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神龙纸制品有限公司(迁改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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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神龙纸制品有限公司(迁改扩建)

受理号(号)*
项目名称东莞市神龙纸制品有限公司(迁改扩建)
建设地点 (略) 大岭山镇矮岭冚沿河东街49号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广东兴华 (略)
项目概况 (略) (略) 拟 (略) (略) 大岭山镇矮岭冚沿河东街49号建设,项目总投资150万元,用地面积2082平方米,建筑面积3362平方米,生产礼品包装纸500t/a。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气:印刷工序废气排放口,设置在密闭车间内,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15m。 废水:生活污水,三级化粪池预 (略) 政污水管网。 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车间隔声、合理布局等综合措施。 固废:项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公示时间2023-05-09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大岭山分局
联系电话0769-*
通讯地址 (略) 大岭山镇莞长路(矮岭冚段)116号综合办公楼五楼
初步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查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受理号(号)*
项目名称东莞市神龙纸制品有限公司(迁改扩建)
建设地点 (略) 大岭山镇矮岭冚沿河东街49号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广东兴华 (略)
项目概况 (略) (略) 拟 (略) (略) 大岭山镇矮岭冚沿河东街49号建设,项目总投资150万元,用地面积2082平方米,建筑面积3362平方米,生产礼品包装纸500t/a。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气:印刷工序废气排放口,设置在密闭车间内,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15m。 废水:生活污水,三级化粪池预 (略) 政污水管网。 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车间隔声、合理布局等综合措施。 固废:项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公示时间2023-05-09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大岭山分局
联系电话0769-*
通讯地址 (略) 大岭山镇莞长路(矮岭冚段)116号综合办公楼五楼
初步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查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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