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工业废弃物循环利用处置项目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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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南工业废弃物循环利用处置项目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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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 (略) 环准*号重庆 (略) :你公司报送的潼南工业废弃物循环利用处置项目二期项目编码:2110-*-04-01-*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局原则同意中煤科工重 (略) (略) 社会信用代码: *195编制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及其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拟建项目在潼南高新区首开区B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成运行前不得投入运行。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拟选 (略) 潼南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内S3-04/01地块,距离潼南工业废弃物循环利用处置项目一期工程9.1千米,主体工程主要包括1座固化车间1座70万立方米柔性安全填埋场,配套建设综合库房1号2号实验室洗车平台收集运输系统收集容器暂存区危险废物暂存库水泥仓粉煤灰料仓渗滤液废水处理站低浓度废水处理站废气处理系统二次危险废物暂存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事故池等公用辅储运环保工程。拟建项目柔性安全填埋场总库容约为82万立方米,有效库容约为70万立方米,设计使用年限18年,库区分区A区B区C区三个区,填埋作业采取分区逐步填埋方式,A区填埋至设计高度后,再进入B区填埋,最后进入C区填埋。拟建项目实施后危险废物总填埋处置规模为40000吨/年,其中危险废物固化后安全填埋处置规模30000吨/年外接危险废物24247吨/年一期工程危险废物5753吨/年,直接填埋处置量10000吨/年全部为外接危险废物,直接填埋处置的外接危险废物主要为石棉废物HW36类,以及镍化合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反应残余物及不合格淘汰废弃的产品HW46中261-087-46类部分经检测可满足直接填埋要求的焚烧处置残渣HW18类。拟建项目不填埋医疗废物与衬层不相容性反应的废物液体废物和砷含量大于5%的废物。拟建项目总投资35000万元。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必须认真落实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实施清洁生产,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重点应做好以下工作。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拟建项目危险废物暂存库废气密闭负压抽风收集后经碱喷淋除雾器活性炭吸附处理,非*烷总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臭气浓度应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水泥仓粉煤灰料仓废气经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颗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后仓顶排放。固化车间搅拌系统上料及卸料口破碎设备上料及卸料口顶部均设置集气罩,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碱喷淋除雾器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颗粒物非*烷总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 418-2016臭气浓度应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水处理站废气产臭单元应密闭,废气负压抽风收集后,与密闭管道收集的MVR不凝气一并经碱喷淋除雾器活性炭吸附处理,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应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实验室废气通风橱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非*烷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 418-2016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油烟非*烷总 (略) 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859-2018后通过排放。拟建项目厂界外设置300米环境防护距离,该范围内现有60户居民应在拟建项目投产前完成搬迁,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应规划建设居 (略) 行政办公和科研等环境保护目标,并采取园林绿化等措施缓解环境影响。二水污染防治措施。拟建项目搅拌设备冲洗废水回用至固化工序。填埋场渗滤液进入废水处理站渗滤液处理站经调节还原中和混凝沉淀多介质过滤器MVR曝气生物滤池工艺处理,总汞烷基汞总砷总铬六价铬总铅总铍总镍总银苯并芘等应达危险废物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8-2019中表2排放标准,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氮总铜总锌总钡氰化物总磷氟化物总有机碳TOC等应达危险废物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8-2019中表2间接排放标准,石油类硫化物应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部分处理后的渗滤液废水再经活性炭吸附消毒处理后回用至危险废物固化工序,回用不完的填埋场渗滤液废水通过厂区排口DW002排入潼南高新区首开区B区集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滑滩子河再汇入琼江。运输车辆及转运设备清洗废水废气处理系统排水实验室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初期雨水等低浓度废水与初期雨水一并进入厂区低浓度废水处理站经均质还原中和混凝沉淀多介质过滤器工艺处理,生活污水食堂餐饮废水经隔油预处理经生化池处理,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总氮石油类动植物油等应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表4的三级标准,色度氨氮总磷应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B级标准,一并通过厂区排口DW003排入潼南高新区首开区B区集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滑滩子河再汇入琼江。三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拟建项目应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生产废水管网采取可视化设计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待检区危险废物暂存库固化车间吊装平台废水处理区渗滤液调节池事故池收集沟等设为重点防渗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6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涉及危险废物储存的区域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及其修改单要求填埋场采取双人工复合衬层防渗,双人工复合衬层应具有化学兼容性耐久性耐热性高强度低渗透率易维护无二次污染,渗透系数应不大于1.010-12厘米/秒,且上层厚度应大于2.0毫米下层厚度应大于1.0毫米填埋场应设置环场截洪沟截流地下水导排系统防渗层渗漏在线监测系统等设置7口地下水监控井,建立地下水跟踪监测管理体系,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拟建项目通过采取废气治理分区防渗土壤跟踪监测等措施后,拟建项目对区域土壤环境的影响可接受。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拟建项目弃土用于园区转运至指定渣场处置,不设弃土场。运营期采用HDPE膜进行覆盖,不取用黏土,封场期绿化用覆盖土覆盖土均外购,不设取土场。拟建项目应运营期加强绿化,表土临时堆场基脚设置围挡并采用HDPE膜进行覆盖封场期选取当地优势植物加强绿化,与周围景观协调统一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及地下水跟踪监测管理体系,防止渗滤液渗漏污染土壤和对公益林造成影响。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拟建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拟建项目废活性炭废布袋废包装袋实验废液药剂瓶/桶废机油含油棉纱/手套转运至一期工程焚烧处理,除尘灰污泥进固化系统处理后填埋处置,废包装桶母液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送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转移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 第23号要求执行。拟建项目产生的未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等一般工业固体定期交物资回收单位。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厂内暂存应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企业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时,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置。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拟建项目拟建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安全规范和要求危险废物的储存过程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要求设置1座容积1755立方米事故池设置1座450立方米初期雨水池,雨水管设置雨污切换阀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运输车辆固定行驶路线,运输过程尽量避开饮用水源等环境保护目标,不相容废物不混放及同车运输,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散丢失以及燃烧爆炸辐射泄漏等。八强化封场期期环境保护措施。拟建项目采取分区填埋,逐步封场的方式,每一分区完成阶段性高度后,暂时不在其上继续填埋时采用HDPE防渗膜进行中间覆盖,作业区填埋至设计标高后及时封场覆盖,封场结构层满足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环发*号及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8-2019要求封场后渗滤液处理系统继续运行至无渗滤液产生封场期渗滤液处理系统产生的少量污泥压滤后外委有资质单位处置做好地下水跟踪监测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九严格执行排污总量控制。拟建项目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为化学需氧量4.36吨/年氨氮0.37吨/年总汞0.011千克总铬1.1千克总镉0.11千克总砷0.55千克总铅0.55千克,废气污染物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总量分别为10.72吨/年。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环保投资应纳入工程投资概算并予以落实。项目投入运行前,应依据 (略) 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排污许可,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项目竣工后,应按照有关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四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依法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该项目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五本 (略) 报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推荐方案预测的环境状态和相应条件,统一的准入要求及政策作出。若项目实施或运行后, (略) 提出新的环境管制要求,或发布更加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你公司有义务按 (略) 的新要求,采取有效的改进措施确保项目满足新的环境保护管理要求。六项目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和潼南区生态环境局的环保日常监管,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送潼南区生态环境局。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4月11日 抄送:市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潼南区生态环境局,中煤科工重 (略) (略) 。详情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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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 (略) 环准*号重庆 (略) :你公司报送的潼南工业废弃物循环利用处置项目二期项目编码:2110-*-04-01-*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局原则同意中煤科工重 (略) (略) 社会信用代码: *195编制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及其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拟建项目在潼南高新区首开区B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成运行前不得投入运行。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拟选 (略) 潼南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内S3-04/01地块,距离潼南工业废弃物循环利用处置项目一期工程9.1千米,主体工程主要包括1座固化车间1座70万立方米柔性安全填埋场,配套建设综合库房1号2号实验室洗车平台收集运输系统收集容器暂存区危险废物暂存库水泥仓粉煤灰料仓渗滤液废水处理站低浓度废水处理站废气处理系统二次危险废物暂存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事故池等公用辅储运环保工程。拟建项目柔性安全填埋场总库容约为82万立方米,有效库容约为70万立方米,设计使用年限18年,库区分区A区B区C区三个区,填埋作业采取分区逐步填埋方式,A区填埋至设计高度后,再进入B区填埋,最后进入C区填埋。拟建项目实施后危险废物总填埋处置规模为40000吨/年,其中危险废物固化后安全填埋处置规模30000吨/年外接危险废物24247吨/年一期工程危险废物5753吨/年,直接填埋处置量10000吨/年全部为外接危险废物,直接填埋处置的外接危险废物主要为石棉废物HW36类,以及镍化合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反应残余物及不合格淘汰废弃的产品HW46中261-087-46类部分经检测可满足直接填埋要求的焚烧处置残渣HW18类。拟建项目不填埋医疗废物与衬层不相容性反应的废物液体废物和砷含量大于5%的废物。拟建项目总投资35000万元。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必须认真落实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实施清洁生产,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重点应做好以下工作。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拟建项目危险废物暂存库废气密闭负压抽风收集后经碱喷淋除雾器活性炭吸附处理,非*烷总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臭气浓度应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水泥仓粉煤灰料仓废气经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颗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后仓顶排放。固化车间搅拌系统上料及卸料口破碎设备上料及卸料口顶部均设置集气罩,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碱喷淋除雾器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颗粒物非*烷总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 418-2016臭气浓度应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水处理站废气产臭单元应密闭,废气负压抽风收集后,与密闭管道收集的MVR不凝气一并经碱喷淋除雾器活性炭吸附处理,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应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实验室废气通风橱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非*烷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 418-2016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油烟非*烷总 (略) 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859-2018后通过排放。拟建项目厂界外设置300米环境防护距离,该范围内现有60户居民应在拟建项目投产前完成搬迁,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应规划建设居 (略) 行政办公和科研等环境保护目标,并采取园林绿化等措施缓解环境影响。二水污染防治措施。拟建项目搅拌设备冲洗废水回用至固化工序。填埋场渗滤液进入废水处理站渗滤液处理站经调节还原中和混凝沉淀多介质过滤器MVR曝气生物滤池工艺处理,总汞烷基汞总砷总铬六价铬总铅总铍总镍总银苯并芘等应达危险废物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8-2019中表2排放标准,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氮总铜总锌总钡氰化物总磷氟化物总有机碳TOC等应达危险废物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8-2019中表2间接排放标准,石油类硫化物应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部分处理后的渗滤液废水再经活性炭吸附消毒处理后回用至危险废物固化工序,回用不完的填埋场渗滤液废水通过厂区排口DW002排入潼南高新区首开区B区集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滑滩子河再汇入琼江。运输车辆及转运设备清洗废水废气处理系统排水实验室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初期雨水等低浓度废水与初期雨水一并进入厂区低浓度废水处理站经均质还原中和混凝沉淀多介质过滤器工艺处理,生活污水食堂餐饮废水经隔油预处理经生化池处理,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总氮石油类动植物油等应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表4的三级标准,色度氨氮总磷应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B级标准,一并通过厂区排口DW003排入潼南高新区首开区B区集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滑滩子河再汇入琼江。三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拟建项目应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生产废水管网采取可视化设计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待检区危险废物暂存库固化车间吊装平台废水处理区渗滤液调节池事故池收集沟等设为重点防渗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6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涉及危险废物储存的区域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及其修改单要求填埋场采取双人工复合衬层防渗,双人工复合衬层应具有化学兼容性耐久性耐热性高强度低渗透率易维护无二次污染,渗透系数应不大于1.010-12厘米/秒,且上层厚度应大于2.0毫米下层厚度应大于1.0毫米填埋场应设置环场截洪沟截流地下水导排系统防渗层渗漏在线监测系统等设置7口地下水监控井,建立地下水跟踪监测管理体系,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拟建项目通过采取废气治理分区防渗土壤跟踪监测等措施后,拟建项目对区域土壤环境的影响可接受。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拟建项目弃土用于园区转运至指定渣场处置,不设弃土场。运营期采用HDPE膜进行覆盖,不取用黏土,封场期绿化用覆盖土覆盖土均外购,不设取土场。拟建项目应运营期加强绿化,表土临时堆场基脚设置围挡并采用HDPE膜进行覆盖封场期选取当地优势植物加强绿化,与周围景观协调统一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及地下水跟踪监测管理体系,防止渗滤液渗漏污染土壤和对公益林造成影响。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拟建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拟建项目废活性炭废布袋废包装袋实验废液药剂瓶/桶废机油含油棉纱/手套转运至一期工程焚烧处理,除尘灰污泥进固化系统处理后填埋处置,废包装桶母液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送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转移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 第23号要求执行。拟建项目产生的未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等一般工业固体定期交物资回收单位。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厂内暂存应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企业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时,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置。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拟建项目拟建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安全规范和要求危险废物的储存过程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要求设置1座容积1755立方米事故池设置1座450立方米初期雨水池,雨水管设置雨污切换阀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运输车辆固定行驶路线,运输过程尽量避开饮用水源等环境保护目标,不相容废物不混放及同车运输,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散丢失以及燃烧爆炸辐射泄漏等。八强化封场期期环境保护措施。拟建项目采取分区填埋,逐步封场的方式,每一分区完成阶段性高度后,暂时不在其上继续填埋时采用HDPE防渗膜进行中间覆盖,作业区填埋至设计标高后及时封场覆盖,封场结构层满足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环发*号及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8-2019要求封场后渗滤液处理系统继续运行至无渗滤液产生封场期渗滤液处理系统产生的少量污泥压滤后外委有资质单位处置做好地下水跟踪监测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九严格执行排污总量控制。拟建项目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为化学需氧量4.36吨/年氨氮0.37吨/年总汞0.011千克总铬1.1千克总镉0.11千克总砷0.55千克总铅0.55千克,废气污染物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总量分别为10.72吨/年。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环保投资应纳入工程投资概算并予以落实。项目投入运行前,应依据 (略) 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排污许可,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项目竣工后,应按照有关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四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依法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该项目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五本 (略) 报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推荐方案预测的环境状态和相应条件,统一的准入要求及政策作出。若项目实施或运行后, (略) 提出新的环境管制要求,或发布更加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你公司有义务按 (略) 的新要求,采取有效的改进措施确保项目满足新的环境保护管理要求。六项目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和潼南区生态环境局的环保日常监管,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送潼南区生态环境局。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4月11日 抄送:市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潼南区生态环境局,中煤科工重 (略)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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