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5月1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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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5月1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本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0日至2023年5月16日。

联系人: (略) 金坛生态环境局土壤生态环境科

联系地址: (略) 金坛区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19-*、*

邮箱:*@*63.com

1、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

概况

相关

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金城大道(规划S340城镇改线段)改扩建工程

(略) 金坛区金城科技产业园,西起金沙大道(S241),东至金湖路(S240)

(略) 金坛区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处

江苏 (略)

金城大道(规划S340城镇改线段)改扩建工 (略) 金坛区金城镇,项目道路路线呈东西走向,西起金沙大道(S241),东至金湖路(S240),道路全长5.868km;主路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设计, (略) 次干路标准采用主六辅二城镇段断面,一般路段路基宽度51.5m,一般路段道路红线宽度51.5m;道路断面形式采用四块板断面,具体断面组成为:(3.0m人行道+6.5m辅路(2.5m非机动车道+3.5m辅路车行道+0.5m左侧路缘带)+2.0m侧分带+13.25m主路(1.5m右侧硬路肩+3×3.75m主路车行道+0.5m左侧路缘带))×2+2.0m中央分隔带,总宽51.5m;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管线工程(雨水、污水、给水、燃气、信息、供电管道等)、交通设施以及绿化等其他附属工程,其中改建桥梁3座(跨坝头塘河桥、跨老丹金溧漕河六吉闸桥、跨盐港河桥)。

/

落实有效措施减缓施工废气对外界环境的影响。本项目选用符合国家卫生防护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工具,确保其废气排放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工程沿线应合理布置施工场地、施工便道、物料拌和场、堆场等的选址必须远离居民住宅,严格控制施工期物料装卸、运输等工程中的粉尘污染,采取洒水、喷雾、围挡墙、篷布、路面硬化、采用密闭输送设备作业的等防尘设备有效控制施工期废气污染。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TSP、PM10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中表1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浓度限值;沥青烟、非*烷总烃、酚类、苯并[a]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3标准限值。

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施工期间的各项施工废水防治措施,防止二次污染。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相关标准;施工生活污水依托沿线公厕接管接入金坛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确实 (略) 政污水管网条件的施工场地,施工人员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地方环卫人员收集外运。

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负责日产日清;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废机油、油漆及防腐工程产生的废渣及废桶等临时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施工期产生的土方全部回用,不能回用的部分则也作为建筑垃圾交特种垃圾管理站统一处理;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严禁乱丢乱弃、随意焚烧、堆放或向河道倾倒,同时在运输过程中要加以覆盖,防止沿途撒落。

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本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0日至2023年5月16日。

联系人: (略) 金坛生态环境局土壤生态环境科

联系地址: (略) 金坛区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19-*、*

邮箱:*@*63.com

1、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

概况

相关

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金城大道(规划S340城镇改线段)改扩建工程

(略) 金坛区金城科技产业园,西起金沙大道(S241),东至金湖路(S240)

(略) 金坛区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处

江苏 (略)

金城大道(规划S340城镇改线段)改扩建工 (略) 金坛区金城镇,项目道路路线呈东西走向,西起金沙大道(S241),东至金湖路(S240),道路全长5.868km;主路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设计, (略) 次干路标准采用主六辅二城镇段断面,一般路段路基宽度51.5m,一般路段道路红线宽度51.5m;道路断面形式采用四块板断面,具体断面组成为:(3.0m人行道+6.5m辅路(2.5m非机动车道+3.5m辅路车行道+0.5m左侧路缘带)+2.0m侧分带+13.25m主路(1.5m右侧硬路肩+3×3.75m主路车行道+0.5m左侧路缘带))×2+2.0m中央分隔带,总宽51.5m;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管线工程(雨水、污水、给水、燃气、信息、供电管道等)、交通设施以及绿化等其他附属工程,其中改建桥梁3座(跨坝头塘河桥、跨老丹金溧漕河六吉闸桥、跨盐港河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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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有效措施减缓施工废气对外界环境的影响。本项目选用符合国家卫生防护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工具,确保其废气排放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工程沿线应合理布置施工场地、施工便道、物料拌和场、堆场等的选址必须远离居民住宅,严格控制施工期物料装卸、运输等工程中的粉尘污染,采取洒水、喷雾、围挡墙、篷布、路面硬化、采用密闭输送设备作业的等防尘设备有效控制施工期废气污染。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TSP、PM10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中表1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浓度限值;沥青烟、非*烷总烃、酚类、苯并[a]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3标准限值。

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施工期间的各项施工废水防治措施,防止二次污染。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相关标准;施工生活污水依托沿线公厕接管接入金坛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确实 (略) 政污水管网条件的施工场地,施工人员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地方环卫人员收集外运。

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负责日产日清;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废机油、油漆及防腐工程产生的废渣及废桶等临时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施工期产生的土方全部回用,不能回用的部分则也作为建筑垃圾交特种垃圾管理站统一处理;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严禁乱丢乱弃、随意焚烧、堆放或向河道倾倒,同时在运输过程中要加以覆盖,防止沿途撒落。

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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