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苍南县农业科技联合创新中心项目规划论证报告》的公示
关于《苍南县农业科技联合创新中心项目规划论证报告》的公示
关于《苍南县农业科技联合创新中心项目规划论证报告》的公示
《苍南县农业科技联合创新中心项目规划论证报告》由苍南 (略) 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划审批程序要求,现将草案向社会公示。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示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明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等)到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公示时间:2023年05月10日——2023年05月21日(共10天)
联系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188号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 *
公示内容如下:
一、修改背景
近年来,苍南县始终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全国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县”的标准和定位,加快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全面改善乡村品质,全域提升乡村形象,全方位激发乡村活力,积极探索具有苍南山海特质的“三农”发展新路子,农业农村经济呈现高质量发展态势。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做好2021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9号)精神,苍南县计划在桥墩镇、灵溪镇、矾山镇区域内,依托生猪、茶叶两大优势产业,建设以规模化种养结合为基础、以农业龙头企业为引领、以农产品精深加工为支撑,聚集现代农业生产要素,“生产+加工+营销”一体化发展,智慧农业与科技农业紧密融合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着力打造引领乡村产业振兴的平台载体和农业现代化的“引擎”,建设浙南闽北生态循环农业综合体、健康休闲食品产业集群。
苍南县农业科技联合创新中心项目是苍南县现代农业产业园的中央资金项目,将与浙江大学、 (略) 等农业科研单位联合创建,设立科研综合平台、测土配方研究、农技培训中心、研学游接待等用房和设施农业集成示范区,建成后能为我县产业园提供种养、加工、流通、仓贮、品牌的全产业链科技支撑。该项目园区拟建设在位于桥墩镇金山头村的桥墩茶场内。为确保该项目园区的用地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可行性,为园区建设提供科学依据,特编制本规划论证报告。
二、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
苍南县农业科技联合创新中心项目位于桥墩镇金山头村,用地权属为苍南县桥墩茶场,拟建设一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规划用地性质为一般一类工业用地(M1),代码为*,编码为M1。
本项目位于原桥墩镇镇区B-11a-1地块内,用地面积为2471平方米。
2.地块现状
本项目用地位于苍南县桥墩茶厂内,属于国有用地,用地范围内场地较为平整,除建有三幢建筑外,其余为空地。已建的三幢建筑均为危房,存在安全隐患,已腾空。
本项目用地东边为尾山宫(杨九师公);东南边为温 (略) 厂区;南边为原苍南县桥墩茶场厂房区,现已建有桥墩镇消薄项目,为1幢6层厂房;西南 (略) ;西边为桥莒线及鹅峰山隧道以及现状住宅;北边为林地。
三、规划符合性分析
1.《苍南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根据苍南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桥墩镇为生态经济地区,位于县域西南的农业生态区(“绿屏”)、西部生态休闲产业带以及现代农业产业园区,以生态保育、现代农业为主导。本项目位于桥墩镇镇区,用于农业科技园区,符合桥墩镇国土空间规划的功能区定位和农业发展空间定位。同时,本项目用地位于桥墩镇城镇开发边界内,属于城镇空间,未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及生态空间。
2.《苍南县桥墩镇总体规划修编(2018~2035年)》(2019)
本项目用地用于农业科技园区,符合桥墩镇城镇性质与产业发展方向;本项目所在地块总规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R2),因此在用地性质上未完全契合。但考虑到本项目位于桥墩镇镇区的食品创意园区块,周边地块基本上以一类工业用地为主,本地块规划为一般一类工业用地(M1),与周边地块相融合,有利于区块用地性质的完整统一性。
3.《苍南县桥墩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5-2030)》(2015)
本项目用地用于现代农业科技园区,符合桥墩镇镇区的功能定位与发展目标;本项目所在地块控规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R2),在用地性质上未完全契合。考虑到本项目位于桥墩镇镇区的旅游服务和工业片区,周边地块基本上以一类工业用地为主,本地块规划为一般一类工业用地(M1),可与周边用地相融合,符合本片区的用地性质要求。
4.《苍南县桥墩镇镇区B-11a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2019)
本项目所在地块为B-11a-1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因此用地性质未完全契合。
5.《 (略) 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6)
本项目所在地块位于桥墩生态城镇建设人居环境保障区,规划用地性质为一般一类工业用地,产业发展方向为现代农业科技园区,对居住和公共环境基本无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符合该区的管控措施要求。
四、规划必要性分析
1.有助于推进苍南县农业科技园区的发展
2021年,苍南县被列入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名单。我县高度重视产业园创建工作,细化任务目标,排定时间表,明确路线图,全力推进创建进程。
苍南县现代农业产业园总面积8.5万亩,位于苍南县西南部,覆盖灵溪镇、桥墩镇、矾山镇等3个乡镇,共23个行政村。产业园主要围绕生猪、茶叶两大主导产业,优化产业园功能布局,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苍南县农业科技联合创新中心项目是苍南县现代农业产业园的中央资金项目,是苍南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的一个重点项目,计划投资金额为1000万元。该建成后能为我县产业园提供种养、加工、流通、仓贮、品牌的全产业链科技支撑,有助于推动苍南县现代农业产业园的建设与发展。
2.有助于国有资产的盘活利用
苍南县桥墩茶场属全民所有制农垦企业,于1956年创办,1993年停产。目前桥墩茶场权属用地,已有部分用于桥墩镇削薄项目,部分用地被桥莒线工程征用,剩余部分用地处于闲置状态。桥墩茶场原有的建筑目前均为危房,已处于腾空状态。本次规划用于苍南县农业科技联合创新中心项目,有利于盘活闲置国有资产,解决闲置用地的再开发利用问题。
五、规划合理性分析
1.用地性质分析
本项目用地位于桥墩镇总规和控规都明确的工业片区,周边用地性质以一般一类工业用地(M1)为主,因此本地块的用地性质规划为一般一类工业用地(M1),在用地功能上可以与周边用地融合,有利于打造工业片区的完整性。
2.交通影响分析
本项目周边的道路为桥莒线和环山东路。桥莒线、环山东路道路红线宽度为18米,双向4车道,具有一定的道路通行能力,本项目的实施带来的诱增交通量并不大,在周边道路的可承受能力范围内。
同时,本项目位于桥莒线鹅峰山隧道口附近,地块西侧不宜直接在桥莒线上开设出入口,地块东侧因地势存在高差也不适合直接开设出入口,因此本地块的出入口通过南边B-11a-2、B-11a-3的内部道路与外界连接。
3.环境影响分析
《 (略) 环境功能区划》将桥墩镇区划为桥墩生态城镇建设人居环境功能 区,对本区内工业项目要求为:禁止新建、扩建二类工业项目;现有二类工业项目改建,只能在原址基础上,并须符合污染物总量替代要求,且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加重恶臭、噪声等环境影响。
本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一般一类工业用地(M1),产业发展方向为农业科技园区,对居住和公共环境基本无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
4.景观影响分析
本项目环境容量指标与原有居住用地指标相近,建筑高度控制为多层,能更好地与周边工业用地融合,对周边景观影响较小。
六、规划设计条件
结合《 (略) 工业等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4)》与《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同时考虑方案试摆的局限性以及给控制指标留下弹性空间,因此,建议该项目容积率2.20,建筑密度40%,绿地率10%,建筑限高为24米;建筑后退应满足《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苍南县农业科技联合创新中心项目地块控制指标如下表:
地块编号 | 用地性质 | 代码 | 编码 | 用地面积 (平方米)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 建筑限高 (米) | 绿地率 (%) | 出入口方位 | 备注 |
B-11a-1 | 一般一类工业用地 | * | M1 | 2471 | 2.20 | 40 | 24 | 10 | 南 |
七、结论和建议
1.结论
本地块的规划用地科学合理,适宜建设。
2.建议
(1)本次规划内容应纳入下一步桥墩镇国土空间规划当中。
(2)本项目出入口设置在南边,通过南边B-11a-2、B-11a-3的内部道路与外界连接,需征求地块南边相关利害人的同意。
(3)本项目在建设实施过程中采取必要的环保措施,确保不会对周边居住和公共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4)本项目建设实施时应综合考虑地块形状与周边建设情况等因素,建筑风貌与周边建筑、景观环境等协调统一。
七、附图
1.区位图
2.用地现状图
3.用地规划图
(注:如对公示内容有不明之处,可咨询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苍南县农业科技联合创新中心项目规划论证报告》的公示
《苍南县农业科技联合创新中心项目规划论证报告》由苍南 (略) 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划审批程序要求,现将草案向社会公示。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示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明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等)到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公示时间:2023年05月10日——2023年05月21日(共10天)
联系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188号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 *
公示内容如下:
一、修改背景
近年来,苍南县始终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全国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县”的标准和定位,加快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全面改善乡村品质,全域提升乡村形象,全方位激发乡村活力,积极探索具有苍南山海特质的“三农”发展新路子,农业农村经济呈现高质量发展态势。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做好2021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9号)精神,苍南县计划在桥墩镇、灵溪镇、矾山镇区域内,依托生猪、茶叶两大优势产业,建设以规模化种养结合为基础、以农业龙头企业为引领、以农产品精深加工为支撑,聚集现代农业生产要素,“生产+加工+营销”一体化发展,智慧农业与科技农业紧密融合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着力打造引领乡村产业振兴的平台载体和农业现代化的“引擎”,建设浙南闽北生态循环农业综合体、健康休闲食品产业集群。
苍南县农业科技联合创新中心项目是苍南县现代农业产业园的中央资金项目,将与浙江大学、 (略) 等农业科研单位联合创建,设立科研综合平台、测土配方研究、农技培训中心、研学游接待等用房和设施农业集成示范区,建成后能为我县产业园提供种养、加工、流通、仓贮、品牌的全产业链科技支撑。该项目园区拟建设在位于桥墩镇金山头村的桥墩茶场内。为确保该项目园区的用地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可行性,为园区建设提供科学依据,特编制本规划论证报告。
二、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
苍南县农业科技联合创新中心项目位于桥墩镇金山头村,用地权属为苍南县桥墩茶场,拟建设一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规划用地性质为一般一类工业用地(M1),代码为*,编码为M1。
本项目位于原桥墩镇镇区B-11a-1地块内,用地面积为2471平方米。
2.地块现状
本项目用地位于苍南县桥墩茶厂内,属于国有用地,用地范围内场地较为平整,除建有三幢建筑外,其余为空地。已建的三幢建筑均为危房,存在安全隐患,已腾空。
本项目用地东边为尾山宫(杨九师公);东南边为温 (略) 厂区;南边为原苍南县桥墩茶场厂房区,现已建有桥墩镇消薄项目,为1幢6层厂房;西南 (略) ;西边为桥莒线及鹅峰山隧道以及现状住宅;北边为林地。
三、规划符合性分析
1.《苍南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根据苍南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桥墩镇为生态经济地区,位于县域西南的农业生态区(“绿屏”)、西部生态休闲产业带以及现代农业产业园区,以生态保育、现代农业为主导。本项目位于桥墩镇镇区,用于农业科技园区,符合桥墩镇国土空间规划的功能区定位和农业发展空间定位。同时,本项目用地位于桥墩镇城镇开发边界内,属于城镇空间,未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及生态空间。
2.《苍南县桥墩镇总体规划修编(2018~2035年)》(2019)
本项目用地用于农业科技园区,符合桥墩镇城镇性质与产业发展方向;本项目所在地块总规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R2),因此在用地性质上未完全契合。但考虑到本项目位于桥墩镇镇区的食品创意园区块,周边地块基本上以一类工业用地为主,本地块规划为一般一类工业用地(M1),与周边地块相融合,有利于区块用地性质的完整统一性。
3.《苍南县桥墩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5-2030)》(2015)
本项目用地用于现代农业科技园区,符合桥墩镇镇区的功能定位与发展目标;本项目所在地块控规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R2),在用地性质上未完全契合。考虑到本项目位于桥墩镇镇区的旅游服务和工业片区,周边地块基本上以一类工业用地为主,本地块规划为一般一类工业用地(M1),可与周边用地相融合,符合本片区的用地性质要求。
4.《苍南县桥墩镇镇区B-11a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2019)
本项目所在地块为B-11a-1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因此用地性质未完全契合。
5.《 (略) 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6)
本项目所在地块位于桥墩生态城镇建设人居环境保障区,规划用地性质为一般一类工业用地,产业发展方向为现代农业科技园区,对居住和公共环境基本无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符合该区的管控措施要求。
四、规划必要性分析
1.有助于推进苍南县农业科技园区的发展
2021年,苍南县被列入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名单。我县高度重视产业园创建工作,细化任务目标,排定时间表,明确路线图,全力推进创建进程。
苍南县现代农业产业园总面积8.5万亩,位于苍南县西南部,覆盖灵溪镇、桥墩镇、矾山镇等3个乡镇,共23个行政村。产业园主要围绕生猪、茶叶两大主导产业,优化产业园功能布局,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苍南县农业科技联合创新中心项目是苍南县现代农业产业园的中央资金项目,是苍南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的一个重点项目,计划投资金额为1000万元。该建成后能为我县产业园提供种养、加工、流通、仓贮、品牌的全产业链科技支撑,有助于推动苍南县现代农业产业园的建设与发展。
2.有助于国有资产的盘活利用
苍南县桥墩茶场属全民所有制农垦企业,于1956年创办,1993年停产。目前桥墩茶场权属用地,已有部分用于桥墩镇削薄项目,部分用地被桥莒线工程征用,剩余部分用地处于闲置状态。桥墩茶场原有的建筑目前均为危房,已处于腾空状态。本次规划用于苍南县农业科技联合创新中心项目,有利于盘活闲置国有资产,解决闲置用地的再开发利用问题。
五、规划合理性分析
1.用地性质分析
本项目用地位于桥墩镇总规和控规都明确的工业片区,周边用地性质以一般一类工业用地(M1)为主,因此本地块的用地性质规划为一般一类工业用地(M1),在用地功能上可以与周边用地融合,有利于打造工业片区的完整性。
2.交通影响分析
本项目周边的道路为桥莒线和环山东路。桥莒线、环山东路道路红线宽度为18米,双向4车道,具有一定的道路通行能力,本项目的实施带来的诱增交通量并不大,在周边道路的可承受能力范围内。
同时,本项目位于桥莒线鹅峰山隧道口附近,地块西侧不宜直接在桥莒线上开设出入口,地块东侧因地势存在高差也不适合直接开设出入口,因此本地块的出入口通过南边B-11a-2、B-11a-3的内部道路与外界连接。
3.环境影响分析
《 (略) 环境功能区划》将桥墩镇区划为桥墩生态城镇建设人居环境功能 区,对本区内工业项目要求为:禁止新建、扩建二类工业项目;现有二类工业项目改建,只能在原址基础上,并须符合污染物总量替代要求,且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加重恶臭、噪声等环境影响。
本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一般一类工业用地(M1),产业发展方向为农业科技园区,对居住和公共环境基本无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
4.景观影响分析
本项目环境容量指标与原有居住用地指标相近,建筑高度控制为多层,能更好地与周边工业用地融合,对周边景观影响较小。
六、规划设计条件
结合《 (略) 工业等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4)》与《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同时考虑方案试摆的局限性以及给控制指标留下弹性空间,因此,建议该项目容积率2.20,建筑密度40%,绿地率10%,建筑限高为24米;建筑后退应满足《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苍南县农业科技联合创新中心项目地块控制指标如下表:
地块编号 | 用地性质 | 代码 | 编码 | 用地面积 (平方米)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 建筑限高 (米) | 绿地率 (%) | 出入口方位 | 备注 |
B-11a-1 | 一般一类工业用地 | * | M1 | 2471 | 2.20 | 40 | 24 | 10 | 南 |
七、结论和建议
1.结论
本地块的规划用地科学合理,适宜建设。
2.建议
(1)本次规划内容应纳入下一步桥墩镇国土空间规划当中。
(2)本项目出入口设置在南边,通过南边B-11a-2、B-11a-3的内部道路与外界连接,需征求地块南边相关利害人的同意。
(3)本项目在建设实施过程中采取必要的环保措施,确保不会对周边居住和公共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4)本项目建设实施时应综合考虑地块形状与周边建设情况等因素,建筑风貌与周边建筑、景观环境等协调统一。
七、附图
1.区位图
2.用地现状图
3.用地规划图
(注:如对公示内容有不明之处,可咨询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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