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丽泽金融商务区北区A地块建设及综合治理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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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丽泽金融商务区北区A地块建设及综合治理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结论

(1) (略) 丰台区北京丽泽金融商务区北区A地块建设及综合治理项目,东至规划金中都东路,南至丽泽路,西至太平桥路,A-08、A-09北至丽新怡园;A-10、A-11、A-12北至丽泽北路。总用地面积42593.121平方米。地块规划为商业金融用地、文化娱乐用地,未来建设内容商业写字楼、公寓、文化设施等。

(2)调查地块分布有人工填土层和一般第四纪沉积土层。本次场地共设置4眼地下水监测井,最大钻探深度19.0米。综合监测井及其他土孔含水层分布情况分析,本次调查深度内揭露的地下水类型为潜水。2023年3月调查期间,于监测井内测量到的场地稳定水位埋深15.2-16.2m,稳定水位标高为23.8-24.6m,地下水流向大致为自东北向西南。

(3)现场工作共完成了13个土壤采样孔、4眼地下水监测井兼作土壤采样孔的钻探、成井及土样采集工作。共采集土壤化学检测分析样品重金属和无机物112个(含12对平行样品)土壤污染物样品、半挥发性有机物112个(含12对平行样品)土壤污染物样品、挥发性有机物112个(含12对平行样品)土壤污染物样品、石油烃(C10-C40)112个(含12对平行样品)土壤污染物样品、地下水化学检测分析样品5个(含1个平行样品)。土壤样品主要检测指标为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VOCs)、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石油烃(C10-C40)等共计46项;地下水样品主要检测指标包含《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表1中部分常规指标(放射性指标除外)及土壤全项,共计72项。

(4)土壤样品(含平行样品)检测结果

① 重金属及无机物:除六价铬未检出,其他均有检出,且未超过参照标准《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② 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石油烃(C10-C40):均未检出,且未超过参照标准《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③ 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均未检出,且未超过参照标准《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根据检测结果判定,地块内土壤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地块环境调查的详细采样分析工作。

(1)地下水样品(含平行样品)检测结果

① 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色度、挥发性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未检出;浑浊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及硝酸盐超标,检出值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 Ⅲ类标准限值,超标原因已做说明;嗅和味、肉眼可见物、pH、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铝、耗氧量、氨氮(以N计)、钠有检出,但检出值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 Ⅲ类标准限值。

② 微生物指标:菌落总数有检出,但检出值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 Ⅲ类标准限值。

③ 毒理学指标:亚硝酸盐(以N计)、氟化物、镍有检出,但检出值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 Ⅲ类标准限值;硝酸盐(以N计)检出值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 Ⅲ类标准限值,超标原因已做说明;其余指标未检出。

④ 石油烃(C10-C40):有检出,但检出值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 Ⅲ类标准限值。

根据检测结果判定,地块内土壤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地块环境调查的详细采样分析工作。

依据相关规范,结合本次地块实际调查结果表明:北京丽泽金融商务区北区A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不需要开展土壤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该地块可进一步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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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1) (略) 丰台区北京丽泽金融商务区北区A地块建设及综合治理项目,东至规划金中都东路,南至丽泽路,西至太平桥路,A-08、A-09北至丽新怡园;A-10、A-11、A-12北至丽泽北路。总用地面积42593.121平方米。地块规划为商业金融用地、文化娱乐用地,未来建设内容商业写字楼、公寓、文化设施等。

(2)调查地块分布有人工填土层和一般第四纪沉积土层。本次场地共设置4眼地下水监测井,最大钻探深度19.0米。综合监测井及其他土孔含水层分布情况分析,本次调查深度内揭露的地下水类型为潜水。2023年3月调查期间,于监测井内测量到的场地稳定水位埋深15.2-16.2m,稳定水位标高为23.8-24.6m,地下水流向大致为自东北向西南。

(3)现场工作共完成了13个土壤采样孔、4眼地下水监测井兼作土壤采样孔的钻探、成井及土样采集工作。共采集土壤化学检测分析样品重金属和无机物112个(含12对平行样品)土壤污染物样品、半挥发性有机物112个(含12对平行样品)土壤污染物样品、挥发性有机物112个(含12对平行样品)土壤污染物样品、石油烃(C10-C40)112个(含12对平行样品)土壤污染物样品、地下水化学检测分析样品5个(含1个平行样品)。土壤样品主要检测指标为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VOCs)、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石油烃(C10-C40)等共计46项;地下水样品主要检测指标包含《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表1中部分常规指标(放射性指标除外)及土壤全项,共计72项。

(4)土壤样品(含平行样品)检测结果

① 重金属及无机物:除六价铬未检出,其他均有检出,且未超过参照标准《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② 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石油烃(C10-C40):均未检出,且未超过参照标准《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③ 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均未检出,且未超过参照标准《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根据检测结果判定,地块内土壤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地块环境调查的详细采样分析工作。

(1)地下水样品(含平行样品)检测结果

① 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色度、挥发性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未检出;浑浊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及硝酸盐超标,检出值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 Ⅲ类标准限值,超标原因已做说明;嗅和味、肉眼可见物、pH、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铝、耗氧量、氨氮(以N计)、钠有检出,但检出值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 Ⅲ类标准限值。

② 微生物指标:菌落总数有检出,但检出值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 Ⅲ类标准限值。

③ 毒理学指标:亚硝酸盐(以N计)、氟化物、镍有检出,但检出值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 Ⅲ类标准限值;硝酸盐(以N计)检出值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 Ⅲ类标准限值,超标原因已做说明;其余指标未检出。

④ 石油烃(C10-C40):有检出,但检出值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 Ⅲ类标准限值。

根据检测结果判定,地块内土壤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地块环境调查的详细采样分析工作。

依据相关规范,结合本次地块实际调查结果表明:北京丽泽金融商务区北区A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不需要开展土壤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该地块可进一步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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