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古蔺酱香酒谷产业园区扩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公示
四川古蔺酱香酒谷产业园区扩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古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 (略) 生态环境局报批《四川古蔺酱香酒谷产业园区扩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古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现将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含公众参与说明)进行公示。
一、规划概要
(一)规划名称:四川古蔺酱香酒谷产业园区扩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规划范围及期限
规划范围:四川古蔺酱香酒谷产业园区包括四处基地,分别为盘龙湾组团,二郎滩组团,吴家沟组团,茅溪组团。前三处组团均已按原规划建成投产。现增量发展空间受限,故本次扩区规划扩区范围位于茅溪组团。园区各组团范围如下:①盘龙湾组团:北临蔺郎路,南临团结村,西临团结村,东临团结村,原规划范围为 400 亩,本次规划结合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及现状建设情况,确定规划范围用地面积为340.72亩;②吴家沟组团:北临民胜村,南临民胜村,西临民胜村,东临民胜村,原规划范围为 1254 亩,本次规划结合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及现状建设情况,确定规划范围用地面积为1253.65 亩;③二郎滩组团:北临赤水河,南临鱼塘村,西临太平镇,东临清水村,原规划范围为 429 亩,本次规划结合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及现状建设情况,确定规划范围用地面积为 354.42 亩。④茅溪组团:北临九坝村,南临赤水河沿线,西临天富村,东临九坝村,原规划范围为 6429 亩,本次规划结合天龙湾、正黄、中酒等拟入驻企业及重点项目配套基础设施,扩区后规划范围用地面积为 10429.35 亩,与上位规划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一致。
规划期限:2022-2035年,其中近期为 2022-2025 年,远期为 2026-2035年。
规划基准年:2021年。
(三)规划目标
园区总规划白酒产能为 22.6328万吨。其中,盘龙湾组团 6832 吨,吴家沟组团 18864 吨,二郎滩组团 9632 吨,上述三个组团均已全部投产运行;茅溪组团规划远期产能为 19.1 万吨,近期规划产能为 12.1万吨。
(四)功能分区
四川古蔺酱香酒谷产业园区在空间上规划为紧凑型组团式结构,形成“一带、二轴、四组团”的空间格局。
“一带”——沿赤水河(美酒河)及岸线道路和特色绿色工业旅游观光形成的酱酒酒谷生产发展带。
“二轴”——园区发展轴:为沿 X013 县道、S309 省道的园区产业发展轴线。
“四组团”——盘龙湾组团、二郎滩组团、吴家沟组团以及茅溪组团。
二、评价结论
经分析,本次规划的实施基本符合国家、 (略) 、 (略) 等各层次相关规划和政策的相关内容。
规划的功能定位、发展目标充分考虑到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也符合当地地理特征和区域环境特征,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具有较大的促进作用,其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明显。规划实施后,通过采用各项环保措施控制污染物排放,污染物排放量在当地环境容量范围之内。在切实控制开发规模和进度、合理规划产业布局及类型、全面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风险防范措施、总量控制要求、规划调整方案的基础上,规划实施所产生的不良环境影响得到最大程度的控制,规划的实施具有环境合理性和可行性。
三、建设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古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0830-*
四、环评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四川云焜 (略)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28-*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本(含公众参与说明)全本信息
链接:http://**
提取码:tray
古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5月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古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 (略) 生态环境局报批《四川古蔺酱香酒谷产业园区扩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古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现将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含公众参与说明)进行公示。
一、规划概要
(一)规划名称:四川古蔺酱香酒谷产业园区扩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规划范围及期限
规划范围:四川古蔺酱香酒谷产业园区包括四处基地,分别为盘龙湾组团,二郎滩组团,吴家沟组团,茅溪组团。前三处组团均已按原规划建成投产。现增量发展空间受限,故本次扩区规划扩区范围位于茅溪组团。园区各组团范围如下:①盘龙湾组团:北临蔺郎路,南临团结村,西临团结村,东临团结村,原规划范围为 400 亩,本次规划结合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及现状建设情况,确定规划范围用地面积为340.72亩;②吴家沟组团:北临民胜村,南临民胜村,西临民胜村,东临民胜村,原规划范围为 1254 亩,本次规划结合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及现状建设情况,确定规划范围用地面积为1253.65 亩;③二郎滩组团:北临赤水河,南临鱼塘村,西临太平镇,东临清水村,原规划范围为 429 亩,本次规划结合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及现状建设情况,确定规划范围用地面积为 354.42 亩。④茅溪组团:北临九坝村,南临赤水河沿线,西临天富村,东临九坝村,原规划范围为 6429 亩,本次规划结合天龙湾、正黄、中酒等拟入驻企业及重点项目配套基础设施,扩区后规划范围用地面积为 10429.35 亩,与上位规划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一致。
规划期限:2022-2035年,其中近期为 2022-2025 年,远期为 2026-2035年。
规划基准年:2021年。
(三)规划目标
园区总规划白酒产能为 22.6328万吨。其中,盘龙湾组团 6832 吨,吴家沟组团 18864 吨,二郎滩组团 9632 吨,上述三个组团均已全部投产运行;茅溪组团规划远期产能为 19.1 万吨,近期规划产能为 12.1万吨。
(四)功能分区
四川古蔺酱香酒谷产业园区在空间上规划为紧凑型组团式结构,形成“一带、二轴、四组团”的空间格局。
“一带”——沿赤水河(美酒河)及岸线道路和特色绿色工业旅游观光形成的酱酒酒谷生产发展带。
“二轴”——园区发展轴:为沿 X013 县道、S309 省道的园区产业发展轴线。
“四组团”——盘龙湾组团、二郎滩组团、吴家沟组团以及茅溪组团。
二、评价结论
经分析,本次规划的实施基本符合国家、 (略) 、 (略) 等各层次相关规划和政策的相关内容。
规划的功能定位、发展目标充分考虑到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也符合当地地理特征和区域环境特征,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具有较大的促进作用,其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明显。规划实施后,通过采用各项环保措施控制污染物排放,污染物排放量在当地环境容量范围之内。在切实控制开发规模和进度、合理规划产业布局及类型、全面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风险防范措施、总量控制要求、规划调整方案的基础上,规划实施所产生的不良环境影响得到最大程度的控制,规划的实施具有环境合理性和可行性。
三、建设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古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0830-*
四、环评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四川云焜 (略)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28-*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本(含公众参与说明)全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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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码:tray
古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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