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0万吨年膨化高端水溶肥项目项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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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0万吨年膨化高端水溶肥项目项目拟审批公示

10.3环境影响分析结论[br]10.3.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br]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烘干系统尾气、配料粉尘、产品送风系统尾气和包装粉尘,根据预测分析其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如下:[br]项目污染源正常排放下,网格点的SO2、NO2、氟化物和氨的1h平均浓度最大贡献值占标率分别为0.863[percent]、6.109[percent]、26.75[percent]和33.572[percent];网格点的SO2、NO2、PM10、PM2.5、TSP和氟化物的24h平均浓度最大贡献值占标率分别为0.261[percent]、1.388[percent]、17.56[percent]、22.90[percent]、8.78[percent]和6.95[percent]。SO2、NO2、PM10、PM2.5、TSP和氟化物对各保护目标的贡献值均可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氨对各保护目标的贡献值均可达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限值的要求。网格点的SO2、NO2、PM10、PM2.5和TSP的年平均浓度最大贡献值占标率分别为0.077[percent]、0.329[percent]、9.08[percent]、11.85[percent]和3.18[percent],各污染物长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30[percent];另外一类区息烽温泉森林公园的SO2、NO2、氟化物和氨的1h平均浓度最大贡献值占标率分别为0.702[percent]、1.491[percent]、6.53[percent]和0.596[percent];一类区的SO2、NO2、PM10、PM2.5、TSP和氟化物的24h平均浓度最大贡献值占标率分别为0.142[percent]、0.251[percent]、3.64+[percent]、3.38[percent]、1.78[percent]和1.26[percent];一类区的SO2、NO2、PM10、PM2.5和TSP的年平均浓度最大贡献值占标率分别为0.051[percent]、0.072[percent]、0.68[percent]、1.19[percent]和0.34[percent],各污染物长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10[percent]。叠加现状浓度后,SO2、NO2、PM10、PM2.5和TSP的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以及年平均质量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氟化物和氨的贡献值叠加背景值的日均浓度值均未超过标准。另外该叠加后的各污染物对一类区息烽温泉森林公园的影响值均未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级标准要求。[br]当出现非正常排放时,当出现非正常排放时,其对周边环境中TSP、PM10、PM2.5和氟化物非正常工况的污染物最大1小时落地浓度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其对环境的影响较大,另外发生事故情况下各污染物对一类区息烽温泉森林公园的最大影响值均未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级标准。因此平时项目应加强管理,做好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并定期检修,杜绝一切的废正常情况排放。[br]项目建成后全厂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为72m,根据现场调查及大气环境防护区域图,在该大气环境防护区域内无常住居民居住。[br](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br]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地坪冲洗水、浓缩低压蒸汽冷凝水、冷却循环系统强制排水和尾气洗涤强制排水等,企业拟将这些废水回用于项目或厂区现有生产系统补充用水,不外排。本项目不新增厂区生活污水,且厂区生活污水经过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作为磷酸生产系统补充用水,不外排。项目正常情况下不会对地表水造成影响,非正常工况下废水的事故排放将会对乌江水质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企业需加强环境管理,避免事故排放。[br](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br]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项目厂区进行分区防渗处置,正常情况下企业生产废水均回用不外排,对地下水的影响很小。事故情况下废水收集池水进入地下水环境中,对区域地下水水质有一定影响,鉴于地下水自净难,降解速度慢,影响深远,故企业应加强生产管理,杜绝设备管道的跑冒滴漏,严格执行污水处理工艺技术指标,确保尾气洗涤循环水池长期稳定运行,加强尾气洗涤循环水池及相关废水输送管道的巡检,严格按照本评价提出的防渗要求进行硬化防渗处理,增强环保意识;同时建设单位应建设地下水监控系统和监控制度,并委派专人负责,杜绝各类事故发生。[br](4)噪声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br]本项目运营期生产设备主要有各类泵机、压滤机、风机等产生的设备运行噪声,噪声源强在80~95dB(A)左右。项目营运期各类设备生产噪声在采取了隔声、减振等有效的防治措施,并经距离衰减后,场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其对尹庵村噪声环境敏感点的影响可达到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因此本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br](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结论[br]项目运行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可进行合理处置或综合利用,不外排,对环境影响较小。[br](6)土壤的影响分析[br]正常工矿下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本工程通过废气排放途径排放出的氟化物在第+1、5、10、20+年其土壤中的浓度 (略) 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控值》(DB4403%2FT67-2020)标准的风险筛选值的要求。而尾气洗涤废水渗漏进入土壤,厂区内土壤中氟化物远低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2FT+67-2020)表2风险筛 (略) 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2FT67-2020)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但企业仍需加强厂区废水处理站的检修和维护,避免废水处理站事故渗漏污染土壤。[br]10.4+环境风险分析结论[br]根据项目风险分析,本项目风险物质主要为浓磷酸、氨气、硫酸钾、硫酸铵

10.3环境影响分析结论[br]10.3.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br]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烘干系统尾气、配料粉尘、产品送风系统尾气和包装粉尘,根据预测分析其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如下:[br]项目污染源正常排放下,网格点的SO2、NO2、氟化物和氨的1h平均浓度最大贡献值占标率分别为0.863[percent]、6.109[percent]、26.75[percent]和33.572[percent];网格点的SO2、NO2、PM10、PM2.5、TSP和氟化物的24h平均浓度最大贡献值占标率分别为0.261[percent]、1.388[percent]、17.56[percent]、22.90[percent]、8.78[percent]和6.95[percent]。SO2、NO2、PM10、PM2.5、TSP和氟化物对各保护目标的贡献值均可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氨对各保护目标的贡献值均可达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限值的要求。网格点的SO2、NO2、PM10、PM2.5和TSP的年平均浓度最大贡献值占标率分别为0.077[percent]、0.329[percent]、9.08[percent]、11.85[percent]和3.18[percent],各污染物长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30[percent];另外一类区息烽温泉森林公园的SO2、NO2、氟化物和氨的1h平均浓度最大贡献值占标率分别为0.702[percent]、1.491[percent]、6.53[percent]和0.596[percent];一类区的SO2、NO2、PM10、PM2.5、TSP和氟化物的24h平均浓度最大贡献值占标率分别为0.142[percent]、0.251[percent]、3.64+[percent]、3.38[percent]、1.78[percent]和1.26[percent];一类区的SO2、NO2、PM10、PM2.5和TSP的年平均浓度最大贡献值占标率分别为0.051[percent]、0.072[percent]、0.68[percent]、1.19[percent]和0.34[percent],各污染物长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10[percent]。叠加现状浓度后,SO2、NO2、PM10、PM2.5和TSP的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以及年平均质量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氟化物和氨的贡献值叠加背景值的日均浓度值均未超过标准。另外该叠加后的各污染物对一类区息烽温泉森林公园的影响值均未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级标准要求。[br]当出现非正常排放时,当出现非正常排放时,其对周边环境中TSP、PM10、PM2.5和氟化物非正常工况的污染物最大1小时落地浓度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其对环境的影响较大,另外发生事故情况下各污染物对一类区息烽温泉森林公园的最大影响值均未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级标准。因此平时项目应加强管理,做好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并定期检修,杜绝一切的废正常情况排放。[br]项目建成后全厂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为72m,根据现场调查及大气环境防护区域图,在该大气环境防护区域内无常住居民居住。[br](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br]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地坪冲洗水、浓缩低压蒸汽冷凝水、冷却循环系统强制排水和尾气洗涤强制排水等,企业拟将这些废水回用于项目或厂区现有生产系统补充用水,不外排。本项目不新增厂区生活污水,且厂区生活污水经过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作为磷酸生产系统补充用水,不外排。项目正常情况下不会对地表水造成影响,非正常工况下废水的事故排放将会对乌江水质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企业需加强环境管理,避免事故排放。[br](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br]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项目厂区进行分区防渗处置,正常情况下企业生产废水均回用不外排,对地下水的影响很小。事故情况下废水收集池水进入地下水环境中,对区域地下水水质有一定影响,鉴于地下水自净难,降解速度慢,影响深远,故企业应加强生产管理,杜绝设备管道的跑冒滴漏,严格执行污水处理工艺技术指标,确保尾气洗涤循环水池长期稳定运行,加强尾气洗涤循环水池及相关废水输送管道的巡检,严格按照本评价提出的防渗要求进行硬化防渗处理,增强环保意识;同时建设单位应建设地下水监控系统和监控制度,并委派专人负责,杜绝各类事故发生。[br](4)噪声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br]本项目运营期生产设备主要有各类泵机、压滤机、风机等产生的设备运行噪声,噪声源强在80~95dB(A)左右。项目营运期各类设备生产噪声在采取了隔声、减振等有效的防治措施,并经距离衰减后,场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其对尹庵村噪声环境敏感点的影响可达到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因此本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br](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结论[br]项目运行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可进行合理处置或综合利用,不外排,对环境影响较小。[br](6)土壤的影响分析[br]正常工矿下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本工程通过废气排放途径排放出的氟化物在第+1、5、10、20+年其土壤中的浓度 (略) 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控值》(DB4403%2FT67-2020)标准的风险筛选值的要求。而尾气洗涤废水渗漏进入土壤,厂区内土壤中氟化物远低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2FT+67-2020)表2风险筛 (略) 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2FT67-2020)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但企业仍需加强厂区废水处理站的检修和维护,避免废水处理站事故渗漏污染土壤。[br]10.4+环境风险分析结论[br]根据项目风险分析,本项目风险物质主要为浓磷酸、氨气、硫酸钾、硫酸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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