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23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的公告
关于申请2023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的公告
全区各个规模生猪养殖场:
我区为全国生猪调出大县,现我区2023年生猪调出大县资金已到位,为促进我区生猪产业发展,稳定我区生猪产能,经区农业农村粮食局党委班子研究决定,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安排相关奖补项目资金,现将奖补项目申请要求以及相关内容进行公告:
一、规模生猪养殖场节水改造奖补项目
1、申请项目对象:我区登记备案的生猪规模养殖场;
2、项目奖补内容:规模生猪养殖场节水改造的漏粪板、刮粪机、粪沟、集污池、粪污搅拌机、节水型饮水器等;
3、奖补方式及资金安排:项目奖补采取先建后补方式,补助比例为40%,单场最高奖补资金不得超过30万元;
4、其他要求:获得整县推进项目规模生猪养殖场不得重复申报,申报项目的规模生猪养殖场需全场进行节水改造。
二、规模生猪养殖场生物安全设施设备建设补助项目
1、申请项目对象:我区登记备案的生猪规模养殖场;
2、项目奖补内容:规模生猪养殖场建设洗消烘干设施设备及病死猪暂存冷库;
3、奖补方式及资金安排:洗消烘干项目奖补采取先建后补方式,补助比例为50%,单场最高奖补资金不得超过15万元;病死猪暂存冷库建设项目采取先建后补方式,补助标准为800元/立方米,年出栏5000头以下生猪养殖场限定为10立方米,年出栏5000头以上至20000头限定为20立方米;
4、其他要求:历年获得同类项目的生猪养殖场不得重复申报。
三、规模生猪养殖场粪污运输车辆补助项目
1、申请项目对象:我区登记备案的生猪规模养殖场并与余江中船 (略) 签订了粪污第三方全量化收集处置协议;
2、项目奖补内容:规模生猪养殖场购买粪污收集运输车辆;
3、奖补方式及资金安排:洗消烘干项目奖补采取先购买后补助方式,补助比例为60%,单场最高奖补资金不得超过6万元,每个规模生猪养殖场最多可以申请一辆车补助;
4、其他要求:历年获得同类项目的生猪养殖场不得重复申报。
四、其他普惠类项目
1、粪污收集运输补助:对将粪污交予第三方收集处理的规模养殖场进行补助,补助对象为2022年最后一季度及2023年委托余江中船 (略) 进行粪污全量化收集的生猪养殖场;补助标准为15元/吨+单车次运输补助标准为4元/公里;每季度集中补助一次,养殖户凭收运协议、收运三联单等领取补助,先收集先补助;
2、生猪良种引进补助:对我区规模生猪养殖场引进购买纯种种猪、二元母猪进行补助,补助标准为:纯种种猪600元/头、二元母猪400元/头;项目计划安排80万元,先引进先补助,补完为止;
3、生猪运输车辆高位洗消补助:对生猪养殖场在出售生猪时将生猪运输车辆送至洗消中心进行高温洗消进行补助,补助标准为高温洗消费用的50%,生猪养殖场凭洗消中心出具的收据、高温洗消证明等领取补助,补助每个季度集中拨付一次,计划安排补助安排资金20万元,补完为止;
五、其他事项说明
1、以上一、二、三类项目需要填写项目申报表格(见附件)经所在村委会及乡镇确认同意盖章后,由生猪养殖场业主自行交予区农业农村粮食局畜牧兽医股;普惠类项目不需要进行申报;
2、项目申报表格报送时间为2023年5月8日至2023年5月19日,逾期未报送者视为放弃项目申报;
3、项目申报后需经区农业农村粮食局和区财政局联合审核,审核后将获得项目的生猪养殖场名单进行公示;
4、联系人:区农业农村粮食局畜牧兽医股,潘仲敏;联系方式:*。
2023年5月8日
附件
2023年生猪大县奖励资金建设项目申报表 | ||||
申请单位名称(盖章) | 负责人 | |||
地址 | 联系电话 | |||
建设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栏舍节水改造 | ㎡ | |||
生物安全防控设施 | 套 | |||
病死猪暂存冷库 | m3 | |||
粪污收集设施 | 辆 | |||
申报时间 | ||||
村委会意见 | 初审意见: 年 月 日 (盖 章) |
乡(镇)场 政府意见 | 初审意见: | ||
初审人签字 | 年 月 日 (盖 章) | ||
分管领导签字 |
全区各个规模生猪养殖场:
我区为全国生猪调出大县,现我区2023年生猪调出大县资金已到位,为促进我区生猪产业发展,稳定我区生猪产能,经区农业农村粮食局党委班子研究决定,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安排相关奖补项目资金,现将奖补项目申请要求以及相关内容进行公告:
一、规模生猪养殖场节水改造奖补项目
1、申请项目对象:我区登记备案的生猪规模养殖场;
2、项目奖补内容:规模生猪养殖场节水改造的漏粪板、刮粪机、粪沟、集污池、粪污搅拌机、节水型饮水器等;
3、奖补方式及资金安排:项目奖补采取先建后补方式,补助比例为40%,单场最高奖补资金不得超过30万元;
4、其他要求:获得整县推进项目规模生猪养殖场不得重复申报,申报项目的规模生猪养殖场需全场进行节水改造。
二、规模生猪养殖场生物安全设施设备建设补助项目
1、申请项目对象:我区登记备案的生猪规模养殖场;
2、项目奖补内容:规模生猪养殖场建设洗消烘干设施设备及病死猪暂存冷库;
3、奖补方式及资金安排:洗消烘干项目奖补采取先建后补方式,补助比例为50%,单场最高奖补资金不得超过15万元;病死猪暂存冷库建设项目采取先建后补方式,补助标准为800元/立方米,年出栏5000头以下生猪养殖场限定为10立方米,年出栏5000头以上至20000头限定为20立方米;
4、其他要求:历年获得同类项目的生猪养殖场不得重复申报。
三、规模生猪养殖场粪污运输车辆补助项目
1、申请项目对象:我区登记备案的生猪规模养殖场并与余江中船 (略) 签订了粪污第三方全量化收集处置协议;
2、项目奖补内容:规模生猪养殖场购买粪污收集运输车辆;
3、奖补方式及资金安排:洗消烘干项目奖补采取先购买后补助方式,补助比例为60%,单场最高奖补资金不得超过6万元,每个规模生猪养殖场最多可以申请一辆车补助;
4、其他要求:历年获得同类项目的生猪养殖场不得重复申报。
四、其他普惠类项目
1、粪污收集运输补助:对将粪污交予第三方收集处理的规模养殖场进行补助,补助对象为2022年最后一季度及2023年委托余江中船 (略) 进行粪污全量化收集的生猪养殖场;补助标准为15元/吨+单车次运输补助标准为4元/公里;每季度集中补助一次,养殖户凭收运协议、收运三联单等领取补助,先收集先补助;
2、生猪良种引进补助:对我区规模生猪养殖场引进购买纯种种猪、二元母猪进行补助,补助标准为:纯种种猪600元/头、二元母猪400元/头;项目计划安排80万元,先引进先补助,补完为止;
3、生猪运输车辆高位洗消补助:对生猪养殖场在出售生猪时将生猪运输车辆送至洗消中心进行高温洗消进行补助,补助标准为高温洗消费用的50%,生猪养殖场凭洗消中心出具的收据、高温洗消证明等领取补助,补助每个季度集中拨付一次,计划安排补助安排资金20万元,补完为止;
五、其他事项说明
1、以上一、二、三类项目需要填写项目申报表格(见附件)经所在村委会及乡镇确认同意盖章后,由生猪养殖场业主自行交予区农业农村粮食局畜牧兽医股;普惠类项目不需要进行申报;
2、项目申报表格报送时间为2023年5月8日至2023年5月19日,逾期未报送者视为放弃项目申报;
3、项目申报后需经区农业农村粮食局和区财政局联合审核,审核后将获得项目的生猪养殖场名单进行公示;
4、联系人:区农业农村粮食局畜牧兽医股,潘仲敏;联系方式:*。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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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生猪大县奖励资金建设项目申报表 | ||||
申请单位名称(盖章) | 负责人 | |||
地址 | 联系电话 | |||
建设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栏舍节水改造 | ㎡ | |||
生物安全防控设施 | 套 | |||
病死猪暂存冷库 | m3 | |||
粪污收集设施 | 辆 | |||
申报时间 | ||||
村委会意见 | 初审意见: 年 月 日 (盖 章) |
乡(镇)场 政府意见 | 初审意见: | ||
初审人签字 | 年 月 日 (盖 章) | ||
分管领导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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