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8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330521/2023-02719
2023年5月8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330521/2023-0271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9日-2023年5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0572-*传真:0572-*
通讯地址: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德清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个人)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37万件空调出风口项目 | (略) 德清县乾元镇明辉街509号 | 浙江 (略) | 本项目投资1550万元,拟租赁浙江 (略) 厂房约3000平方米,购置激光切割机、机器人焊接机、自动喷涂流水线等相关设备,以形成年产37万件空调出风口的生产能力。 | 本项目不涉及 | 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1、废水:本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至 (略) 处理,预计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2、废气: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激光切割粉尘采用移动式集气罩收集后经移动滤筒除尘装置处理后尾气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打磨粉尘由吸尘装置引入自带的滤芯除尘系统处理,尾气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喷塑粉尘收集后经滤芯除尘系统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固化废气收集后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喷漆废气收集后经一套“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落实该措施后可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各类废气排放均可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对当地大气环境质量影响甚微。 3、噪声:厂界四周厂界昼间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对项目周边的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本项目实施后各项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9日-2023年5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0572-*传真:0572-*
通讯地址: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德清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个人)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37万件空调出风口项目 | (略) 德清县乾元镇明辉街509号 | 浙江 (略) | 本项目投资1550万元,拟租赁浙江 (略) 厂房约3000平方米,购置激光切割机、机器人焊接机、自动喷涂流水线等相关设备,以形成年产37万件空调出风口的生产能力。 | 本项目不涉及 | 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1、废水:本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至 (略) 处理,预计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2、废气: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激光切割粉尘采用移动式集气罩收集后经移动滤筒除尘装置处理后尾气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打磨粉尘由吸尘装置引入自带的滤芯除尘系统处理,尾气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喷塑粉尘收集后经滤芯除尘系统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固化废气收集后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喷漆废气收集后经一套“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落实该措施后可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各类废气排放均可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对当地大气环境质量影响甚微。 3、噪声:厂界四周厂界昼间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对项目周边的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本项目实施后各项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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