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管件生产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塑料管件生产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塑料管件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略) 西海岸新区珠海街道办事处珠峰街483号
建设单位:青岛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山东 (略)
公示时间:2023年05月10日至2023年05月16日
项目概况:项目占地面积13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00平方米,主要从事PP-R供水管道和PERT地暖管道的生产。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二)营运期运营期将产生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应采取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后,与循环冷却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青岛胶南中 (略) 处理。污水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表1中B等级标准。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运行过程加强管理,做好分区防渗,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对工程设计、施工相关档案资料存档。(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挤出、注塑、破碎工序均在封闭车间内,挤出、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经一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P1排气筒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其他行业中II时段的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有组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要求(2000(无量纲))。厂界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废气中NMHC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中NMHC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特别排放限值要求。严格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规范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减少无组织排放,确保厂区内及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限值要求。项目须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要求和实际情况定期更换活性炭等耗材,留存详细的购买、更换、处置台账,台账至少保存3年。项目建成后,废气污染物VOCs排放量不得超过0.24t/a、颗粒物不得超过0.015t/a。(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车间及生产设备须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液压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新建的10m2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新建的10m2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或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各类固体废物应根据特性分区、分类贮存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管理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按规范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管理台账,确保可溯源并存档备查。(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我局备案。对环境污染防范设施依法依规开展安全风险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六)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制度。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明确专人专责,加强环境日常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等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标志牌,废气排气筒设置永久采样孔、监测采样平台。(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八)按照《 (略) 生态环境厅关 (略) 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制定和污染源自动监测安装联网管理规定的通知》(鲁环发〔2019〕134号)要求适时安装在线监测设备。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
联系电话:0532-*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略) 西海岸新区双珠路166号2号楼3楼
邮政编码:*
项目名称:塑料管件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略) 西海岸新区珠海街道办事处珠峰街483号
建设单位:青岛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山东 (略)
公示时间:2023年05月10日至2023年05月16日
项目概况:项目占地面积13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00平方米,主要从事PP-R供水管道和PERT地暖管道的生产。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二)营运期运营期将产生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应采取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后,与循环冷却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青岛胶南中 (略) 处理。污水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表1中B等级标准。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运行过程加强管理,做好分区防渗,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对工程设计、施工相关档案资料存档。(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挤出、注塑、破碎工序均在封闭车间内,挤出、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经一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P1排气筒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其他行业中II时段的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有组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要求(2000(无量纲))。厂界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废气中NMHC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中NMHC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特别排放限值要求。严格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规范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减少无组织排放,确保厂区内及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限值要求。项目须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要求和实际情况定期更换活性炭等耗材,留存详细的购买、更换、处置台账,台账至少保存3年。项目建成后,废气污染物VOCs排放量不得超过0.24t/a、颗粒物不得超过0.015t/a。(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车间及生产设备须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液压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新建的10m2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新建的10m2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或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各类固体废物应根据特性分区、分类贮存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管理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按规范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管理台账,确保可溯源并存档备查。(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我局备案。对环境污染防范设施依法依规开展安全风险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六)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制度。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明确专人专责,加强环境日常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等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标志牌,废气排气筒设置永久采样孔、监测采样平台。(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八)按照《 (略) 生态环境厅关 (略) 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制定和污染源自动监测安装联网管理规定的通知》(鲁环发〔2019〕134号)要求适时安装在线监测设备。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
联系电话:0532-*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略) 西海岸新区双珠路166号2号楼3楼
邮政编码:*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