值高,经收集在厂区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内暂存后,出售给回收企业综合利用。
(2)生活垃圾:本项目现有职工20人,均不住厂,生活垃圾年产生量约为1.5t,生活垃圾经定点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六、验收结论
根据 (略) 编制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及现场检查并审阅有关材料, (略) 米糕和麻薯制造生产线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废气、噪声排放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符合建设竣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要求。经验收组讨论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一)加强环境卫生管理。
八、验收组成员信息
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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