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稳定风险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社会稳定风险公示

社会稳定风险公示

来源: (略) 自然资源局松山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3-05-09 09:21


社会稳定风险公示

根据《中共中央 (略) 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11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党办发【2021】7号)有关规定拟对《 (略) 松山区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工作,现公示如下,并征询群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 (略) 松山区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二、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内 (略) 松山区大夫营子乡、岗子乡、上官地镇、当铺地满族乡、夏家店乡、安庆镇、太平地镇、哈拉道口镇、大庙镇、初头朗镇、老府镇、王府镇、穆家营子镇、城子乡14个乡镇内治理历史遗留及无责任主体矿山共56处,治理恢复面积2878.05亩,其中可用于增减挂钩项目工矿用地1275.49亩,预期可恢复草地1275.49亩。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态度、意见及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四、公共参与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联系单位发表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估主体: (略) 自然资源局松山区分局

联系人:李政广

联系电话:0476-*

委托评估机构:内蒙古 (略)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476-*邮箱:*@*q.com

六、公示日期

本公告时间:2023年5月9日-2023年5月24日


社会稳定风险公示

来源: (略) 自然资源局松山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3-05-09 09:21


社会稳定风险公示

根据《中共中央 (略) 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11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党办发【2021】7号)有关规定拟对《 (略) 松山区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工作,现公示如下,并征询群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 (略) 松山区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二、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内 (略) 松山区大夫营子乡、岗子乡、上官地镇、当铺地满族乡、夏家店乡、安庆镇、太平地镇、哈拉道口镇、大庙镇、初头朗镇、老府镇、王府镇、穆家营子镇、城子乡14个乡镇内治理历史遗留及无责任主体矿山共56处,治理恢复面积2878.05亩,其中可用于增减挂钩项目工矿用地1275.49亩,预期可恢复草地1275.49亩。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态度、意见及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四、公共参与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联系单位发表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估主体: (略) 自然资源局松山区分局

联系人:李政广

联系电话:0476-*

委托评估机构:内蒙古 (略)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476-*邮箱:*@*q.com

六、公示日期

本公告时间:2023年5月9日-2023年5月24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