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青浦区集中采购机构考核报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青浦区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青浦区集中采购机构考核报告

(略) 财政局:

(略) 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各区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的通知》(沪财采〔2023〕8号)精神,青浦区财政局对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进行年度考核。

一、考核范围

(一)执行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府采购政策的情况;

(二)采购范围、采购项目执行情况;

(三)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四)建立和健全内部管理监督制度情况;

(五)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专业技能、服务态度和廉洁自律情况;

(六)采购价格、采购质量和采购效率情况;

(七)采购文件的编制、公告和保存情况;

(八)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及使用情况。

二、被考核单位机构基本情况

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目前在岗人员10名(其中非编人员1名),其中:研究生学历1人,大学学历7人,大专学历2人。

三、考核意见

(一)执行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府采购政策方面,考核小组认为,2022年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坚持依法采购、公开透明、规范操作、廉洁高效的工作原则,按照《政府采购法》明确规定的采购方式和法定程序开展采购活动。在采购文件编制中严格落实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认真贯彻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管理办法》,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规范进口产品采购政策。2022年,政府采购合同授予小微企业的采购额为1.77亿元,占采购总金额的40.84%。

(二)采购范围、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方面,考核小组认为,采购中心能够按照年度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执行集中采购项目,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计划,依法签订委托采购协议,按照采购人的委托,认真组织采购工作,顺利完成了各项采购任务。全年共组织实施集中采购98批次,完成采购金额4.34亿元,节约资金0.17亿元,资金节约率为3.8%。

采购中心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开标和评标,认真落实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切实履行评审现场管理职责,对评审现场实行全过程视频监督。依法在上海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项目信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的发放,确保采购信息统一、完整。

(三)建立和健全内部管理监督制度方面,考核小组认为,采购中心能够认真加强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健全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按照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原则,实行招标文件互审会审等制度,进一步明确人员分工,完善了岗位工作职责及工作纪律。按照制定的标准化规章制度进行采购文件的编制,修订了采购文件法律法规符合性自查表,确保采购文件正确发布。通过一系列内控管理,加强流程控制,规范采购行为。在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大背景下,采购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完善《疫情防控管理办法》,把疫情防控有关措施要求融入政府采购活动全过程。能够认真做好供应商质疑处理,保证质疑和投诉处理过程依法合规。2022年,采购中心共受理质疑13例,均能按照相关规定予以答复,全年有效投诉2例。

(四)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专业技能、服务态度和廉洁自律方面,采购中心能够注重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队*整体素质,秉持积极服务采购人的态度,做好采购项目服务保障工作。能够认真组织人员参加政府采购业务培训,通过设定常态化学和操作技能,建设专家型采购代理团队。采购中心不断加强机关作风、制度和廉政建设,通过观看反腐倡廉警示片、签订《廉洁开展采购承诺书》等多种方式,自觉强化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筑牢廉洁采购思想防线。

(五)采购价格、采购质量和采购效率方面,采购中心能发挥采购规模优势,采用充分竞争的采购方式,获得规模效益,在服务和质量同等的情况下降低采购成本,采购中心组织完成的98个项目中:货物预算金额为11430.12万元,实际采购金额为10798.49万元,节约资金631.63万元,节约率为5.5%;服务预算金额为33650.06万元,实际采购金额为32576.67万元,节约资金1073.40万元,节约率为3.2%,实现了节约财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采购目标。通过发放意见征询单的形式,广泛征询专家、采购人对采购中心在采购程序、办事效率、采购质量、采购价格和服务态度等方面意见和建议,全年收到采购人的反馈意见和建议60份,从总体来看,对采购中心的采购质量、采购效率、服务态度等方面工作比较满意。但是,全年公开招标项目比重过高,采购效率有待提高。

(六)采购文件的编制、公告和保存方面,采购中心能够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要求编制采购文件,加强采购文件“编制、校对和审定”三级管理,同时聘请专家对采购文件进行咨询论证,避免倾向性、歧视性和不合理条款,保证采购文件合法规范。完善了信息公开制度,按照相关要求在“上海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信息公告、中标公告(成交结果公告)等,2022年采购信息公开率为100%。做好采购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全面落实采购文件采用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归档相结合的方式,由专人负责资料备份及归档工作。考核小组在检查中发现部分项目采购文件在采购需求、评分细则、文字表述前后一致性方面存在不规范的情况,有待进一步优化和完善。

(七)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及使用情况方面,采购中心能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在采购文件中作出有关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诚信情况,严格按照查询结果贯彻落实,并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综上,考核小组认为,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能够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依法采购,做到采购信息公开、选择采购方式正确、采购程序规范。检查中发现的一些需要完善、改进的地方,希望采购中心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重视,要积极探索,完善各项制度、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

本次考核考核小组征询了各预算单位及部分采购咨询专家和供应商的意见。最终,经考核小组综合评定,2022年度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考核结果为“优秀”。


(略) 青浦区财政局

2023年4月26日


(略) 财政局:

(略) 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各区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的通知》(沪财采〔2023〕8号)精神,青浦区财政局对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进行年度考核。

一、考核范围

(一)执行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府采购政策的情况;

(二)采购范围、采购项目执行情况;

(三)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四)建立和健全内部管理监督制度情况;

(五)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专业技能、服务态度和廉洁自律情况;

(六)采购价格、采购质量和采购效率情况;

(七)采购文件的编制、公告和保存情况;

(八)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及使用情况。

二、被考核单位机构基本情况

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目前在岗人员10名(其中非编人员1名),其中:研究生学历1人,大学学历7人,大专学历2人。

三、考核意见

(一)执行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府采购政策方面,考核小组认为,2022年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坚持依法采购、公开透明、规范操作、廉洁高效的工作原则,按照《政府采购法》明确规定的采购方式和法定程序开展采购活动。在采购文件编制中严格落实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认真贯彻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管理办法》,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规范进口产品采购政策。2022年,政府采购合同授予小微企业的采购额为1.77亿元,占采购总金额的40.84%。

(二)采购范围、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方面,考核小组认为,采购中心能够按照年度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执行集中采购项目,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计划,依法签订委托采购协议,按照采购人的委托,认真组织采购工作,顺利完成了各项采购任务。全年共组织实施集中采购98批次,完成采购金额4.34亿元,节约资金0.17亿元,资金节约率为3.8%。

采购中心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开标和评标,认真落实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切实履行评审现场管理职责,对评审现场实行全过程视频监督。依法在上海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项目信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的发放,确保采购信息统一、完整。

(三)建立和健全内部管理监督制度方面,考核小组认为,采购中心能够认真加强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健全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按照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原则,实行招标文件互审会审等制度,进一步明确人员分工,完善了岗位工作职责及工作纪律。按照制定的标准化规章制度进行采购文件的编制,修订了采购文件法律法规符合性自查表,确保采购文件正确发布。通过一系列内控管理,加强流程控制,规范采购行为。在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大背景下,采购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完善《疫情防控管理办法》,把疫情防控有关措施要求融入政府采购活动全过程。能够认真做好供应商质疑处理,保证质疑和投诉处理过程依法合规。2022年,采购中心共受理质疑13例,均能按照相关规定予以答复,全年有效投诉2例。

(四)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专业技能、服务态度和廉洁自律方面,采购中心能够注重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队*整体素质,秉持积极服务采购人的态度,做好采购项目服务保障工作。能够认真组织人员参加政府采购业务培训,通过设定常态化学和操作技能,建设专家型采购代理团队。采购中心不断加强机关作风、制度和廉政建设,通过观看反腐倡廉警示片、签订《廉洁开展采购承诺书》等多种方式,自觉强化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筑牢廉洁采购思想防线。

(五)采购价格、采购质量和采购效率方面,采购中心能发挥采购规模优势,采用充分竞争的采购方式,获得规模效益,在服务和质量同等的情况下降低采购成本,采购中心组织完成的98个项目中:货物预算金额为11430.12万元,实际采购金额为10798.49万元,节约资金631.63万元,节约率为5.5%;服务预算金额为33650.06万元,实际采购金额为32576.67万元,节约资金1073.40万元,节约率为3.2%,实现了节约财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采购目标。通过发放意见征询单的形式,广泛征询专家、采购人对采购中心在采购程序、办事效率、采购质量、采购价格和服务态度等方面意见和建议,全年收到采购人的反馈意见和建议60份,从总体来看,对采购中心的采购质量、采购效率、服务态度等方面工作比较满意。但是,全年公开招标项目比重过高,采购效率有待提高。

(六)采购文件的编制、公告和保存方面,采购中心能够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要求编制采购文件,加强采购文件“编制、校对和审定”三级管理,同时聘请专家对采购文件进行咨询论证,避免倾向性、歧视性和不合理条款,保证采购文件合法规范。完善了信息公开制度,按照相关要求在“上海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信息公告、中标公告(成交结果公告)等,2022年采购信息公开率为100%。做好采购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全面落实采购文件采用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归档相结合的方式,由专人负责资料备份及归档工作。考核小组在检查中发现部分项目采购文件在采购需求、评分细则、文字表述前后一致性方面存在不规范的情况,有待进一步优化和完善。

(七)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及使用情况方面,采购中心能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在采购文件中作出有关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诚信情况,严格按照查询结果贯彻落实,并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综上,考核小组认为,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能够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依法采购,做到采购信息公开、选择采购方式正确、采购程序规范。检查中发现的一些需要完善、改进的地方,希望采购中心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重视,要积极探索,完善各项制度、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

本次考核考核小组征询了各预算单位及部分采购咨询专家和供应商的意见。最终,经考核小组综合评定,2022年度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考核结果为“优秀”。


(略) 青浦区财政局

2023年4月26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