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新建13万件航空发动机叶片生产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新建13万件航空发动机叶片生产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公示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05月10日-2023年05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1-*(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传真: 0851-*
通讯地址: (略) 贵安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9栋8楼0807办公室
邮编: *
项目名称 | 新建13万件航空发动机叶片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贵安新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航空航天产业孵化基地 |
建设单位 | 成都 (略) 贵阳分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贵州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租赁部分生产厂房及办公楼面积10,000.00m2,生产厂房9,200.00 m2,办公区域800.00 m2,新建一条13万件航空发动机涡轮叶片生产线,生产车间主要包括数控加工车间、检测区、产品库区等,利用厂房东北角架空层作为办公区域,项目不设食堂和员工宿舍。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施工过程产生的粉尘,装修材料挥发的*苯、二*苯、*醛等挥发性有机物。项目施工基本在室内进行,产生的粉尘对外环境影响较小。建设单位应当通过优先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装修材料、涂料减少装修过程中挥发性气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水污染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租用厂房排水设施收集后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湖潮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装修期间的设备噪声,施工主要在标准厂房内进行,一定程度减少了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同时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确保施工厂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包含装修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装修垃圾尽量回收利用,不可利用部分分类收集,施工期结束后统一 (略) 综合行政执法局指定渣场堆存。生活垃圾统一运送至园区指定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包括焊接烟尘、抛光粉尘、打磨粉尘、喷丸粉尘、清洗剂挥发废气和电火花油烟。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接净化器进行收集处理,尾气在车间内排放。抛光、打磨工序金属粉尘质量较大,主要以重力沉降方式在作业区范围沉降。抛丸工序采用0.3mm铸钢丸对工件进行干式表面处理,产生的抛丸粉尘质量较大,抛丸设备内设置滤网对其过滤处理。项目清洗工序使用的SKC-S溶剂型清洗剂主要成分为轻质石油馏出物,清洗溶液配制和使用过程会有少量挥发废气(以非*烷总烃计)以无组织形式向外环境排放,应强化车间通风。项目采用数控电火花机床(以电火花油为电介质)对工件进行打孔处理,此过程会产生一定电火花油烟(污染物以非*烷总烃计),电火花机床上方配置集气罩(共5套)对电火花油烟收集后,采用1套“油烟净化器+两级活性炭装置”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口编号DA001。 运营期DA001排放口中非*烷总烃排放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因排气筒高度未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内的建筑物5m以上,排放速率应按15m高度对应标准值严格50%执行)。项目厂界处挥发性有机物、粉尘浓度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非*烷总烃、颗粒物(其他)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水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水污染物主要包括生活污水、保洁废水和超声波清洗废水。其中,超声波清洗废水污染物主要为石油类和悬浮物,配套建设1套污水预处理设施(处理规模2m3/d,处理工艺为:气浮+絮凝沉淀)处理,生活污水和保洁废水依托厂房配套建设的化粪池预处理。项目废水经预处理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湖潮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和辅助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经评价预测,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一般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废金属碎屑、室内沉降粉尘、焊渣、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其中,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检验不合格产品优先返回相应工段重新加工处理,报废品与其他一般固体废物集中收集暂存于厂区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处理。 运营期危险废物包括设备使用和维护保养产生的废切削液、废导轨油、废机油、废乳化液、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废弃的油类物质容器,有机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以及清洗废水预处理设施产生的浮油、浮渣和污泥,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贮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转移处置。 |
公示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05月10日-2023年05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1-*(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传真: 0851-*
通讯地址: (略) 贵安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9栋8楼0807办公室
邮编: *
项目名称 | 新建13万件航空发动机叶片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贵安新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航空航天产业孵化基地 |
建设单位 | 成都 (略) 贵阳分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贵州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租赁部分生产厂房及办公楼面积10,000.00m2,生产厂房9,200.00 m2,办公区域800.00 m2,新建一条13万件航空发动机涡轮叶片生产线,生产车间主要包括数控加工车间、检测区、产品库区等,利用厂房东北角架空层作为办公区域,项目不设食堂和员工宿舍。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施工过程产生的粉尘,装修材料挥发的*苯、二*苯、*醛等挥发性有机物。项目施工基本在室内进行,产生的粉尘对外环境影响较小。建设单位应当通过优先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装修材料、涂料减少装修过程中挥发性气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水污染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租用厂房排水设施收集后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湖潮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装修期间的设备噪声,施工主要在标准厂房内进行,一定程度减少了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同时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确保施工厂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包含装修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装修垃圾尽量回收利用,不可利用部分分类收集,施工期结束后统一 (略) 综合行政执法局指定渣场堆存。生活垃圾统一运送至园区指定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包括焊接烟尘、抛光粉尘、打磨粉尘、喷丸粉尘、清洗剂挥发废气和电火花油烟。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接净化器进行收集处理,尾气在车间内排放。抛光、打磨工序金属粉尘质量较大,主要以重力沉降方式在作业区范围沉降。抛丸工序采用0.3mm铸钢丸对工件进行干式表面处理,产生的抛丸粉尘质量较大,抛丸设备内设置滤网对其过滤处理。项目清洗工序使用的SKC-S溶剂型清洗剂主要成分为轻质石油馏出物,清洗溶液配制和使用过程会有少量挥发废气(以非*烷总烃计)以无组织形式向外环境排放,应强化车间通风。项目采用数控电火花机床(以电火花油为电介质)对工件进行打孔处理,此过程会产生一定电火花油烟(污染物以非*烷总烃计),电火花机床上方配置集气罩(共5套)对电火花油烟收集后,采用1套“油烟净化器+两级活性炭装置”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口编号DA001。 运营期DA001排放口中非*烷总烃排放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因排气筒高度未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内的建筑物5m以上,排放速率应按15m高度对应标准值严格50%执行)。项目厂界处挥发性有机物、粉尘浓度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非*烷总烃、颗粒物(其他)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水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水污染物主要包括生活污水、保洁废水和超声波清洗废水。其中,超声波清洗废水污染物主要为石油类和悬浮物,配套建设1套污水预处理设施(处理规模2m3/d,处理工艺为:气浮+絮凝沉淀)处理,生活污水和保洁废水依托厂房配套建设的化粪池预处理。项目废水经预处理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湖潮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和辅助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经评价预测,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一般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废金属碎屑、室内沉降粉尘、焊渣、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其中,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检验不合格产品优先返回相应工段重新加工处理,报废品与其他一般固体废物集中收集暂存于厂区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处理。 运营期危险废物包括设备使用和维护保养产生的废切削液、废导轨油、废机油、废乳化液、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废弃的油类物质容器,有机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以及清洗废水预处理设施产生的浮油、浮渣和污泥,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贮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转移处置。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