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民政局建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工作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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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宁县民政局建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 (略) 民政厅等五部门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的通知》(闽民建〔2023〕42号)和《 (略) 民政局等五部门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的通知》(明民〔2023〕37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县2023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报名人员的考核工作,确保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顺利进行,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募名额

(略) 里下达我县统一招募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4名,服务期限为2年。招募名额安排:濉溪镇水南社区、复兴社区、新生社区、河东社区各1名。

二、招募对象和条件

招募对象为20 (略) 11个县(市、区) (略) (略) 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培养类别等非本专科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并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服从分配,志愿到社区从事工作;遵纪守法,敬业奉献,作风正派;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2.学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优先考虑低保、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经济困难并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大学生士兵、残疾毕业生和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

(二)考核机构

由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组成县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的招募考核工作。

(三)考核方式

采取量化考核与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分采用百分制,综合分=量化考核分×50%+面试考核分×50%。

(四)资格审查

5月17日—5月18日,建宁县民政局按照招募条件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五)量化考核

5月19日-5月20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对照《建宁县2023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考核量化评分表》(附件2)所列项目进行评分。

(六)面试考核

1.面试组织。本次面试工作由县民政局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能力、思维反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基本知识和能力等。

2.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量化考核成绩,按照招募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量化考核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考生为面试人选。如果招募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规定的比例,经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3.面试时间地点:5月22日-5月26日,县民政局二楼会议室(民主街12号)。具体时间地点县民政局将根据考生预留电话在面试前3天电话或短信通知,在规定时间未到面试考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在此期间,考生请确保手机畅通,方便联系。

(七)确定体检对象

招募对象不分志愿服务社区,统一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取前4 (略) 统一体检人选名单。当出现报考者考核分数相同时,依次以家庭困难、生源地、政治面貌、毕业生类别、学历、专业、社会工作情况、获得奖学金及获奖情况等考评项目中得分高的优先录取。

五、组织体检

(一)体检:6月1日—6月10日,由市民政局统一指 (略)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入选的高校毕业生进行体检。体检人选根据考核情况、按招募岗位人数与备取人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高 (略) 民政局负责通知。

(二)递补:体检缺席者取消招募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候补人员按照考生考核情况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并进行相应的体检。

六、确定人选

6月11日—6月25日,市民政局根据体检情况, (略) 民政网站对拟招募人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招募人员。

七、签订协议

6月26日—7月4日,由市民政局组织入选的毕业生签订《 (略) 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协议书》,并 (略) 民政厅备案。

八、岗前培训

7月5日—7月10日,由省民政厅统一组织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进行岗前集中培训,具体 (略) 民政厅通知。

九、派遣报到

7月11日前,市民政局派遣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到服务社区所在的县民政局报到。县民政局、相关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做好服务社区毕业生的接收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

待遇保障、服务 (略) 市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的文件执行。

附件:1. (略) 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报名登记表

2.《建宁县2023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考核量化评分表》



建宁县民政局 建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根据《 (略) 民政厅等五部门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的通知》(闽民建〔2023〕42号)和《 (略) 民政局等五部门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的通知》(明民〔2023〕37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县2023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报名人员的考核工作,确保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顺利进行,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募名额

(略) 里下达我县统一招募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4名,服务期限为2年。招募名额安排:濉溪镇水南社区、复兴社区、新生社区、河东社区各1名。

二、招募对象和条件

招募对象为20 (略) 11个县(市、区) (略) (略) 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培养类别等非本专科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并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服从分配,志愿到社区从事工作;遵纪守法,敬业奉献,作风正派;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2.学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优先考虑低保、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经济困难并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大学生士兵、残疾毕业生和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

(二)考核机构

由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组成县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的招募考核工作。

(三)考核方式

采取量化考核与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分采用百分制,综合分=量化考核分×50%+面试考核分×50%。

(四)资格审查

5月17日—5月18日,建宁县民政局按照招募条件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五)量化考核

5月19日-5月20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对照《建宁县2023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考核量化评分表》(附件2)所列项目进行评分。

(六)面试考核

1.面试组织。本次面试工作由县民政局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能力、思维反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基本知识和能力等。

2.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量化考核成绩,按照招募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量化考核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考生为面试人选。如果招募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规定的比例,经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3.面试时间地点:5月22日-5月26日,县民政局二楼会议室(民主街12号)。具体时间地点县民政局将根据考生预留电话在面试前3天电话或短信通知,在规定时间未到面试考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在此期间,考生请确保手机畅通,方便联系。

(七)确定体检对象

招募对象不分志愿服务社区,统一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取前4 (略) 统一体检人选名单。当出现报考者考核分数相同时,依次以家庭困难、生源地、政治面貌、毕业生类别、学历、专业、社会工作情况、获得奖学金及获奖情况等考评项目中得分高的优先录取。

五、组织体检

(一)体检:6月1日—6月10日,由市民政局统一指 (略)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入选的高校毕业生进行体检。体检人选根据考核情况、按招募岗位人数与备取人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高 (略) 民政局负责通知。

(二)递补:体检缺席者取消招募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候补人员按照考生考核情况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并进行相应的体检。

六、确定人选

6月11日—6月25日,市民政局根据体检情况, (略) 民政网站对拟招募人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招募人员。

七、签订协议

6月26日—7月4日,由市民政局组织入选的毕业生签订《 (略) 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协议书》,并 (略) 民政厅备案。

八、岗前培训

7月5日—7月10日,由省民政厅统一组织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进行岗前集中培训,具体 (略) 民政厅通知。

九、派遣报到

7月11日前,市民政局派遣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到服务社区所在的县民政局报到。县民政局、相关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做好服务社区毕业生的接收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

待遇保障、服务 (略) 市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的文件执行。

附件:1. (略) 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报名登记表

2.《建宁县2023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考核量化评分表》



建宁县民政局 建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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