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师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5月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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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师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5月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八师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5月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9日-2023年5月15日(5个工作日),逾期无反对意见,我局将正式对项目建设进行批复。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93-*

0993-*(八师生态环境局业务一科)

传 真:0993-*

通讯地址: (略) 党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清探1井勘探钻探项目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 (略) 一三三团18连

中 (略) 勘探事业部

新疆泰 (略)

项目临时占地15676m2。主要建设内容:拟部署1口勘探井,直井,采取三开井身结构,设计井深5100m。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生态:

项目应尽量避开野生植被及保护植物较丰富的区域;道路建设过程中可采取调整路线以避开野生植被分布密集区域;严格控制临时占地范围。项目临时占地需办理征地手续。井场选址及井场布置严格按照《钻前工程及井场布置技术要求》(SY/T5466-2013)中要求执行。项目施工过程不得随意碾压固沙植被;施工扰动范围控制在施工范围内;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起尘作业;施工结束,将施工临时占地范围进行清理、平整。严格控制占地范围,避免在大风天施工;严格控制和管理车辆及重型机械的运行范围;定期进行洒水。钻试结束,对施工废弃物进行清理、回收,平整井场,尽量利用施工时产生的表层土对临时占地进行覆盖。闭井后拆除井架、井台,并对井场土地进行平整,清除地面上残留的污染物等;不要求留存井口的钻井应在封填后按相关规定恢复地貌,并视情况设置标识。

废气:

施工期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设备及燃料、车辆加盖篷布、现场洒水降尘、伴生气通过放散管燃烧后排放、粉状材料及临时土方等在堆放时采取覆盖防尘布。

废水:

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临时防渗储集池,委托清运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禁止泼洒污水。试油废水排入井场专用储罐,清运至采油一厂车89处理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噪声:

施工期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声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昼间。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施工机械。

固废:

施工期钻井泥浆经泥浆不落地系统处置,分离出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制,可循环使用的泥浆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进入岩屑罐统一收集后交由岩屑处置单位进行处置,油基钻井岩屑排入罐内后交由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废润滑油和不可回收利用的废防渗膜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生活营地设置垃圾箱,生活垃圾拉至克拉玛依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

2

新疆 (略) 年产300万米先张法预应力太阳能光伏管桩生产建设项目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疆 (略) 厂区内

新疆 (略)

新疆 (略)

项目总占地面积34054.66平方米

建设规模:建设年产50000吨大量元素水溶肥项目。

建设内容:建设4座厂房、1座库房、1座库棚及两条大量元素水溶肥生产线,建设配套环保装置及辅助工程。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33.5万元。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废气:

对施工现场实行合理化管理,必须严格按照“六不准”、“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做好防尘;施工现场设围栏或部分围栏,缩小施工扬尘扩散范围。

废水:

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砂池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区域内施工机械维修均外委处理;生活污水排入下水管网,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

施工期加强施工作业场地的管理,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加快施工进度,选用低噪声设备,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固废:

对于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能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垃圾及时清运建筑垃圾,运到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理场处理(要求企业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并报当地环卫部门备案);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废气:

项目运营期搅拌楼安装于密闭生产厂房内,搅拌楼配套了脉冲式布袋除尘器,混料搅拌产生的粉尘被捕集在滤袋内,通过压缩空气使滤袋表面粉尘落入搅拌仓内回用于生产,气体则在仓内循环,少量气体通过排风口无组织排放;水泥筒仓和粉煤灰筒仓产生的呼吸废气分别经各自配套的仓顶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粉尘返回舱内,气体通过筒仓仓顶排出;原料储存与物料装卸区域采取密闭措施;砂、石子提升采用皮带输送机完成(输送通道全封闭),水泥、粉煤灰等以螺旋输送机供料,供料方式均为密闭式;在采取以上措施后,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无组织排放限值(颗粒物:0.5mg/m3)要求。

废水:

本项目养护废水、清洗废水收集后依托现有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工序,不外排,项目区不设置办公生活区,员工办公生活依托新疆 (略) 厂区现有办公生活设施,生活污水(718m3/a)排入现有下水管网,最终进入石河子开发区 (略) (新材料污水处理厂)。

噪声:

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同时通过合理布局,建筑隔音等措施来降低其影响,利用距离衰减以实现厂界噪声达标。根据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建成运行后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固废: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钢筋、废边角料、混凝土块、不合格品、沉淀砂石、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润滑油及生活垃圾。

项目运营期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固废代码:302-002-66)产生量为76.2t/a、沉淀砂石(固废代码:302-002-61)产生量为15t/a,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混凝土搅拌工序;废钢筋(固废代码:302-002-09)产生量为1.35t/a、废边角料(固废代码:302-002-09)产生量为0.18t/a,外售废品回收站;混凝土块(固废代码:302-002-49)产生量为3t/a、不合格品(固废代码:302-002-49)产生量为20t/a,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6.9t/a,经厂区内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润滑油(危废代码900-217-08)产生量为0.2t/a,由专用容器集中收集于现有危废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八师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5月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9日-2023年5月15日(5个工作日),逾期无反对意见,我局将正式对项目建设进行批复。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93-*

0993-*(八师生态环境局业务一科)

传 真:0993-*

通讯地址: (略) 党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清探1井勘探钻探项目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 (略) 一三三团18连

中 (略) 勘探事业部

新疆泰 (略)

项目临时占地15676m2。主要建设内容:拟部署1口勘探井,直井,采取三开井身结构,设计井深5100m。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生态:

项目应尽量避开野生植被及保护植物较丰富的区域;道路建设过程中可采取调整路线以避开野生植被分布密集区域;严格控制临时占地范围。项目临时占地需办理征地手续。井场选址及井场布置严格按照《钻前工程及井场布置技术要求》(SY/T5466-2013)中要求执行。项目施工过程不得随意碾压固沙植被;施工扰动范围控制在施工范围内;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起尘作业;施工结束,将施工临时占地范围进行清理、平整。严格控制占地范围,避免在大风天施工;严格控制和管理车辆及重型机械的运行范围;定期进行洒水。钻试结束,对施工废弃物进行清理、回收,平整井场,尽量利用施工时产生的表层土对临时占地进行覆盖。闭井后拆除井架、井台,并对井场土地进行平整,清除地面上残留的污染物等;不要求留存井口的钻井应在封填后按相关规定恢复地貌,并视情况设置标识。

废气:

施工期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设备及燃料、车辆加盖篷布、现场洒水降尘、伴生气通过放散管燃烧后排放、粉状材料及临时土方等在堆放时采取覆盖防尘布。

废水:

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临时防渗储集池,委托清运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禁止泼洒污水。试油废水排入井场专用储罐,清运至采油一厂车89处理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噪声:

施工期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声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昼间。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施工机械。

固废:

施工期钻井泥浆经泥浆不落地系统处置,分离出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制,可循环使用的泥浆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进入岩屑罐统一收集后交由岩屑处置单位进行处置,油基钻井岩屑排入罐内后交由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废润滑油和不可回收利用的废防渗膜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生活营地设置垃圾箱,生活垃圾拉至克拉玛依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

2

新疆 (略) 年产300万米先张法预应力太阳能光伏管桩生产建设项目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疆 (略) 厂区内

新疆 (略)

新疆 (略)

项目总占地面积34054.66平方米

建设规模:建设年产50000吨大量元素水溶肥项目。

建设内容:建设4座厂房、1座库房、1座库棚及两条大量元素水溶肥生产线,建设配套环保装置及辅助工程。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33.5万元。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废气:

对施工现场实行合理化管理,必须严格按照“六不准”、“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做好防尘;施工现场设围栏或部分围栏,缩小施工扬尘扩散范围。

废水:

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砂池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区域内施工机械维修均外委处理;生活污水排入下水管网,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

施工期加强施工作业场地的管理,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加快施工进度,选用低噪声设备,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固废:

对于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能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垃圾及时清运建筑垃圾,运到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理场处理(要求企业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并报当地环卫部门备案);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废气:

项目运营期搅拌楼安装于密闭生产厂房内,搅拌楼配套了脉冲式布袋除尘器,混料搅拌产生的粉尘被捕集在滤袋内,通过压缩空气使滤袋表面粉尘落入搅拌仓内回用于生产,气体则在仓内循环,少量气体通过排风口无组织排放;水泥筒仓和粉煤灰筒仓产生的呼吸废气分别经各自配套的仓顶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粉尘返回舱内,气体通过筒仓仓顶排出;原料储存与物料装卸区域采取密闭措施;砂、石子提升采用皮带输送机完成(输送通道全封闭),水泥、粉煤灰等以螺旋输送机供料,供料方式均为密闭式;在采取以上措施后,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无组织排放限值(颗粒物:0.5mg/m3)要求。

废水:

本项目养护废水、清洗废水收集后依托现有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工序,不外排,项目区不设置办公生活区,员工办公生活依托新疆 (略) 厂区现有办公生活设施,生活污水(718m3/a)排入现有下水管网,最终进入石河子开发区 (略) (新材料污水处理厂)。

噪声:

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同时通过合理布局,建筑隔音等措施来降低其影响,利用距离衰减以实现厂界噪声达标。根据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建成运行后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固废: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钢筋、废边角料、混凝土块、不合格品、沉淀砂石、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润滑油及生活垃圾。

项目运营期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固废代码:302-002-66)产生量为76.2t/a、沉淀砂石(固废代码:302-002-61)产生量为15t/a,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混凝土搅拌工序;废钢筋(固废代码:302-002-09)产生量为1.35t/a、废边角料(固废代码:302-002-09)产生量为0.18t/a,外售废品回收站;混凝土块(固废代码:302-002-49)产生量为3t/a、不合格品(固废代码:302-002-49)产生量为20t/a,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6.9t/a,经厂区内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润滑油(危废代码900-217-08)产生量为0.2t/a,由专用容器集中收集于现有危废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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