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宇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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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号(号)*
项目名称东莞市宇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略) 大岭山镇大岭山凤凰路90号2栋101室
建设单位东莞市宇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czwtitl (略) (略) 大岭山镇大岭山凤凰路90号2栋101室(北纬: 22°54"55.781",东经:113°47"56.305")。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1172m2,建筑面积1172m2,主要从事硅胶皮、铁氟龙的加工生产,加工生产硅胶皮20万平方米/年、铁氟龙10万平方米/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废气:项目拟将压片、压延、烘干、喷胶、烘烤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在每台设备的的产污口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收集后的有机废气一起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2、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 (略) 政截污管网,经市政截污管网引至污水处理厂处理;压延工序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水,不外排。3、噪声:项目噪声采用减振、消声、降噪、隔音等相关措施;4、固废:项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工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公示时间**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大岭山分局
联系电话0769-*
通讯地址 (略) 大岭山镇莞长路(矮岭冚段)116号综合办公楼五楼
初步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查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受理号(号)*
项目名称东莞市宇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略) 大岭山镇大岭山凤凰路90号2栋101室
建设单位东莞市宇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czwtitl (略) (略) 大岭山镇大岭山凤凰路90号2栋101室(北纬: 22°54"55.781",东经:113°47"56.305")。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1172m2,建筑面积1172m2,主要从事硅胶皮、铁氟龙的加工生产,加工生产硅胶皮20万平方米/年、铁氟龙10万平方米/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废气:项目拟将压片、压延、烘干、喷胶、烘烤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在每台设备的的产污口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收集后的有机废气一起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2、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 (略) 政截污管网,经市政截污管网引至污水处理厂处理;压延工序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水,不外排。3、噪声:项目噪声采用减振、消声、降噪、隔音等相关措施;4、固废:项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工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公示时间**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大岭山分局
联系电话0769-*
通讯地址 (略) 大岭山镇莞长路(矮岭冚段)116号综合办公楼五楼
初步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查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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