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3年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2023年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天台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4月17日
2023年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工作要点
2023年全县交通运输法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笃学践行法治思想,统筹推进交通运输法规体系建设、综合执法改革、数字化改革、法治保障等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各项工作,建设一流的法治队*,打造一流的法治品牌,贡献一流的法治业绩,为交通事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深化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1.开展“十四五”中期检查。根据《 (略) 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实施意见(2021-2025年)》开展自查自评。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持续实施领导班子学法制度,确保每年集中学法4次以上。
2.开展交通法治工作品牌建设。围绕工作目标,挖掘选取法制审核、执法实践、矛盾调解、普法宣传等方面的创新实践和典型案例,选树交通法治工作品牌,推动整体智治现代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3.推进依法科学决策机制。推动全系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实现县交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制度100%覆盖,按规定执行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等程序,强化合法性审查力度,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依法而行。
二、完善综合交通法规制度体系建设
4.健全综合交通法规体系。配合做好《 (略) 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条例》立法工作。
5.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政策制度的公平竞争审查,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
6.夯实交通法治制度基础。贯彻执行交通运输行政处罚工作指引、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协作等制度,以制度建设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7.推进“大综合一体化”改革。 (略) 、市、县要求,梳理乡镇(街道)交通运输领域赋权事项目录,积极推进交通运输专业执法与乡镇综合执法力量建立常态化联勤联动执法工作机制。
8.推进交通执法数字化改革。加快数字执法平台建设,配合做好基层站所“星空图”建设,实现“可视化”管理。推广应用“一键办”“掌上办”“自助办”“异地办”“联动办”“智能评”“风险预警”七大场景。推进证据电子化、交通数字卷宗建设,严格执行《 (略) 普通程序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数字卷宗质量评查标准》。
9.推进“四基四化”建设。积极参与交通执法基层站所创建工作,构建基层站所建设长效机制。
10.转变执法模式。稳步推进非现场执法,进一步整合已有数据和硬件资源,挖掘潜力,强化非现场执法硬件维护保障。
四、推进行政执法能力建设
11.加强队*建设。积极争取相关上级部门支持,进一步加强执法队*建设,确保执法队*健康有序发展,打造交通执法铁军。
12.强化岗位练兵。积极参与交通运输执法比武活动,激发练兵积极性,展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成果,树立文明执法新形象,树立文明执法新形象。
13.优化执法培训。制定实施年度执法培训计划, (略) 、市举办的法制和执法骨干轮训,新证申领人员上岗培训等专题培训。 (略) 法治交通平台开展执法培训。
五、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14.推进清廉执法建设。强化正面引导,培树清廉执法典型标杆。加强刚性约束,落实硬核举措,严格执法记录仪使用,对重点环节、领域进行晾晒监督。
15.落实执法工作指引。执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据规范(2023版)、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错题本,为一线办案人员提供规范指引。做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指引贯彻落实。
16.开展执法专项监督。结合交通运输部规范化长效机制要求开展执法满意度测评。以随机抽取数字卷宗为载体,开展年度案卷评查评析活动。
六、优化营商环境
17.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推广说理式执法,温情执法,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规定落到实处,及时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努力促进交通运输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七、加强法治保障
18.加强行政争议化解。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单位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做好行政复议,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19.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合同审查、重大行政决策审查、行政复议诉讼等方面作用。
20.持续推进普法品牌建设。以抓好“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落实为契机,制定并落实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和工作计划,深化“法润共富路”交通普法品牌建设,组织“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交通专项普法活动。进一步加强交通普法精品库建设,深化交通运输系统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建设。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2023年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天台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4月17日
2023年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工作要点
2023年全县交通运输法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笃学践行法治思想,统筹推进交通运输法规体系建设、综合执法改革、数字化改革、法治保障等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各项工作,建设一流的法治队*,打造一流的法治品牌,贡献一流的法治业绩,为交通事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深化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1.开展“十四五”中期检查。根据《 (略) 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实施意见(2021-2025年)》开展自查自评。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持续实施领导班子学法制度,确保每年集中学法4次以上。
2.开展交通法治工作品牌建设。围绕工作目标,挖掘选取法制审核、执法实践、矛盾调解、普法宣传等方面的创新实践和典型案例,选树交通法治工作品牌,推动整体智治现代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3.推进依法科学决策机制。推动全系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实现县交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制度100%覆盖,按规定执行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等程序,强化合法性审查力度,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依法而行。
二、完善综合交通法规制度体系建设
4.健全综合交通法规体系。配合做好《 (略) 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条例》立法工作。
5.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政策制度的公平竞争审查,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
6.夯实交通法治制度基础。贯彻执行交通运输行政处罚工作指引、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协作等制度,以制度建设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7.推进“大综合一体化”改革。 (略) 、市、县要求,梳理乡镇(街道)交通运输领域赋权事项目录,积极推进交通运输专业执法与乡镇综合执法力量建立常态化联勤联动执法工作机制。
8.推进交通执法数字化改革。加快数字执法平台建设,配合做好基层站所“星空图”建设,实现“可视化”管理。推广应用“一键办”“掌上办”“自助办”“异地办”“联动办”“智能评”“风险预警”七大场景。推进证据电子化、交通数字卷宗建设,严格执行《 (略) 普通程序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数字卷宗质量评查标准》。
9.推进“四基四化”建设。积极参与交通执法基层站所创建工作,构建基层站所建设长效机制。
10.转变执法模式。稳步推进非现场执法,进一步整合已有数据和硬件资源,挖掘潜力,强化非现场执法硬件维护保障。
四、推进行政执法能力建设
11.加强队*建设。积极争取相关上级部门支持,进一步加强执法队*建设,确保执法队*健康有序发展,打造交通执法铁军。
12.强化岗位练兵。积极参与交通运输执法比武活动,激发练兵积极性,展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成果,树立文明执法新形象,树立文明执法新形象。
13.优化执法培训。制定实施年度执法培训计划, (略) 、市举办的法制和执法骨干轮训,新证申领人员上岗培训等专题培训。 (略) 法治交通平台开展执法培训。
五、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14.推进清廉执法建设。强化正面引导,培树清廉执法典型标杆。加强刚性约束,落实硬核举措,严格执法记录仪使用,对重点环节、领域进行晾晒监督。
15.落实执法工作指引。执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据规范(2023版)、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错题本,为一线办案人员提供规范指引。做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指引贯彻落实。
16.开展执法专项监督。结合交通运输部规范化长效机制要求开展执法满意度测评。以随机抽取数字卷宗为载体,开展年度案卷评查评析活动。
六、优化营商环境
17.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推广说理式执法,温情执法,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规定落到实处,及时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努力促进交通运输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七、加强法治保障
18.加强行政争议化解。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单位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做好行政复议,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19.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合同审查、重大行政决策审查、行政复议诉讼等方面作用。
20.持续推进普法品牌建设。以抓好“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落实为契机,制定并落实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和工作计划,深化“法润共富路”交通普法品牌建设,组织“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交通专项普法活动。进一步加强交通普法精品库建设,深化交通运输系统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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