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质锅炉节能降耗改造项目
生物质锅炉节能降耗改造项目
1. 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望城岗三砖北路, (略) 生物质锅炉进行改造,新增一台10t/h生物质蒸汽锅炉,为生产供气供热,兼生活用热,原15t/h生物质锅炉作为备用(一用一备,不同时供热)。采用自主研发工艺优化节能等技术,采购锅炉等相关设备设施,建设燃料仓库等基础设施,对现有生产能量系统进行节能改造,包括锅炉改造,电机能效提升,余热利用等。
2.环保审批情况
该建设单位于2021年12月委托湖北 (略) 编制《中盐红色 (略) 技术改造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2年03月02日 (略) 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服务中心下达的批复(随环高审【2022】6号)。项目于2022年3月开始施工,2023年3月建设完毕,2023年3月投入试运行。
3. 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18万元。
4. 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报告表中的范围,包括项目的主体、辅助、公用工程及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变动情况
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项目的建设性质、规模、建设地点、主要生产工艺与环评阶段一致。采取的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内容中,将项目锅炉软化废水却沉淀池降温沉淀后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系统(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经市政污水管 (略) 城市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排放改为经冷却沉淀池降温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不属于《清单》环境保护措施栏第八项列明情形,建设内容满足相关要求。因此,从环保角度看,项目以上工程变动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 废水
项目锅炉软化装置是针对锅炉长垢而推出的一种原水预处理装置。软化制备系统产生软化水水质除盐分含量较高外,水质较为清净。锅炉排水中含有一定硬度、高盐分和热量,无其他污染物。锅炉软化废水经冷却沉淀池降温沉淀后回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
2. 废气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生物质燃料燃烧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SO2、NOX、烟尘,以及物料卸料生产的粉尘。锅炉尾气采取多管除尘+布袋除尘进行治理。项目原料堆场为钢棚结构,燃料包装袋装。同时做好燃料运输过程的密闭除尘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
4.噪声
项目运营主要噪声为烟气引风机及泵类运营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声级约在60-90dB(A)。项目设备均位于室内,对大噪声设备基础进行了减振处理。
5. 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除尘系统收集粉尘、炉渣、软水制备产生的废RO膜。危险废物:机械设备维护保养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等。
项目收集粉尘与锅炉炉渣可用以直接外售综合利用,废RO膜交由生产厂家回收;机械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及废弃的含油抹布及手套分类收集,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危废处置单位回收处理。
项目一般工业固废依托厂区现有一般固废暂存间,彩钢瓦结构,水泥地面。经现场踏勘,厂区建设的一般固废暂存间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项目产生的除尘灰渣、燃烧灰渣暂存可行。
项目危废废物依托厂区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经现场踏勘,厂区建设的危险废物暂存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机械设备维护保养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暂存可行。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气
监测结果显示,项目锅炉尾气监测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林格曼黑度均能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 2 燃煤锅炉污染物排放限值。项目无组织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2、废水
锅炉排水中含有一定硬度、高盐分和热量,无其他污染物。锅炉软化废水经冷却沉淀池降温沉淀后回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
3、厂界噪声监测
本次验收监测期间,厂界监测点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标准限值要求。
1. 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望城岗三砖北路, (略) 生物质锅炉进行改造,新增一台10t/h生物质蒸汽锅炉,为生产供气供热,兼生活用热,原15t/h生物质锅炉作为备用(一用一备,不同时供热)。采用自主研发工艺优化节能等技术,采购锅炉等相关设备设施,建设燃料仓库等基础设施,对现有生产能量系统进行节能改造,包括锅炉改造,电机能效提升,余热利用等。
2.环保审批情况
该建设单位于2021年12月委托湖北 (略) 编制《中盐红色 (略) 技术改造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2年03月02日 (略) 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服务中心下达的批复(随环高审【2022】6号)。项目于2022年3月开始施工,2023年3月建设完毕,2023年3月投入试运行。
3. 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18万元。
4. 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报告表中的范围,包括项目的主体、辅助、公用工程及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变动情况
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项目的建设性质、规模、建设地点、主要生产工艺与环评阶段一致。采取的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内容中,将项目锅炉软化废水却沉淀池降温沉淀后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系统(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经市政污水管 (略) 城市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排放改为经冷却沉淀池降温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不属于《清单》环境保护措施栏第八项列明情形,建设内容满足相关要求。因此,从环保角度看,项目以上工程变动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 废水
项目锅炉软化装置是针对锅炉长垢而推出的一种原水预处理装置。软化制备系统产生软化水水质除盐分含量较高外,水质较为清净。锅炉排水中含有一定硬度、高盐分和热量,无其他污染物。锅炉软化废水经冷却沉淀池降温沉淀后回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
2. 废气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生物质燃料燃烧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SO2、NOX、烟尘,以及物料卸料生产的粉尘。锅炉尾气采取多管除尘+布袋除尘进行治理。项目原料堆场为钢棚结构,燃料包装袋装。同时做好燃料运输过程的密闭除尘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
4.噪声
项目运营主要噪声为烟气引风机及泵类运营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声级约在60-90dB(A)。项目设备均位于室内,对大噪声设备基础进行了减振处理。
5. 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除尘系统收集粉尘、炉渣、软水制备产生的废RO膜。危险废物:机械设备维护保养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等。
项目收集粉尘与锅炉炉渣可用以直接外售综合利用,废RO膜交由生产厂家回收;机械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及废弃的含油抹布及手套分类收集,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危废处置单位回收处理。
项目一般工业固废依托厂区现有一般固废暂存间,彩钢瓦结构,水泥地面。经现场踏勘,厂区建设的一般固废暂存间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项目产生的除尘灰渣、燃烧灰渣暂存可行。
项目危废废物依托厂区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经现场踏勘,厂区建设的危险废物暂存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机械设备维护保养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暂存可行。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气
监测结果显示,项目锅炉尾气监测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林格曼黑度均能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 2 燃煤锅炉污染物排放限值。项目无组织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2、废水
锅炉排水中含有一定硬度、高盐分和热量,无其他污染物。锅炉软化废水经冷却沉淀池降温沉淀后回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
3、厂界噪声监测
本次验收监测期间,厂界监测点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标准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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