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南岗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伊犁南岗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2023年5月,我单位委托新疆清风 (略) 承担伊犁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规定,我单位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伊犁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
建设单位:伊犁 (略)
建设地点:新疆伊犁州伊宁县城西工业园区。厂址中心地理坐标E81°27′34.75″,N43°56′40.72″。
建设内容及规模:伊犁 (略) 主要有离子膜烧碱、氯化氢合成、*炔发生、VCM转化、聚氯*烯聚合工艺、电石渣浆、次钠废水回收*炔气等装置,生产能力分别为聚氯*烯12万吨/年、离子膜烧碱10万吨/年,年回收*炔10万Nm3。
二、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伊犁 (略)
地 址:新疆伊犁州伊宁县城西工业园区
联 系 人:孙莹
联系电话:*
三、环评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新疆清风 (略)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河北东路966号康城果岭新天地F座605室
联系人:慕晓瑞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环境影响后评价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后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伊犁 (略)
2023年5月9日
2023年5月,我单位委托新疆清风 (略) 承担伊犁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规定,我单位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伊犁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
建设单位:伊犁 (略)
建设地点:新疆伊犁州伊宁县城西工业园区。厂址中心地理坐标E81°27′34.75″,N43°56′40.72″。
建设内容及规模:伊犁 (略) 主要有离子膜烧碱、氯化氢合成、*炔发生、VCM转化、聚氯*烯聚合工艺、电石渣浆、次钠废水回收*炔气等装置,生产能力分别为聚氯*烯12万吨/年、离子膜烧碱10万吨/年,年回收*炔10万Nm3。
二、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伊犁 (略)
地 址:新疆伊犁州伊宁县城西工业园区
联 系 人:孙莹
联系电话:*
三、环评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新疆清风 (略)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河北东路966号康城果岭新天地F座605室
联系人:慕晓瑞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环境影响后评价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后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伊犁 (略)
2023年5月9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