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5月9日环境影响报告已批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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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5月9日环境影响报告已批准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现我局对3个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决定。公示期为2023年5月9日-2023年5月9日(1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ttp://**

通讯地址:莘县政府街莘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投资项目审批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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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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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山 (略) 年产8000吨石油树脂生产装置技术改造项目

莘行审报告表[2023]28号

2023.5.9

PDF文件

2

山西 (略) 莘县分公司年产2万吨有机肥、1万吨生物有机肥、1.5万吨复合微生物肥料、0.5万吨微生物菌肥及0.3万吨微生物菌剂项目

莘行审报告表[2023]29号

2023.5.9

PDF文件

3

聊 (略) 新建吕楼输气站及附属管道建设工程项目

莘行审报告表[2023]30号

20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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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现我局对3个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决定。公示期为2023年5月9日-2023年5月9日(1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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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山 (略) 年产8000吨石油树脂生产装置技术改造项目

莘行审报告表[2023]28号

20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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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山西 (略) 莘县分公司年产2万吨有机肥、1万吨生物有机肥、1.5万吨复合微生物肥料、0.5万吨微生物菌肥及0.3万吨微生物菌剂项目

莘行审报告表[2023]29号

20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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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聊 (略) 新建吕楼输气站及附属管道建设工程项目

莘行审报告表[2023]30号

20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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