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精创测控技术有限公司测试设备研发生产扩建项目自主验收公示
苏州市精创测控技术有限公司测试设备研发生产扩建项目自主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略) (略) 测试设备研发生产扩建项目已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全本、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 (略) (略) 测试设备研发生产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概况: (略) (略) 成立于2016年7月。于2021年选址于苏州工业园区胜浦街道揽胜路1号1幢的空置厂房, (略) (略) 测试设备和非标加工件生产新建项目,并于2021年10月29日通过了《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告知承诺书》(项目编号:C*);于2022年1月25日通过了自主环保竣工验收。 (略) 场的发展需求, (略) (略) 拟投资200万元依托现有租赁厂房, (略) (略) 测试设备研发生产扩建项目,建成后年增产测试设备6300台。并于2023年3月21日取得苏州工业园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审批意见》,审批文号:H*。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废水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 (略) 政污水管网接入苏州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切割打磨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移动式除尘装置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焊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移动式吸烟仪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清洗过程废气量较少,浓度较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室内噪声源主要为切割机、打磨机、磨刀机、超声波清洗机、移动式吸烟仪,经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降噪。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废锡渣)、危险废物(废包装容器、废PCB板、清洗废液);其中一般工业固废外售,危险废物委托苏州 (略) 处置。
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面积约3平方米;危废仓库面积约15平方米,地面铺设环氧地坪,设置防漏托盘和视频监控探头,标识标牌较规范。
三、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及建议
总结论
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 号)中相关规定和要求,验收 (略) (略) 测试设备研发生产扩建项目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四、验收公示起止日期
2023年5月8日—2023年6月6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六、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揽胜路1号1幢
联系人:纪工
电话:152点击查看>>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附件: (略) (略) 测试设备研发生产扩建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略) (略) 测试设备研发生产扩建项目已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全本、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 (略) (略) 测试设备研发生产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概况: (略) (略) 成立于2016年7月。于2021年选址于苏州工业园区胜浦街道揽胜路1号1幢的空置厂房, (略) (略) 测试设备和非标加工件生产新建项目,并于2021年10月29日通过了《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告知承诺书》(项目编号:C*);于2022年1月25日通过了自主环保竣工验收。 (略) 场的发展需求, (略) (略) 拟投资200万元依托现有租赁厂房, (略) (略) 测试设备研发生产扩建项目,建成后年增产测试设备6300台。并于2023年3月21日取得苏州工业园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审批意见》,审批文号:H*。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废水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 (略) 政污水管网接入苏州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切割打磨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移动式除尘装置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焊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移动式吸烟仪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清洗过程废气量较少,浓度较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室内噪声源主要为切割机、打磨机、磨刀机、超声波清洗机、移动式吸烟仪,经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降噪。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废锡渣)、危险废物(废包装容器、废PCB板、清洗废液);其中一般工业固废外售,危险废物委托苏州 (略) 处置。
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面积约3平方米;危废仓库面积约15平方米,地面铺设环氧地坪,设置防漏托盘和视频监控探头,标识标牌较规范。
三、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及建议
总结论
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 号)中相关规定和要求,验收 (略) (略) 测试设备研发生产扩建项目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四、验收公示起止日期
2023年5月8日—2023年6月6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六、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揽胜路1号1幢
联系人:纪工
电话:152点击查看>>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附件: (略) (略) 测试设备研发生产扩建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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