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泉联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平泉联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文件要求,平泉 (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2018.7.16),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后,需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有关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平泉 (略) 塑料制品生产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选址: (略) (略) 平北镇白池沟社区28组440号;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11000平方米,租用平泉县合众菊花专业合作社闲置厂房,新上塑料制品包装筐生产线6条,以再生塑料颗粒为原料生产塑料筐3600t/a。
二、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链接:http://**-AzUg?pwd=3fw2;提取码:3fw2;下载报告书电子版进行查阅,也可向平泉 (略) 索取报告书进行查阅,地址: (略) 平北镇白池沟社区28组440号,联系人:曲经理,联系电话:*。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评价范围内所有敏感点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的建议和意见,接受公众的监督。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在公示期内登*链接:http://**,提取码:h5bz,下载公众意见表提出反馈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电子邮件提交方式
请您将意见作为电子邮件的附件,*@*q.com,邮件请注明“平泉 (略) 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的字样。
2、信函提交方式
请您将意见按以下方式邮寄:
地址: (略) (略) 平北镇白池沟社区28组440号
单位:平泉 (略)
姓名:曲经理,联系电话:*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3年5月8日至2023年5月1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文件要求,平泉 (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2018.7.16),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后,需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有关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平泉 (略) 塑料制品生产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选址: (略) (略) 平北镇白池沟社区28组440号;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11000平方米,租用平泉县合众菊花专业合作社闲置厂房,新上塑料制品包装筐生产线6条,以再生塑料颗粒为原料生产塑料筐3600t/a。
二、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链接:http://**-AzUg?pwd=3fw2;提取码:3fw2;下载报告书电子版进行查阅,也可向平泉 (略) 索取报告书进行查阅,地址: (略) 平北镇白池沟社区28组440号,联系人:曲经理,联系电话:*。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评价范围内所有敏感点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的建议和意见,接受公众的监督。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在公示期内登*链接:http://**,提取码:h5bz,下载公众意见表提出反馈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电子邮件提交方式
请您将意见作为电子邮件的附件,*@*q.com,邮件请注明“平泉 (略) 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的字样。
2、信函提交方式
请您将意见按以下方式邮寄:
地址: (略) (略) 平北镇白池沟社区28组440号
单位:平泉 (略)
姓名:曲经理,联系电话:*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3年5月8日至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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