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万载县G220万载综合养护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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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万载县G220万载综合养护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万载县G220万载综合养护中心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0日-2023年5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5-*(环评科)

通讯地址:万载县迎宾大道(*)

项目名称

万载县G220万载综合养护中心项目

建设地点

(略) 万载县鹅峰乡多江村6组

建设单位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万载分中心

环评机构

(略) (略)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选址位于万载县鹅峰乡多江村(中心位置坐标:东经114°25′49.501″,北纬28°8′21.674″)。总占地面积33679.4m2,建设DGXE4000D沥青搅拌设备1套。建成后可年产沥青路面料8万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废气中污染物的类别和性质,采用相应的成熟可行工艺处理,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处理效率、排气口的设置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应的管理要求,确保废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项目大气污染源包括:烘干、筛分、搅拌废气,烘干滚筒燃油废气,搅拌废气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浓度限值要求;导热油炉燃油废气排放浓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燃油锅炉”标准。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自建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作厂内及周围林地绿化。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振、隔声、吸声、消声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石由物资回收再利用,废布袋委托相关单位处置。废导热油、废焦油沉渣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体废物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

(五)排污口规范化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识牌,各工艺废气排气筒高度必须满足相应标准和《报告表》的要求,按要求设置采样口。

(六)项目周边规划控制要求。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应满足《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以厂房为起点100m范围内的区域,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 (略) 等环境敏感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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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万载县G220万载综合养护中心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0日-2023年5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5-*(环评科)

通讯地址:万载县迎宾大道(*)

项目名称

万载县G220万载综合养护中心项目

建设地点

(略) 万载县鹅峰乡多江村6组

建设单位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万载分中心

环评机构

(略) (略)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选址位于万载县鹅峰乡多江村(中心位置坐标:东经114°25′49.501″,北纬28°8′21.674″)。总占地面积33679.4m2,建设DGXE4000D沥青搅拌设备1套。建成后可年产沥青路面料8万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废气中污染物的类别和性质,采用相应的成熟可行工艺处理,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处理效率、排气口的设置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应的管理要求,确保废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项目大气污染源包括:烘干、筛分、搅拌废气,烘干滚筒燃油废气,搅拌废气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浓度限值要求;导热油炉燃油废气排放浓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燃油锅炉”标准。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自建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作厂内及周围林地绿化。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振、隔声、吸声、消声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石由物资回收再利用,废布袋委托相关单位处置。废导热油、废焦油沉渣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体废物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

(五)排污口规范化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识牌,各工艺废气排气筒高度必须满足相应标准和《报告表》的要求,按要求设置采样口。

(六)项目周边规划控制要求。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应满足《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以厂房为起点100m范围内的区域,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 (略) 等环境敏感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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