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云和县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置利用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对云和县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置利用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云和县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置利用项目 | 云和县 (略) | 云和县长垄垃圾填埋场旁 | 云和县 (略) 拟在长垄生活垃圾填埋场旁实施云和县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置利用项目,建设200t/d生活垃圾分选+200t/d垃圾压缩中转的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置中心一个;另外将云和县现有22个中转站提升改造为标准压缩式中转站;同时提供额定处理能力为20t/d的餐厨垃圾直运处置体系。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一)项目施工期污染防治要求 1.水污染物防治 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应积极采取截流、沉淀等有效措施,防止施工工地地表冲刷而造成污染现象的产生。 2.大气污染物防治 加强施工与车辆运输管理,采取抑尘措施,降低施工活动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噪声污染防治 采取隔声、降噪、减震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4.固体废弃物防治 按住建部门的要求,做好建筑垃圾的消纳工作。 (二)项目运营期污染防治要求 1.水污染物防治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总氮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标准限值),输送至厂外垃圾填埋场内渗滤液处理站内协同处理;冲洗废水、垃圾渗滤液及除臭系统排水收集后输送至厂外垃圾填埋场内渗滤液处理站内协同处理,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后,输送至厂外垃圾填埋场内渗滤液处理站,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后的渗滤液统一纳管排放,渗滤液处理站处理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表 2 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后纳管最终均进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 2.大气污染物防治 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卸料时产生的瞬时粉尘(颗粒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二级标准值,恶臭污染物NH3、H2S、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新建标准。 3.噪声污染防治 采取有效的隔音、降噪措施,确保各侧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弃物防治 固体废物做好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工作。你单位必 (略) 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申报污染物产生、转移、利用和处置情况,配套建设符合规范且满足需求的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和治理设施,并建立规范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 5.环境风险防范 加强管理,强化员工安全意识,制定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及措施,尽可能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5月10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云和县梨园路40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云和县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置利用项目 | 云和县 (略) | 云和县长垄垃圾填埋场旁 | 云和县 (略) 拟在长垄生活垃圾填埋场旁实施云和县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置利用项目,建设200t/d生活垃圾分选+200t/d垃圾压缩中转的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置中心一个;另外将云和县现有22个中转站提升改造为标准压缩式中转站;同时提供额定处理能力为20t/d的餐厨垃圾直运处置体系。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一)项目施工期污染防治要求 1.水污染物防治 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应积极采取截流、沉淀等有效措施,防止施工工地地表冲刷而造成污染现象的产生。 2.大气污染物防治 加强施工与车辆运输管理,采取抑尘措施,降低施工活动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噪声污染防治 采取隔声、降噪、减震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4.固体废弃物防治 按住建部门的要求,做好建筑垃圾的消纳工作。 (二)项目运营期污染防治要求 1.水污染物防治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总氮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标准限值),输送至厂外垃圾填埋场内渗滤液处理站内协同处理;冲洗废水、垃圾渗滤液及除臭系统排水收集后输送至厂外垃圾填埋场内渗滤液处理站内协同处理,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后,输送至厂外垃圾填埋场内渗滤液处理站,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后的渗滤液统一纳管排放,渗滤液处理站处理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表 2 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后纳管最终均进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 2.大气污染物防治 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卸料时产生的瞬时粉尘(颗粒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二级标准值,恶臭污染物NH3、H2S、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新建标准。 3.噪声污染防治 采取有效的隔音、降噪措施,确保各侧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弃物防治 固体废物做好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工作。你单位必 (略) 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申报污染物产生、转移、利用和处置情况,配套建设符合规范且满足需求的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和治理设施,并建立规范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 5.环境风险防范 加强管理,强化员工安全意识,制定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及措施,尽可能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5月10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行政许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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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云和县梨园路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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