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联产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联产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第682号)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新疆金建 (略) 于2022年5月委托新疆 (略) 承担“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联产机组”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编制单位编制完成《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联产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后,我公司通过网络平台进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公示,具体公示内容及时限如下:
一、《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联产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①全文网址链接:见附件;
②查阅纸质版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查阅纸质版报告书;
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疆金建 (略)
建设单位联系人:陈斌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邮箱:*@*q.com
建设单位通讯地址:新疆 (略) 喀什东路17号科创大厦3-3号
邮政编码:*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名称:新疆 (略)
编制单位联系人:刘工
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传 ??真:0991-*
邮箱:*@*q.com
编制单位通讯地址: (略) 天山区人民路南门国际城D2-401
邮政编码:*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公示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重点为本项目的评价范围(项目厂址周边5km范围),其次为评价范围之外的公众。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包括:独山子区的天润佳苑小区、 (略) 居民、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附近区域的居民以及相关政府单位、组织及普通公众等。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提出对本项目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具体联系方式如上。同时请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尽量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对于公众提交的个人信息,我公司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
五、公示时限及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限(公示期)及公众提出意见起止时间自本次公示发布时间始10个工作日。
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联产机组 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公示稿
新疆金建 (略)
???????????????????????????????????????????????????????????????????????????????????????2023年5月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第682号)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新疆金建 (略) 于2022年5月委托新疆 (略) 承担“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联产机组”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编制单位编制完成《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联产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后,我公司通过网络平台进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公示,具体公示内容及时限如下:
一、《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联产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①全文网址链接:见附件;
②查阅纸质版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查阅纸质版报告书;
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疆金建 (略)
建设单位联系人:陈斌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邮箱:*@*q.com
建设单位通讯地址:新疆 (略) 喀什东路17号科创大厦3-3号
邮政编码:*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名称:新疆 (略)
编制单位联系人:刘工
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传 ??真:0991-*
邮箱:*@*q.com
编制单位通讯地址: (略) 天山区人民路南门国际城D2-401
邮政编码:*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公示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重点为本项目的评价范围(项目厂址周边5km范围),其次为评价范围之外的公众。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包括:独山子区的天润佳苑小区、 (略) 居民、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附近区域的居民以及相关政府单位、组织及普通公众等。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提出对本项目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具体联系方式如上。同时请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尽量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对于公众提交的个人信息,我公司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
五、公示时限及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限(公示期)及公众提出意见起止时间自本次公示发布时间始10个工作日。
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联产机组 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公示稿
新疆金建 (略)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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