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审批公示:2023年4月10日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青海玉树第二回(唐乃亥~玛多~玉树Ⅱ回)330千伏线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本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变电站扩建工程和330千伏线路新建工程:(1)变电站扩建工程:扩建唐乃亥330千伏变电站
拟审批公示:2023年4月10日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青海玉树第二回(唐乃亥~玛多~玉树Ⅱ回)330千伏线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本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变电站扩建工程和330千伏线路新建工程:(1)变电站扩建工程:扩建唐乃亥330千伏变电站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青海玉树第二回(唐乃亥~玛多~玉树Ⅱ回)330千伏线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0日-2023年4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南山东路116号
邮编:*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 电话 | |
1 | 青海玉树第二回(唐乃亥~玛多~玉树Ⅱ回)330千伏线路工程 | (略) 海南藏族自治州兴海县、果洛州玛多县及 (略) 、称多县 | (略) |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 (略) | 本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变电站扩建工程和330千伏线路新建工程:(1)变电站扩建工程:扩建唐乃亥330千伏变电站,在该变电站内扩建1个330千伏出线间隔,扩建工程在站内预留场地进行;扩建玛多330千伏变电站,在玛多~玉树II回出线扩建1×30兆乏高压电抗器,原玉树Ⅰ回90兆乏高压电抗器随间隔搬迁至现玉树Ⅰ回,扩建2个330千伏出线间隔,扩建工程在站内预留场地进行;扩建玉树330千伏变电站,在该变电站内扩建1×90兆乏高压电抗器,扩建1个330千伏出线间隔,扩建工程在站内预留场地进行。(2)330千伏线路新建工程:唐乃亥~玛多~玉树330千伏线路。该线路始于唐乃亥330千伏变电站,经玛多330千伏变电站,终于玉树330千伏变电站,线路全部按照单回路架设,路径全长约512公里。其中唐乃亥~玛多Ⅱ回330千伏线路,路径全长约215公里;玛多~玉树Ⅱ回330千伏线路,路径长约297公里。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严格落实电磁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程沿线区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运行期间加强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跟踪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变电站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序。玛多330千伏变电站在扩建高抗区域的西南侧围墙增设长153米、高2米的声屏障。玉树330千伏变电站在扩建高抗区域的西侧、北侧围墙分别增设长42米、高2米和长88米,高8.2米的声屏障。确保厂界环境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尽量利用现有道路,减少临时道路的建设。加强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和临时占地范围,施工结束后,对塔基及临时占地根据占地类型进行生态恢复。尤其是工程穿越三江源国家公园和三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段应必须高标准落实生态恢复措施,并依法履行行政审批手续。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场地硬化、洒水降尘等措施,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易产尘施工作业,施工物料集中堆放,并采取苫盖措施,严格落实“6个100%”控尘措施。使用污染物排放达标的运输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规范设置施工物料运输路线,加强运输车辆养护,物料封闭运输。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混凝土拌合、设备冲洗等施工废水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线路穿越西曲河傍河水源地二级保护区段应避免对水源保护区段水质造成污染。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做好施工余土处置工作,开挖土方应集中收集堆放,多余土方按相关要求转运处置,禁止随意弃置。变电站运营期生活垃圾经站内垃圾收集装置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当地生活垃圾处理场。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事故情况下产生的废油需全部收集到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的事故油池内,事故油池容积应满足站内最大含油设备100%的排油需要,并采取防渗措施,且具有油水分离功能,事故油交由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基本按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 0971-*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青海玉树第二回(唐乃亥~玛多~玉树Ⅱ回)330千伏线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0日-2023年4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南山东路116号
邮编:*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 电话 | |
1 | 青海玉树第二回(唐乃亥~玛多~玉树Ⅱ回)330千伏线路工程 | (略) 海南藏族自治州兴海县、果洛州玛多县及 (略) 、称多县 | (略) |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 (略) | 本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变电站扩建工程和330千伏线路新建工程:(1)变电站扩建工程:扩建唐乃亥330千伏变电站,在该变电站内扩建1个330千伏出线间隔,扩建工程在站内预留场地进行;扩建玛多330千伏变电站,在玛多~玉树II回出线扩建1×30兆乏高压电抗器,原玉树Ⅰ回90兆乏高压电抗器随间隔搬迁至现玉树Ⅰ回,扩建2个330千伏出线间隔,扩建工程在站内预留场地进行;扩建玉树330千伏变电站,在该变电站内扩建1×90兆乏高压电抗器,扩建1个330千伏出线间隔,扩建工程在站内预留场地进行。(2)330千伏线路新建工程:唐乃亥~玛多~玉树330千伏线路。该线路始于唐乃亥330千伏变电站,经玛多330千伏变电站,终于玉树330千伏变电站,线路全部按照单回路架设,路径全长约512公里。其中唐乃亥~玛多Ⅱ回330千伏线路,路径全长约215公里;玛多~玉树Ⅱ回330千伏线路,路径长约297公里。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严格落实电磁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程沿线区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运行期间加强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跟踪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变电站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序。玛多330千伏变电站在扩建高抗区域的西南侧围墙增设长153米、高2米的声屏障。玉树330千伏变电站在扩建高抗区域的西侧、北侧围墙分别增设长42米、高2米和长88米,高8.2米的声屏障。确保厂界环境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尽量利用现有道路,减少临时道路的建设。加强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和临时占地范围,施工结束后,对塔基及临时占地根据占地类型进行生态恢复。尤其是工程穿越三江源国家公园和三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段应必须高标准落实生态恢复措施,并依法履行行政审批手续。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场地硬化、洒水降尘等措施,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易产尘施工作业,施工物料集中堆放,并采取苫盖措施,严格落实“6个100%”控尘措施。使用污染物排放达标的运输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规范设置施工物料运输路线,加强运输车辆养护,物料封闭运输。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混凝土拌合、设备冲洗等施工废水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线路穿越西曲河傍河水源地二级保护区段应避免对水源保护区段水质造成污染。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做好施工余土处置工作,开挖土方应集中收集堆放,多余土方按相关要求转运处置,禁止随意弃置。变电站运营期生活垃圾经站内垃圾收集装置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当地生活垃圾处理场。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事故情况下产生的废油需全部收集到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的事故油池内,事故油池容积应满足站内最大含油设备100%的排油需要,并采取防渗措施,且具有油水分离功能,事故油交由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基本按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 09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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