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蕉城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宁德市主城区车里湾片区感德路北侧规划二路东侧(车里湾片区控规F-09)地块用地性质调整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前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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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蕉城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宁德市主城区车里湾片区感德路北侧规划二路东侧(车里湾片区控规F-09)地块用地性质调整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前公示公告


宁德市蕉城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宁德市主城区车里湾片区感德路北侧规划二路东侧(车里湾片区控规F-09)地块用地性质调整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前公示公告
公示时间:2023-05-05 ~ 2023-06-03公示状态:公示中发布单位: (略) 蕉城区自然资源局发布时间:2023-05-06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等有关规定,我 (略) 环湾 (略) 编制了《 (略) 主城区车里湾片区感德路北侧规划二路东侧(车里湾片区控规F-09)地块用地性质调整及控制性详细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及《 (略) 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将控规方案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一、公示时间:2023年5月5日至2023年6月3日(共30日)

二、规划范围:北至规划一路、西至规划二路、东、南至感德路,用地面积99515平方米。

三、控规调整内容:

原控规*-08-F-09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99977平方米,容积率大于1.0且不大于2.2,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限高80米。调整后用地性质为商业商务金融混合用地,由于部分用地被道路占用,用地面积为99515平方米,容积率大于1.0且不大于2.2,建筑密度不大于45%,绿地率不小于20%,建筑限高100米,其中商务建筑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30%-50%,商业建筑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50%-70%。

其它规划要求详见图则并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附注:

1、 (略) 政府最终审批的为准;

2、陈述申辩意见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如需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 (略) 蕉城区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请。

(略) 蕉城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地点: (略) 蕉城区坪塔路2号

联系电话:0593-*(区自然资源局),邮编:*。

3、设计单位: (略) 环湾 (略)

4、监督单位: (略) 蕉城区自然资源局

查询网址:http://**.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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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2023-05-05 ~ 2023-06-03公示状态:公示中发布单位: (略) 蕉城区自然资源局发布时间:2023-05-06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等有关规定,我 (略) 环湾 (略) 编制了《 (略) 主城区车里湾片区感德路北侧规划二路东侧(车里湾片区控规F-09)地块用地性质调整及控制性详细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及《 (略) 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将控规方案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一、公示时间:2023年5月5日至2023年6月3日(共30日)

二、规划范围:北至规划一路、西至规划二路、东、南至感德路,用地面积99515平方米。

三、控规调整内容:

原控规*-08-F-09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99977平方米,容积率大于1.0且不大于2.2,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限高80米。调整后用地性质为商业商务金融混合用地,由于部分用地被道路占用,用地面积为99515平方米,容积率大于1.0且不大于2.2,建筑密度不大于45%,绿地率不小于20%,建筑限高100米,其中商务建筑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30%-50%,商业建筑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50%-70%。

其它规划要求详见图则并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附注:

1、 (略) 政府最终审批的为准;

2、陈述申辩意见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如需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 (略) 蕉城区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请。

(略) 蕉城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地点: (略) 蕉城区坪塔路2号

联系电话:0593-*(区自然资源局),邮编:*。

3、设计单位: (略) 环湾 (略)

4、监督单位: (略) 蕉城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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