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省旅游集散中心项目(锅炉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关于《贵州省旅游集散中心项目(锅炉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3年4月24日, (略) 发展 (略) 组织召开了《 (略) 旅游集散中心项目(锅炉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议,审查方式为专家现场检查+出具函审意见,验收小组由验收单位( (略) 发展 (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贵州 (略) )、环境监测单位(贵州聚信 (略) )及特邀3名专家(杨显辉、彭园花、张鹤馨)组成。验收小组现场查看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25日至5月24日。公示期间,本项目相关单位将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依据之一。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 (略) 发展 (略)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略) 花溪区青岩镇龙井村191号
投资总额:500万元
建设规模:新建 2台 1.5t/h 蒸汽锅炉(一备一用),2台4t/h(2.8MW)热水锅炉(一备一用)。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有关环保法规,项目于2022年5月委托贵州 (略) 编制《 (略) 旅游集散中心项目(锅炉房建设项目)建设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2年6 (略) 生态环境局的审批意见筑环表[2022] 103号。
3、投资情况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500万元,其中环保设施投资约为120万元,占项目投资总额的24%。
4、验收范围
(略) 旅游集散中心项目(锅炉房建设项目)主体工程、辅助及公用工程、环保工程。
二、项目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对比《 (略) 旅游集散中心项目(锅炉房建设项目)建设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对《 (略) 旅游集散中心项目(锅炉房建设项目)建设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筑环表[2022] 103号)”,依据“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项目性质、地点、生产工艺等基本一致,主要变动内容为项目排气筒高度均由25m增加为30m,对照《重大变动清单》,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四、整改内容
1、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规范标识标牌,完善制度和台账管理。
五、整改落实
建设单位接受专家提出意见,并承诺在2023年5月14日之前完成上述问题的整改。
验收小组认为在以上内容整改落实到位后,通过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验收结论
根据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和现场检查,项目环保手续完备,技术资料齐全,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所规定的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达到竣工环保验收要求。验收组经认真讨论,一 (略) 城市发展 (略) 《 (略) 旅游集散中心项目(锅炉房建设项目)》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符合竣工验收条件,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可正式投入运行。
本次公示将验收报告全本、专家意见和修改清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
七、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 (略) 发展 (略)
通讯地址: (略) 花溪区溪北路30号
联系人:张可
联系电话:*
2)验收单位
单位名称: (略) 发展 (略)
通讯地址: (略) 花溪区溪北路30号
联系人:张可
联系电话:*
3)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 (略)
通讯地址: (略) 南明区遵义路105号万象国际A.C栋1单元18层6、7号[兴关办事处]
联系人:吴治涛
联系电话:*
4)环境监测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聚信 (略)
通讯地址: (略) 观山湖区金华镇贵州*航物流园(1#,2#,3#,10#物流仓库)第10#物流仓库5层2号
联系人:张旗
联系电话:*
2023年4月24日, (略) 发展 (略) 组织召开了《 (略) 旅游集散中心项目(锅炉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议,审查方式为专家现场检查+出具函审意见,验收小组由验收单位( (略) 发展 (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贵州 (略) )、环境监测单位(贵州聚信 (略) )及特邀3名专家(杨显辉、彭园花、张鹤馨)组成。验收小组现场查看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25日至5月24日。公示期间,本项目相关单位将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依据之一。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 (略) 发展 (略)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略) 花溪区青岩镇龙井村191号
投资总额:500万元
建设规模:新建 2台 1.5t/h 蒸汽锅炉(一备一用),2台4t/h(2.8MW)热水锅炉(一备一用)。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有关环保法规,项目于2022年5月委托贵州 (略) 编制《 (略) 旅游集散中心项目(锅炉房建设项目)建设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2年6 (略) 生态环境局的审批意见筑环表[2022] 103号。
3、投资情况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500万元,其中环保设施投资约为120万元,占项目投资总额的24%。
4、验收范围
(略) 旅游集散中心项目(锅炉房建设项目)主体工程、辅助及公用工程、环保工程。
二、项目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对比《 (略) 旅游集散中心项目(锅炉房建设项目)建设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对《 (略) 旅游集散中心项目(锅炉房建设项目)建设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筑环表[2022] 103号)”,依据“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项目性质、地点、生产工艺等基本一致,主要变动内容为项目排气筒高度均由25m增加为30m,对照《重大变动清单》,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四、整改内容
1、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规范标识标牌,完善制度和台账管理。
五、整改落实
建设单位接受专家提出意见,并承诺在2023年5月14日之前完成上述问题的整改。
验收小组认为在以上内容整改落实到位后,通过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验收结论
根据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和现场检查,项目环保手续完备,技术资料齐全,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所规定的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达到竣工环保验收要求。验收组经认真讨论,一 (略) 城市发展 (略) 《 (略) 旅游集散中心项目(锅炉房建设项目)》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符合竣工验收条件,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可正式投入运行。
本次公示将验收报告全本、专家意见和修改清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
七、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 (略) 发展 (略)
通讯地址: (略) 花溪区溪北路30号
联系人:张可
联系电话:*
2)验收单位
单位名称: (略) 发展 (略)
通讯地址: (略) 花溪区溪北路30号
联系人:张可
联系电话:*
3)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 (略)
通讯地址: (略) 南明区遵义路105号万象国际A.C栋1单元18层6、7号[兴关办事处]
联系人:吴治涛
联系电话:*
4)环境监测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聚信 (略)
通讯地址: (略) 观山湖区金华镇贵州*航物流园(1#,2#,3#,10#物流仓库)第10#物流仓库5层2号
联系人:张旗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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