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关于2023年5月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关于2023年5月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5月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9日-2023年5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行政许可科)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1000吨/年铜排生产项目 | (略) 金龙路66号号 | (略) | 山东同方 (略) | 项目占地面积3500平方米,租赁现有车间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进行生产。项目以外购成品铜杆采用挤压、拉拔等工艺(挤压拉拔过程均为物理外力加工,不需要加热、退火等工序),年可生产铜排、铜棒1000吨。 | 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要求,在严格落实批复要求和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确保设施正常运转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可行。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5月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9日-2023年5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行政许可科)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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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1000吨/年铜排生产项目 | (略) 金龙路66号号 | (略) | 山东同方 (略) | 项目占地面积3500平方米,租赁现有车间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进行生产。项目以外购成品铜杆采用挤压、拉拔等工艺(挤压拉拔过程均为物理外力加工,不需要加热、退火等工序),年可生产铜排、铜棒1000吨。 | 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要求,在严格落实批复要求和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确保设施正常运转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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