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妇幼保健院解放东分院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海口市妇幼保健院解放东分院

发布时间:2023-05-09 文章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龙华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海口市妇幼保健院解放东分院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

通讯地址: (略) 龙华区金园路2号金园办公区

邮编:*

传真:

通讯地址:

邮编:

海口市妇幼保健院解放东分院
(略) (略) ( (略) (略) )"
(略) 龙华区中山街道办事处解放东路15号
海南 (略)
czwtitl (略) 龙华区解放东路15号,设置床位99张,主要科室:预防保健科、外科、妇产科、妇女保健科、儿科、儿童保健科、眼科门诊、耳鼻咽喉科门诊、口腔科门诊、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图诊断专业)、病理科、急诊科。
(1)水环境 医疗综合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污水处理站采用一级处理+消毒工艺,该工艺为《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医疗机构》(HJ1105-2020)和《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9-2013)推荐的可行技术方案,且项目污水成分较为简单,医疗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可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的预处理标准, (略) 政管网,对水环境影响不大。(2)大气环境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医疗机构》(HJ1105-2020)结合本项目情况,在恶臭区域加罩或加盖,投放除臭剂(消毒剂),可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对环境影响不大。(3)声环境本项目东侧、南侧、西侧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北侧满足4a类标准,周围声环境质量良好。项目本身无生产类机械设备,无冷却塔等高噪声源,运行过程中不会对声环境造成影响。(4)固体废物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我医疗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建设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可满足环保要求。
本项目属于医疗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为鼓励类中第三十七大类医疗卫生服务设施项目,因此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1、项目用地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项目 (略) “多规合一” 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公众版) 的叠图, 项目所在地块的用地类型为城镇建设用地;根据项目“国有土地使用证”,本项 (略) 解放东路15号,土地用途为妇幼保健和住宅用地,用地性质和实际建设相符。因此 本项目符合《 (略) 总体规划(空间类 2015-2030)》。2、三线一单符合性①与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相符性分析项目选址不在I类和II类生态红线范围内,项目选 (略) 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②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分析本项目通过采取措施后,能够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有效处置,因此能满足环境质量变化更好的要求;结合本项目风险部分描述,项目运营过程中不存在重大风险源,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规定要求。③资源利用上线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为卫生服务类,所有器械 (略) 场购入,符合资源利用上线的相关要求。④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项目不使用锅炉,不属于高耗能企业,不属于《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中的禁止类行业和限制类行业,符合区域发展要求。
该项目在整个设计、建设、营运和管理体系建立过程中较好的贯彻了清洁生产原则,减少了污染物的排放量,实现了资源的综合利用,对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具有积极的作用,项目符合国家清洁生产要求。
项目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及消毒后排 (略) 政污水管网。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的预处理标准,对于标准中未作规定的因子指标,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 (略) 政管网,最终经白沙门污水处理厂处理。
项目生态保护措施为利用空地进行绿化。生态环境良好。
(1)环境空气:项目所在区环境空气质量达《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为优。(2)声环境:根据现状监测数据可知,本项目东侧、西侧、南侧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北侧满足4a类标准,周围声环境质量良好"
项目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可行,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后,外排污染物不会导致当地环境质量下降。
发布时间:2023-05-09 文章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龙华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海口市妇幼保健院解放东分院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

通讯地址: (略) 龙华区金园路2号金园办公区

邮编:*

传真:

通讯地址:

邮编:

海口市妇幼保健院解放东分院
(略) (略) ( (略) (略) )"
(略) 龙华区中山街道办事处解放东路15号
海南 (略)
czwtitl (略) 龙华区解放东路15号,设置床位99张,主要科室:预防保健科、外科、妇产科、妇女保健科、儿科、儿童保健科、眼科门诊、耳鼻咽喉科门诊、口腔科门诊、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图诊断专业)、病理科、急诊科。
(1)水环境 医疗综合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污水处理站采用一级处理+消毒工艺,该工艺为《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医疗机构》(HJ1105-2020)和《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9-2013)推荐的可行技术方案,且项目污水成分较为简单,医疗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可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的预处理标准, (略) 政管网,对水环境影响不大。(2)大气环境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医疗机构》(HJ1105-2020)结合本项目情况,在恶臭区域加罩或加盖,投放除臭剂(消毒剂),可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对环境影响不大。(3)声环境本项目东侧、南侧、西侧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北侧满足4a类标准,周围声环境质量良好。项目本身无生产类机械设备,无冷却塔等高噪声源,运行过程中不会对声环境造成影响。(4)固体废物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我医疗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建设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可满足环保要求。
本项目属于医疗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为鼓励类中第三十七大类医疗卫生服务设施项目,因此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1、项目用地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项目 (略) “多规合一” 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公众版) 的叠图, 项目所在地块的用地类型为城镇建设用地;根据项目“国有土地使用证”,本项 (略) 解放东路15号,土地用途为妇幼保健和住宅用地,用地性质和实际建设相符。因此 本项目符合《 (略) 总体规划(空间类 2015-2030)》。2、三线一单符合性①与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相符性分析项目选址不在I类和II类生态红线范围内,项目选 (略) 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②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分析本项目通过采取措施后,能够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有效处置,因此能满足环境质量变化更好的要求;结合本项目风险部分描述,项目运营过程中不存在重大风险源,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规定要求。③资源利用上线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为卫生服务类,所有器械 (略) 场购入,符合资源利用上线的相关要求。④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项目不使用锅炉,不属于高耗能企业,不属于《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中的禁止类行业和限制类行业,符合区域发展要求。
该项目在整个设计、建设、营运和管理体系建立过程中较好的贯彻了清洁生产原则,减少了污染物的排放量,实现了资源的综合利用,对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具有积极的作用,项目符合国家清洁生产要求。
项目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及消毒后排 (略) 政污水管网。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的预处理标准,对于标准中未作规定的因子指标,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 (略) 政管网,最终经白沙门污水处理厂处理。
项目生态保护措施为利用空地进行绿化。生态环境良好。
(1)环境空气:项目所在区环境空气质量达《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为优。(2)声环境:根据现状监测数据可知,本项目东侧、西侧、南侧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北侧满足4a类标准,周围声环境质量良好"
项目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可行,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后,外排污染物不会导致当地环境质量下降。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