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6000吨再生塑料颗粒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信息
浙江新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6000吨再生塑料颗粒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信息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 (略) 年产26000吨再生塑料颗粒生产线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 (略)
建设地点: (略) (略) 缙云县新碧街道新业路5号
建设内容:浙江 (略) 拟投资700万元人民币,租用浙江 (略) 部分闲置厂房(租赁厂区位于缙云县新碧街道新业路5号,租赁面积1785.38m2)作为生产场所,采用塑料造粒技术,购置塑料挤出机、自动上料机、粉碎机、拌料机等先进设备进行生产,同时配备相应的废气处理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26000吨再生塑料颗粒的生产能力。
二、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企业周边环境状况及评价范围,项目周边主要环境敏感目标为:新碧街道办事处、尚溪名苑小区、姓尚村、新西村、上小溪村、下小溪村、黄碧街村、福康村、黄碧虞村、新康村、缙云县新碧初级中学、光瑶村、篁源一村。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上料粉尘、造粒挤出废气(污染因子为非*烷总烃)、破碎粉尘。项目产生的各类废气经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根据影响预测分析可知,项目废气经处理后均能够达到相应的污染物排放限值;同时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尽可能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在此基础上,本项目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纳管 (略) 政污水管网,经缙云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根据地表水影响分析,项目废水排放对缙云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影响不大,对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基本无影响。
3、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过程中机械设备运转。根据影响预测分析,项目四周厂界噪声值均能够满足相应的限值要求。
4、固体废弃物
项目固废主要包括废包装材料、废过滤网、废液压油、废机油、含油废包装桶、废抹布和手套、废活性炭、废催化剂、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至废品回收站;废过滤网、废液压油、废机油、含油废包装桶、废抹布和手套、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采取相应的措施后,各类固废均能落实妥善的处置途径,基本上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项目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见表2。
表2 项目主要污染防治对策及预期效果
类别 | 污染源 | 污染治理措施 | 预期效果 |
废气 | 上料粉尘 | 上料粉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一套“袋式除尘器”设施处理,尾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限值。 |
造粒挤出废气 | 造粒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一套“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设施处理后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
破碎粉尘 | 粉碎机采取加盖的方式抑尘 | ||
废水 | 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直接纳管 | 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
噪声 | 机械设备运转噪声 | (1)提高机械设备装配精度,加强维护和检修,减少机械振动和摩擦产生的噪声,防止共振。 (2)挤出机等高噪声生产设备底座均采用钢砼减振基座,通过设备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能较好地降低噪声向外环境的辐射量。 (3)保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因设备运转不正常时噪声往往增大,要经常进行保养,加机油,减少摩擦力,降低噪声。 (4)风机进出口风、烟管道采用软接头,并采取对引风机进行保温、在风、烟管道上合理布置加强筋以增强刚度,改变钢板振动频率等措施以减少振动噪声。 (5)加强设备的保养和维修,使设备随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减少设备噪声的产生。高噪声设备操作人员,操作时应佩戴防护头盔或耳套。 (6)物料运输、装卸过程中,轻拿轻放;高噪声作业时关闭门窗。 | 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
固废 | 一般固废 | 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运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固废落实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
危险固废 | 废过滤网、废液压油、废机油、含油废包装桶、含油抹布和手套、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收集后厂区内危废暂存库分类存放,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浙江 (略) 年产26000吨再生塑料颗粒生产线项 (略) (略) 缙云县新碧街道新业路5号,项目建设符合《缙云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要求,各项污染物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后能做到达标排放,排放的污染物总量在其区域范围内调剂解决,项目建成后各类污染物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可控,且能维持现有环境功能区划规定的环境质量要求,故符合环评审批的各项原则要求。
同时,项目建设符合缙云县域总体规划、浙江缙云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浙江缙云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土地利用规划;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相关规定;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建设能够满足《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中的相关规定要求,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后能够做到及时处置,风险事故可控。因此,从环境保护方面来讲,该 (略) (略) 缙云县新碧街道新业路5号实施是可行的。
六、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办公场所查阅报告相关内容,必要时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要补充信息。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形式:1、在缙云县政务服务网站(网址http://**)公示;
2、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范围内的村(居)民委员会、镇街设置的信息公告栏公示。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发送电子邮件、拨打电话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的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3年5月11日~2023年5月24日。
十、当地环保部门、环评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项目审批单位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
联系电话:0578-*
(2)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 (略)
联系人:戴总 电话:*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杭州 (略)
联系人:张工 电话:*
浙江 (略) (盖章)
2023年 5月10日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 (略) 年产26000吨再生塑料颗粒生产线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 (略)
建设地点: (略) (略) 缙云县新碧街道新业路5号
建设内容:浙江 (略) 拟投资700万元人民币,租用浙江 (略) 部分闲置厂房(租赁厂区位于缙云县新碧街道新业路5号,租赁面积1785.38m2)作为生产场所,采用塑料造粒技术,购置塑料挤出机、自动上料机、粉碎机、拌料机等先进设备进行生产,同时配备相应的废气处理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26000吨再生塑料颗粒的生产能力。
二、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企业周边环境状况及评价范围,项目周边主要环境敏感目标为:新碧街道办事处、尚溪名苑小区、姓尚村、新西村、上小溪村、下小溪村、黄碧街村、福康村、黄碧虞村、新康村、缙云县新碧初级中学、光瑶村、篁源一村。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上料粉尘、造粒挤出废气(污染因子为非*烷总烃)、破碎粉尘。项目产生的各类废气经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根据影响预测分析可知,项目废气经处理后均能够达到相应的污染物排放限值;同时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尽可能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在此基础上,本项目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纳管 (略) 政污水管网,经缙云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根据地表水影响分析,项目废水排放对缙云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影响不大,对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基本无影响。
3、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过程中机械设备运转。根据影响预测分析,项目四周厂界噪声值均能够满足相应的限值要求。
4、固体废弃物
项目固废主要包括废包装材料、废过滤网、废液压油、废机油、含油废包装桶、废抹布和手套、废活性炭、废催化剂、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至废品回收站;废过滤网、废液压油、废机油、含油废包装桶、废抹布和手套、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采取相应的措施后,各类固废均能落实妥善的处置途径,基本上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项目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见表2。
表2 项目主要污染防治对策及预期效果
类别 | 污染源 | 污染治理措施 | 预期效果 |
废气 | 上料粉尘 | 上料粉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一套“袋式除尘器”设施处理,尾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限值。 |
造粒挤出废气 | 造粒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一套“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设施处理后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
破碎粉尘 | 粉碎机采取加盖的方式抑尘 | ||
废水 | 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直接纳管 | 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
噪声 | 机械设备运转噪声 | (1)提高机械设备装配精度,加强维护和检修,减少机械振动和摩擦产生的噪声,防止共振。 (2)挤出机等高噪声生产设备底座均采用钢砼减振基座,通过设备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能较好地降低噪声向外环境的辐射量。 (3)保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因设备运转不正常时噪声往往增大,要经常进行保养,加机油,减少摩擦力,降低噪声。 (4)风机进出口风、烟管道采用软接头,并采取对引风机进行保温、在风、烟管道上合理布置加强筋以增强刚度,改变钢板振动频率等措施以减少振动噪声。 (5)加强设备的保养和维修,使设备随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减少设备噪声的产生。高噪声设备操作人员,操作时应佩戴防护头盔或耳套。 (6)物料运输、装卸过程中,轻拿轻放;高噪声作业时关闭门窗。 | 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
固废 | 一般固废 | 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运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固废落实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
危险固废 | 废过滤网、废液压油、废机油、含油废包装桶、含油抹布和手套、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收集后厂区内危废暂存库分类存放,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浙江 (略) 年产26000吨再生塑料颗粒生产线项 (略) (略) 缙云县新碧街道新业路5号,项目建设符合《缙云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要求,各项污染物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后能做到达标排放,排放的污染物总量在其区域范围内调剂解决,项目建成后各类污染物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可控,且能维持现有环境功能区划规定的环境质量要求,故符合环评审批的各项原则要求。
同时,项目建设符合缙云县域总体规划、浙江缙云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浙江缙云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土地利用规划;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相关规定;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建设能够满足《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中的相关规定要求,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后能够做到及时处置,风险事故可控。因此,从环境保护方面来讲,该 (略) (略) 缙云县新碧街道新业路5号实施是可行的。
六、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办公场所查阅报告相关内容,必要时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要补充信息。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形式:1、在缙云县政务服务网站(网址http://**)公示;
2、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范围内的村(居)民委员会、镇街设置的信息公告栏公示。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发送电子邮件、拨打电话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的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3年5月11日~2023年5月24日。
十、当地环保部门、环评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项目审批单位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
联系电话:0578-*
(2)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 (略)
联系人:戴总 电话:*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杭州 (略)
联系人:张工 电话:*
浙江 (略) (盖章)
2023年 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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