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大朗昌泰精密模具加工厂扩建项目
东莞市大朗昌泰精密模具加工厂扩建项目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大朗昌泰精密模具加工厂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大朗镇松木山村黄金湖工业三路1号 |
建设单位 | (略) 大朗昌泰精密模具加工厂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东莞市大朗昌泰精密模具加工厂扩建项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52B4KU1T),建设地 (略) 大朗镇松木山村黄金湖工业三路1号,项目扩建后总投资350万元,占地面积为3897m2,总建筑面积为5010m2。主要从事工模的加工生产,预计年产工模1000套、工模样品600套。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项目工模装配过程中会使用磨床对工件进行打磨,此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粉尘。项目在打磨工序工位处设置集气装置对打磨工序粉尘进行收集,经收集后经过水喷淋除尘装置进行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放浓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项目打样、移印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以非*烷总烃、VOCs计。项目将打样、移印工序设置在密闭空间内,并设置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经收集后与移印工序废气一起经一套“生物塔+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该排气筒不低于15m);非*烷总烃经处理后排放浓度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未超过《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VOCs经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浓 (略) 《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第Ⅱ时段排气筒排放限值,VOCs无组织厂界浓度 (略) 《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项目厂区内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废水:项目喷淋用水、冷却用水、生物塔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水量,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 (略) 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 (略) 政污水管道,然 (略) 大朗松山湖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 (略) 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的一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放。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 (略) 回收处理;项目打样工序产生的少量塑胶边角料,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项目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噪声处理措施:项目生产设备经隔音、减震、消声等降噪措施,使得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郑重陈诺在项目运营期间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
公示时间 | 2023-05-10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大朗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 |
通讯地址 | (略) 大朗镇政通路1号B栋 |
初步审查意见 | 一、项目不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69号)等文件的要求;二、产能核算合理性分析不充分等。鉴于上述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大朗昌泰精密模具加工厂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大朗镇松木山村黄金湖工业三路1号 |
建设单位 | (略) 大朗昌泰精密模具加工厂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东莞市大朗昌泰精密模具加工厂扩建项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52B4KU1T),建设地 (略) 大朗镇松木山村黄金湖工业三路1号,项目扩建后总投资350万元,占地面积为3897m2,总建筑面积为5010m2。主要从事工模的加工生产,预计年产工模1000套、工模样品600套。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项目工模装配过程中会使用磨床对工件进行打磨,此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粉尘。项目在打磨工序工位处设置集气装置对打磨工序粉尘进行收集,经收集后经过水喷淋除尘装置进行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放浓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项目打样、移印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以非*烷总烃、VOCs计。项目将打样、移印工序设置在密闭空间内,并设置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经收集后与移印工序废气一起经一套“生物塔+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该排气筒不低于15m);非*烷总烃经处理后排放浓度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未超过《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VOCs经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浓 (略) 《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第Ⅱ时段排气筒排放限值,VOCs无组织厂界浓度 (略) 《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项目厂区内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废水:项目喷淋用水、冷却用水、生物塔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水量,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 (略) 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 (略) 政污水管道,然 (略) 大朗松山湖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 (略) 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的一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放。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 (略) 回收处理;项目打样工序产生的少量塑胶边角料,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项目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噪声处理措施:项目生产设备经隔音、减震、消声等降噪措施,使得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郑重陈诺在项目运营期间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
公示时间 | 2023-05-10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大朗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 |
通讯地址 | (略) 大朗镇政通路1号B栋 |
初步审查意见 | 一、项目不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69号)等文件的要求;二、产能核算合理性分析不充分等。鉴于上述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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