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丽江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丽江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一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略) 审计局于2022年5月至2022年7月,对丽江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丽江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批复概算总投资5481.63万元,其中:工程直接费4651.30万元,工程其他费545.40万元;预备费259.83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25.10万元。项目于2019年1月开工建设,2020年11月完工,2020年12月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实际建设完成处理规模为1.0m3万/d的ICEAS生化反应池3座(共计3.0m3万/d)、二次配水井3座、储泥池1座、调节池1座、工艺设备采购与安装、混凝加药系统改造、防雷工程、高压电气工程、附属苗木种植等内容,并对现有一次配水井、空压机房、污泥处理系统及附属设施进行提升改造。
(略) (略) 项目资料反映,截至2022年5月31日,项目完成投资5291.43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2348.72万元,设备投资2326.10万元,待摊投资616.61万元。项目资金到位5125.50万元,其中:专项债券资金4000万元,省级预算资金70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425.50万元。项目资金支出5087.71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2276.34万元,设备投资2210.51万元,待摊投资600.86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 (略) (略)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履行了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按照建设管理要求执行了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但存在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招标投标方面存在的问题
1.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
2.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二)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3.未严格执行内控制度。
4.竣工图编制不符合规范要求。
5.部分仪表设备未按规定进场检验。
6.部分设备实际安装及进场验收不符合设计要求。
(三)工程结算多计工程价款190.51万元
1.材料单价调差未执行合同约定条款,多计工程价款37.15万元。
2.新增工程结算未执行合同约定条款,多计工程价款44.13万元。
3.设计费结算未执行合同约定条款,多计并多付设计费用0.97万元。
4.工程计量与实际不符、结算单价未执行中标单价、定额套用不合理等问题,多计工程价款108.26万元(除设备采购价部分)。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 (略) 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 (略) 审计局建议:一是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组织项目招投标工作;二是建设项目工期延期审批事项与竣工资料反映工期存在冲突情况,建议加强项目资料管理,及时收集整理项目建设过程资料,确保建设项目决算资料真实完整;三是严格执行内控制度,并补充完善成本控制、资料审核等相关内容;四是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等做好进场报验工作。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 (略) (略) 积极整改。对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问题,已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对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略) (略) 一是加强相关人员培训学和能力,二是在今后的管理中严格执行现有内控制度,并逐步完善成本控制、资料审核等内容,三是督促相关人员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做好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等的进场报验工作;对工程结算多计工程价款190.51万元的问题, (略) (略) 一是收回多付的设计费0.97万元,二是已按实际完成投资与施工单位结算。
丽江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一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略) 审计局于2022年5月至2022年7月,对丽江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丽江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批复概算总投资5481.63万元,其中:工程直接费4651.30万元,工程其他费545.40万元;预备费259.83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25.10万元。项目于2019年1月开工建设,2020年11月完工,2020年12月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实际建设完成处理规模为1.0m3万/d的ICEAS生化反应池3座(共计3.0m3万/d)、二次配水井3座、储泥池1座、调节池1座、工艺设备采购与安装、混凝加药系统改造、防雷工程、高压电气工程、附属苗木种植等内容,并对现有一次配水井、空压机房、污泥处理系统及附属设施进行提升改造。
(略) (略) 项目资料反映,截至2022年5月31日,项目完成投资5291.43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2348.72万元,设备投资2326.10万元,待摊投资616.61万元。项目资金到位5125.50万元,其中:专项债券资金4000万元,省级预算资金70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425.50万元。项目资金支出5087.71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2276.34万元,设备投资2210.51万元,待摊投资600.86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 (略) (略)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履行了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按照建设管理要求执行了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但存在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招标投标方面存在的问题
1.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
2.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二)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3.未严格执行内控制度。
4.竣工图编制不符合规范要求。
5.部分仪表设备未按规定进场检验。
6.部分设备实际安装及进场验收不符合设计要求。
(三)工程结算多计工程价款190.51万元
1.材料单价调差未执行合同约定条款,多计工程价款37.15万元。
2.新增工程结算未执行合同约定条款,多计工程价款44.13万元。
3.设计费结算未执行合同约定条款,多计并多付设计费用0.97万元。
4.工程计量与实际不符、结算单价未执行中标单价、定额套用不合理等问题,多计工程价款108.26万元(除设备采购价部分)。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 (略) 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 (略) 审计局建议:一是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组织项目招投标工作;二是建设项目工期延期审批事项与竣工资料反映工期存在冲突情况,建议加强项目资料管理,及时收集整理项目建设过程资料,确保建设项目决算资料真实完整;三是严格执行内控制度,并补充完善成本控制、资料审核等相关内容;四是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等做好进场报验工作。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 (略) (略) 积极整改。对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问题,已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对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略) (略) 一是加强相关人员培训学和能力,二是在今后的管理中严格执行现有内控制度,并逐步完善成本控制、资料审核等内容,三是督促相关人员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做好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等的进场报验工作;对工程结算多计工程价款190.51万元的问题, (略) (略) 一是收回多付的设计费0.97万元,二是已按实际完成投资与施工单位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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