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油田龙丰实业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公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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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油田龙丰实业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公示信息

一、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大庆 (略)

法人代表:瞿明

企业所在地址: (略) 红岗区西街6号

二、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的名称、数量、用途

大庆 (略) 主要处理油田等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含油污泥,采用含油污泥为原料,主要成份为石油类24.9%,含水率为51.1%,含泥量为24.0%;经营类别为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071-001-08、071-002-08、072-001-08),处理能力为8万吨/年(小时处理量为11.1吨)。

三、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情况

1、废气

产生废气中有毒有害物质主要为含油污泥热解产生的不凝气,通过管道送入不凝气缓冲罐经油气燃烧器引入三元一体炉燃烧后与天然气燃烧产生的烟气一同经过脱硫塔,通过 15.5m高排气筒排放,烟气中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 8.51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 0.0123kg/h,0.114 t/a。

同时,采取加强管理、定期巡检、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建立 LDAR标准化工作流程,对生产装置的阀门、法兰、机泵等经常存在物料泄露的地方,使用专门的气体检测仪器进行泄露检测,筛查出发生泄露的位置,确认泄露的设备,安排人员进行维修和更换,通过修理降低无组织排放。

2、废水

项目含油污泥处理装置分离池分离的工艺废水41723.87m3/a,其中7992.0m3/a回用于调质工段,剩余33731.87m3/a(石油类为85mg/L)经管道输送至杏二联合站内污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满足《大庆油田地面工程建设设计规定》(O/SYDQ0639-2015) 指标要求后后回注油层,不外排入地表水体。

四、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

预处理装置产生的大颗粒砂石(1200t/a)、水封箱底泥(43t/a)、油水分离池底泥(),属于危险废物(HW08-900-210-08),进入三元一体炉继续处置。

机械维护时产生的废机油(0.1t/a)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黑龙江京 (略) 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项目具体风险防范措施如下:

1、总图、选址和建筑安全防范措施

(1)本项目的建构筑物的安全防护距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要求。

(2)生产装置区地面进行了硬化。

(3)建构筑物的耐火等级、防火间距、疏散通道、安全距离等均已经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危险化学品贮运安全防范措施

(1)厂区道路与建筑物、设备、电力线、管道等的安全距离和安全标志、信号、人行通道、防护栏杆,以及车辆道口、装卸方式等方面的安全设施符合相关的规定。

(2)本项目建立健全安全规程及执勤制度,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定期检修维护,确保输油管线处于完好状态;严禁烟火,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当事故发生时,疏散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污染区,切断火源,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堵漏。泄漏的油品及时收集清理后进入生产工艺进行处理,保证油类在任何情况下不进入水体。

3、运输污染控制防范措施

废矿物油的运输转移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则》、《水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等的规定执行;废矿物油的运输转移过程控制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废矿物油转运前应检查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核对品名、数量和标志等;废矿物油转运前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废矿物油在转运过程中设专人看护。

4、工艺技术设计安全防范措施

(1)避免火源的存在

设备:采用符合安全条件的设备,倒装用泵采用无泄漏、抗抽空、抗气蚀性能良好的及泵,管线及管件要符合静电和密封要求。现场使用防爆器具(工具、手电等);泵与倒装车辆、车辆与车辆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

严禁把倒装作业用泵安装在灌区防火堤内。

(2)静电

①油属绝缘物质,其导电性比较差,在输送过程中易造成静电积聚。因此油罐和管道应采取防静电接地,防静电接地装置可与防雷装置共用;

油罐的进油管应延伸到油罐的底部。主要罐区静电接地线要符合接地电阻不大于 10Ω的要求。罐区相应增加倒装作业用的静电接地接头,以满足静电接地要求;

②现场倒装设备要符合倒装要求。倒装用泵、所用管线、车辆等均应有良好的静电接地,法兰与法兰之间应进行良好的静电连接;

③倒装过程中严禁对静电接地线或夹子进行拆除或移动。对于接地线的连接,应在罐车开盖之前。接地线的拆除应在卸车完毕且车盖封闭以后进行,以减少静电火花的产生。

5、自动控制设计安全防范措施

(1)生产装置区等应安装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并与事故通风系统连锁,且配备双电源。可燃气体监测报警仪的报警系统应设计在生产装置的控制室内,涉及时考虑以下几点:

①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监测报警仪的质量、防暴性能达到国家标准。

②正确确定监测报警仪的检测点。

③检测器和报警器的选用和安装符合有关规定。

④在容易泄漏油气和可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的地点应设置可燃气体监测报警仪。

(2)生产装置应结合工艺、设备特点设置安全连锁装置和紧急停车装置。

(3)控制室、生产装置区应设紧急停车按钮。

(4)各工段、装置之间应设置能够有效切断的装置,以避免连锁事故的发生。

6、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

厂区配置移动式灭火器。

7、重点危险装置区,在醒目位置设立风向、风速指示器,以利于对突发事故情况下进行指挥援助。

8、建立风险事故应急响应系统。制定地下水风险事故应急响应预案,明确风险事故状态下应采取的封闭、截流等措施,采取适当的防止受污染的地下水扩散和对受污染的地下水的治理措施。

9、环境风险事故泄漏物料及废水收集处置措施

发生事故时,泄漏的物料、消防废水及污染的雨水等,通过雨水系统收集到事故水池,待事故结束后再处理。

厂区污染区的初期雨水进入初期雨水池,通过雨水管网与初期雨水池之间的切换阀进行收集。

10、三级防控体系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涉及大量的液体物料,为防止次环节发生风险事故时对周围环境及受纳水体产生影响,其环境风险应设立三级防控体系。

本次环评参照《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预防与控制技术要求》中 (略) 企业标准(Q/SY1190-2013)。

建设三级防控体系,为有效控制事故状态下污水受控,在装置及松焦油储存仓库等可能有可燃液体泄漏、漫流的区域均建有围堤,作为一级防控设施。厂区的事故池作为二、三级防控系统。一旦发生事故时,可确保事故污染水不外排。

发生事故时,泄漏的物料、消防废水及污染的雨水等,通过雨水系统收集到事故水池,待事故结束后再送至联合站处理。

此外,大庆 (略) 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略) 红岗生态环境局进行了备案(备案号为*-2021-022-L),以防范本工程关键装置和油品储存设施等发生重大火灾、爆炸、泄漏事故而引发的环境风险。

预案明确了各级应急指挥管理机构的设置、职责要求,并制定各类环境风险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同时明确各级预案的职责、启动机制、联动方式,为控制本工程可能发生的各类、各级环境风险事故,降低并最终消除其环境影响,提供有效的组织保障、措施保障,可将环境风险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大庆 (略)

2023.5.9

一、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大庆 (略)

法人代表:瞿明

企业所在地址: (略) 红岗区西街6号

二、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的名称、数量、用途

大庆 (略) 主要处理油田等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含油污泥,采用含油污泥为原料,主要成份为石油类24.9%,含水率为51.1%,含泥量为24.0%;经营类别为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071-001-08、071-002-08、072-001-08),处理能力为8万吨/年(小时处理量为11.1吨)。

三、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情况

1、废气

产生废气中有毒有害物质主要为含油污泥热解产生的不凝气,通过管道送入不凝气缓冲罐经油气燃烧器引入三元一体炉燃烧后与天然气燃烧产生的烟气一同经过脱硫塔,通过 15.5m高排气筒排放,烟气中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 8.51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 0.0123kg/h,0.114 t/a。

同时,采取加强管理、定期巡检、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建立 LDAR标准化工作流程,对生产装置的阀门、法兰、机泵等经常存在物料泄露的地方,使用专门的气体检测仪器进行泄露检测,筛查出发生泄露的位置,确认泄露的设备,安排人员进行维修和更换,通过修理降低无组织排放。

2、废水

项目含油污泥处理装置分离池分离的工艺废水41723.87m3/a,其中7992.0m3/a回用于调质工段,剩余33731.87m3/a(石油类为85mg/L)经管道输送至杏二联合站内污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满足《大庆油田地面工程建设设计规定》(O/SYDQ0639-2015) 指标要求后后回注油层,不外排入地表水体。

四、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

预处理装置产生的大颗粒砂石(1200t/a)、水封箱底泥(43t/a)、油水分离池底泥(),属于危险废物(HW08-900-210-08),进入三元一体炉继续处置。

机械维护时产生的废机油(0.1t/a)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黑龙江京 (略) 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项目具体风险防范措施如下:

1、总图、选址和建筑安全防范措施

(1)本项目的建构筑物的安全防护距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要求。

(2)生产装置区地面进行了硬化。

(3)建构筑物的耐火等级、防火间距、疏散通道、安全距离等均已经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危险化学品贮运安全防范措施

(1)厂区道路与建筑物、设备、电力线、管道等的安全距离和安全标志、信号、人行通道、防护栏杆,以及车辆道口、装卸方式等方面的安全设施符合相关的规定。

(2)本项目建立健全安全规程及执勤制度,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定期检修维护,确保输油管线处于完好状态;严禁烟火,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当事故发生时,疏散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污染区,切断火源,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堵漏。泄漏的油品及时收集清理后进入生产工艺进行处理,保证油类在任何情况下不进入水体。

3、运输污染控制防范措施

废矿物油的运输转移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则》、《水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等的规定执行;废矿物油的运输转移过程控制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废矿物油转运前应检查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核对品名、数量和标志等;废矿物油转运前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废矿物油在转运过程中设专人看护。

4、工艺技术设计安全防范措施

(1)避免火源的存在

设备:采用符合安全条件的设备,倒装用泵采用无泄漏、抗抽空、抗气蚀性能良好的及泵,管线及管件要符合静电和密封要求。现场使用防爆器具(工具、手电等);泵与倒装车辆、车辆与车辆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

严禁把倒装作业用泵安装在灌区防火堤内。

(2)静电

①油属绝缘物质,其导电性比较差,在输送过程中易造成静电积聚。因此油罐和管道应采取防静电接地,防静电接地装置可与防雷装置共用;

油罐的进油管应延伸到油罐的底部。主要罐区静电接地线要符合接地电阻不大于 10Ω的要求。罐区相应增加倒装作业用的静电接地接头,以满足静电接地要求;

②现场倒装设备要符合倒装要求。倒装用泵、所用管线、车辆等均应有良好的静电接地,法兰与法兰之间应进行良好的静电连接;

③倒装过程中严禁对静电接地线或夹子进行拆除或移动。对于接地线的连接,应在罐车开盖之前。接地线的拆除应在卸车完毕且车盖封闭以后进行,以减少静电火花的产生。

5、自动控制设计安全防范措施

(1)生产装置区等应安装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并与事故通风系统连锁,且配备双电源。可燃气体监测报警仪的报警系统应设计在生产装置的控制室内,涉及时考虑以下几点:

①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监测报警仪的质量、防暴性能达到国家标准。

②正确确定监测报警仪的检测点。

③检测器和报警器的选用和安装符合有关规定。

④在容易泄漏油气和可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的地点应设置可燃气体监测报警仪。

(2)生产装置应结合工艺、设备特点设置安全连锁装置和紧急停车装置。

(3)控制室、生产装置区应设紧急停车按钮。

(4)各工段、装置之间应设置能够有效切断的装置,以避免连锁事故的发生。

6、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

厂区配置移动式灭火器。

7、重点危险装置区,在醒目位置设立风向、风速指示器,以利于对突发事故情况下进行指挥援助。

8、建立风险事故应急响应系统。制定地下水风险事故应急响应预案,明确风险事故状态下应采取的封闭、截流等措施,采取适当的防止受污染的地下水扩散和对受污染的地下水的治理措施。

9、环境风险事故泄漏物料及废水收集处置措施

发生事故时,泄漏的物料、消防废水及污染的雨水等,通过雨水系统收集到事故水池,待事故结束后再处理。

厂区污染区的初期雨水进入初期雨水池,通过雨水管网与初期雨水池之间的切换阀进行收集。

10、三级防控体系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涉及大量的液体物料,为防止次环节发生风险事故时对周围环境及受纳水体产生影响,其环境风险应设立三级防控体系。

本次环评参照《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预防与控制技术要求》中 (略) 企业标准(Q/SY1190-2013)。

建设三级防控体系,为有效控制事故状态下污水受控,在装置及松焦油储存仓库等可能有可燃液体泄漏、漫流的区域均建有围堤,作为一级防控设施。厂区的事故池作为二、三级防控系统。一旦发生事故时,可确保事故污染水不外排。

发生事故时,泄漏的物料、消防废水及污染的雨水等,通过雨水系统收集到事故水池,待事故结束后再送至联合站处理。

此外,大庆 (略) 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略) 红岗生态环境局进行了备案(备案号为*-2021-022-L),以防范本工程关键装置和油品储存设施等发生重大火灾、爆炸、泄漏事故而引发的环境风险。

预案明确了各级应急指挥管理机构的设置、职责要求,并制定各类环境风险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同时明确各级预案的职责、启动机制、联动方式,为控制本工程可能发生的各类、各级环境风险事故,降低并最终消除其环境影响,提供有效的组织保障、措施保障,可将环境风险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大庆 (略)

20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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