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潼南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 (略) 环准2023 (略) (略) :你单位报送的潼南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建设项目项目编码:2111-*-04-05-*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局原则同意重庆德 (略) 社会信用代码:*9XN编制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及其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略) 潼南区梓潼街道办事处青岩村5社潼南区生活垃圾填埋场用地范围内西南侧空置用地,占地面积4193.38平方米。建设项目采用高温蒸汽灭菌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规模为5吨/天,建成后主要服务范围为潼南区境内医疗机构,处置医疗废物类别包括感染性废物废物代码841-001-01和损伤性废物废物代码841-002-01,不适用于处置病理性废物化学性废物药物性废物等医疗废物,高温灭菌处理后的医疗废物破碎后进潼南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项目主体工程主要为高温消毒灭菌车间,车间主要设置1套处理能力均为5吨/天的高温蒸汽灭菌处理系统和破碎系统,其中高温蒸汽灭菌处理系统主要包括上料装置高温蒸汽灭菌设备传送系统废气收集处理系统等,破碎系统主要包括提升翻转机破碎机螺旋输送机等。项目配套建设软水制备系统循环冷却水系统锅炉房运输车辆清洗消毒区周转箱自动清洗消毒区药品间检测室危险废物暂存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废水处理站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池等工程。建设单位为积极应对新冠疫情防控期间潼南区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依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急服务保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号文件精神对疫情结束后仍需使用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等三类建设项目,可以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告知承诺制,或先开工后补办手续,项目已于2022年11月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2455.8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2万元,占总投资的2.52%。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必须认真落实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实施清洁生产,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重点应做好以下工作: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建设项目冷库贮存废气负压抽风收集,高温蒸汽灭菌废气高温蒸汽灭菌设备出料废气破碎废气收集后一并经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颗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其他区域排放限值,非*烷总烃应达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 39707-2020表3标准,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应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锅炉采应取低氮燃烧技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 (略)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658-2016及其修改单要求后,通过8米高排气筒排放。建设项目以高温消毒灭菌车间外设置200米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存在青岩村1青岩村2两处废弃房屋居民已搬迁房屋未拆除,无现有和规划的居 (略) 行政办公及科研等环境保护目标。今后环境防护距离内也不应规划建设上述环境保护目标。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建设项目生活污水经生化池预处理应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再与转运车及周转箱消毒清洗废水高温蒸汽冷凝水医疗废物渗滤液地面清洁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喷淋塔废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水软水制备废水锅炉排污水初期雨水等生产废水一并排入废水处理站处理规模10立方米/天,经调节缺氧好氧消毒处理应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2标准要求后,经市政管网排入潼南工业园区北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涪江。三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建设项目生产废水管网应采取可视化设计应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高温消毒灭菌车间周转箱及运输车清洗消毒区域药品间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水处理站事故池等设为重点防渗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6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涉及危险废物储存的区域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2023年7月1日起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相关规定要求设置3口地下水监控井,建立地下水监测管理体系,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建设项目通过采取废气治理分区防渗设置2处土壤跟踪监测点和建立土壤环境监测管理体系等措施减少对土壤环境的影响。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建设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建设项目废滤膜废紫外灯管废活性炭废含油棉纱手套空压机含油废液废水处理站污泥等危险废物应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送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破损周转箱高温灭菌破碎处理后,与高温灭菌处理后的医疗废物废渣约1235吨/年等一并送入潼南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在运输处置过程中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2023年7月1日起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相关规定要求,转移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部令 第23号要求执行。建设项目产生软水制备产生的废树脂生化池污泥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厂内暂存应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软水制备产生的废树脂交厂家回收,生化池污泥定期清掏。企业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时,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安全规范和要求医疗废物应分类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容器,采用专用密闭转运车装载运输,转运车应符合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GB 19217-2003 ,运输路线避开饮用水源保护区药品间设置围堰设置有效容积不小于324立方米的事故池和1个86立方米的初期雨水收集池,雨水管设置雨污切换阀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配备应急物资,定期组织演练。七严格执行排污总量控制。污染物总量控制建议指标为:项目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分别为0.16吨/年0.02吨/年,废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总量分别约为0.048吨/年0.074吨/年0.18吨/年,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量约为0.067吨/年。项目总量指标按照相关要求获取。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环保投资应纳入工程投资概算并予以落实。项目投入运行前,应依据 (略) 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排污许可,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验收等相关信息。四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依法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该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五项目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和潼南区生态环境局的环保日常监管,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送潼南区生态环境局。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4月24日 抄送: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 (略) 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潼南区生态环境局,重庆德 (略)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 (略) 环准2023 (略) (略) :你单位报送的潼南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建设项目项目编码:2111-*-04-05-*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局原则同意重庆德 (略) 社会信用代码:*9XN编制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及其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略) 潼南区梓潼街道办事处青岩村5社潼南区生活垃圾填埋场用地范围内西南侧空置用地,占地面积4193.38平方米。建设项目采用高温蒸汽灭菌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规模为5吨/天,建成后主要服务范围为潼南区境内医疗机构,处置医疗废物类别包括感染性废物废物代码841-001-01和损伤性废物废物代码841-002-01,不适用于处置病理性废物化学性废物药物性废物等医疗废物,高温灭菌处理后的医疗废物破碎后进潼南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项目主体工程主要为高温消毒灭菌车间,车间主要设置1套处理能力均为5吨/天的高温蒸汽灭菌处理系统和破碎系统,其中高温蒸汽灭菌处理系统主要包括上料装置高温蒸汽灭菌设备传送系统废气收集处理系统等,破碎系统主要包括提升翻转机破碎机螺旋输送机等。项目配套建设软水制备系统循环冷却水系统锅炉房运输车辆清洗消毒区周转箱自动清洗消毒区药品间检测室危险废物暂存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废水处理站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池等工程。建设单位为积极应对新冠疫情防控期间潼南区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依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急服务保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号文件精神对疫情结束后仍需使用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等三类建设项目,可以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告知承诺制,或先开工后补办手续,项目已于2022年11月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2455.8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2万元,占总投资的2.52%。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必须认真落实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实施清洁生产,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重点应做好以下工作: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建设项目冷库贮存废气负压抽风收集,高温蒸汽灭菌废气高温蒸汽灭菌设备出料废气破碎废气收集后一并经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颗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其他区域排放限值,非*烷总烃应达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 39707-2020表3标准,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应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锅炉采应取低氮燃烧技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 (略)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658-2016及其修改单要求后,通过8米高排气筒排放。建设项目以高温消毒灭菌车间外设置200米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存在青岩村1青岩村2两处废弃房屋居民已搬迁房屋未拆除,无现有和规划的居 (略) 行政办公及科研等环境保护目标。今后环境防护距离内也不应规划建设上述环境保护目标。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建设项目生活污水经生化池预处理应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再与转运车及周转箱消毒清洗废水高温蒸汽冷凝水医疗废物渗滤液地面清洁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喷淋塔废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水软水制备废水锅炉排污水初期雨水等生产废水一并排入废水处理站处理规模10立方米/天,经调节缺氧好氧消毒处理应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2标准要求后,经市政管网排入潼南工业园区北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涪江。三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建设项目生产废水管网应采取可视化设计应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高温消毒灭菌车间周转箱及运输车清洗消毒区域药品间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水处理站事故池等设为重点防渗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6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涉及危险废物储存的区域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2023年7月1日起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相关规定要求设置3口地下水监控井,建立地下水监测管理体系,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建设项目通过采取废气治理分区防渗设置2处土壤跟踪监测点和建立土壤环境监测管理体系等措施减少对土壤环境的影响。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建设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建设项目废滤膜废紫外灯管废活性炭废含油棉纱手套空压机含油废液废水处理站污泥等危险废物应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送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破损周转箱高温灭菌破碎处理后,与高温灭菌处理后的医疗废物废渣约1235吨/年等一并送入潼南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在运输处置过程中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2023年7月1日起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相关规定要求,转移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部令 第23号要求执行。建设项目产生软水制备产生的废树脂生化池污泥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厂内暂存应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软水制备产生的废树脂交厂家回收,生化池污泥定期清掏。企业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时,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安全规范和要求医疗废物应分类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容器,采用专用密闭转运车装载运输,转运车应符合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GB 19217-2003 ,运输路线避开饮用水源保护区药品间设置围堰设置有效容积不小于324立方米的事故池和1个86立方米的初期雨水收集池,雨水管设置雨污切换阀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配备应急物资,定期组织演练。七严格执行排污总量控制。污染物总量控制建议指标为:项目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分别为0.16吨/年0.02吨/年,废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总量分别约为0.048吨/年0.074吨/年0.18吨/年,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量约为0.067吨/年。项目总量指标按照相关要求获取。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环保投资应纳入工程投资概算并予以落实。项目投入运行前,应依据 (略) 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排污许可,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验收等相关信息。四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依法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该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五项目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和潼南区生态环境局的环保日常监管,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送潼南区生态环境局。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4月24日 抄送: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 (略) 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潼南区生态环境局,重庆德 (略) 。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