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5月10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5月10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中科经纬预制菜产研城配套废水预处理工程、 (略) (略) 砂浆技改项目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1日——2023年5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
传真:0591-*
通讯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西厅7号窗口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中科经纬预制菜产研城配套废水预处理工程
福州新区元洪功能区(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划定红线范围内)
中科经纬(福建) (略)
(略) 华厦能 (略)
工程选址在福州新区元洪功能区(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划定红线范围内),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污水预处理设施,日处理污水能力3200吨。本工程仅接收处理按规范入驻预制菜产研城内建设项目污水。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施工期
废水:项目施工期施工泥浆水收集后直接回用于施工,施工机械、车辆冲洗废水收集后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福建经纬 (略) 生活污水处理系统。
废气: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噪声:项目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运营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运营期
废水:接收污水、污泥脱水暂存间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采用“格栅+隔油沉淀+调节+高效厌氧+A/O+二沉+高密沉淀+次氯酸钠消毒”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 (略) 元洪投资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废气:严格按照《报告书》关于恶臭气体的治理措施进行治理和排放。格栅、提升井、隔油沉淀池、调节池、O池、二沉池、污泥池及调理池应盖板密闭,A池、废油池应盖板密闭,污泥脱水暂存间采取密闭负压设计。恶臭气体采用“碱液洗涤+生物滤池过滤”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1)。高效厌氧反应池产生沼气采用“气水分离+干燥脱硫”处理后经20米火炬燃烧器燃烧严格控制恶臭气体的无组织排放。
固废:固体废物分类管理。废脱硫剂、污泥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要求进行回收外售综合利用,严禁随意倾倒或填埋。在线监测废液和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公告2013第36号)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设立危险废物标识,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跨省转移危险废物需经生态环境部门许可同意,省内转移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联单转移制度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格栅渣、废动植物油和生活垃圾等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
噪声:选用低噪声型电机及设备,并采取减振和消音等防噪措施,厂界噪声达标。
2
(略) (略) 砂浆技改项目
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东部临港产业区(现有厂房内)
(略) (略)
福州 (略)
项目选址在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东部临港产业区(现有厂房内),技改建设内容及生产规模:年产石膏砂浆30万吨、玻化微珠2万吨、细砂30万吨(其中玻化微珠2万吨、细砂6万吨自用于生产30万吨石膏砂浆,24万吨的细砂作为产品外售);取消现有工程干混砂浆30万吨/年建设内容;技改后全厂建设内容生产规模:年产矿渣微粉30万吨、年产石膏砂浆30万吨、玻化微珠2万吨、细砂30万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仅安装设备,基本不产生污染物。
二、运营期
废水:雨、污水实行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 (略) 所属江阴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略) 政雨水管网。
固废:固体废物分类管理。收集的粉尘、废滤袋和废包装袋等一般固体废物全部外售综合利用
废气:工艺废气按照《报告表》提出的处理措施、排放高度进行处理和排放。废气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严格落实工艺废气无组织排放的控制措施,确保厂区内废气无组织排放达到限值要求。
噪声: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并采取隔音、减震等处理,厂界噪声应达标,夜间不得生产。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10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中科经纬预制菜产研城配套废水预处理工程、 (略) (略) 砂浆技改项目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1日——2023年5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
传真:0591-*
通讯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西厅7号窗口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中科经纬预制菜产研城配套废水预处理工程
福州新区元洪功能区(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划定红线范围内)
中科经纬(福建) (略)
(略) 华厦能 (略)
工程选址在福州新区元洪功能区(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划定红线范围内),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污水预处理设施,日处理污水能力3200吨。本工程仅接收处理按规范入驻预制菜产研城内建设项目污水。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施工期
废水:项目施工期施工泥浆水收集后直接回用于施工,施工机械、车辆冲洗废水收集后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福建经纬 (略) 生活污水处理系统。
废气: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噪声:项目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运营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运营期
废水:接收污水、污泥脱水暂存间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采用“格栅+隔油沉淀+调节+高效厌氧+A/O+二沉+高密沉淀+次氯酸钠消毒”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 (略) 元洪投资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废气:严格按照《报告书》关于恶臭气体的治理措施进行治理和排放。格栅、提升井、隔油沉淀池、调节池、O池、二沉池、污泥池及调理池应盖板密闭,A池、废油池应盖板密闭,污泥脱水暂存间采取密闭负压设计。恶臭气体采用“碱液洗涤+生物滤池过滤”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1)。高效厌氧反应池产生沼气采用“气水分离+干燥脱硫”处理后经20米火炬燃烧器燃烧严格控制恶臭气体的无组织排放。
固废:固体废物分类管理。废脱硫剂、污泥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要求进行回收外售综合利用,严禁随意倾倒或填埋。在线监测废液和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公告2013第36号)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设立危险废物标识,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跨省转移危险废物需经生态环境部门许可同意,省内转移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联单转移制度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格栅渣、废动植物油和生活垃圾等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
噪声:选用低噪声型电机及设备,并采取减振和消音等防噪措施,厂界噪声达标。
2
(略) (略) 砂浆技改项目
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东部临港产业区(现有厂房内)
(略) (略)
福州 (略)
项目选址在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东部临港产业区(现有厂房内),技改建设内容及生产规模:年产石膏砂浆30万吨、玻化微珠2万吨、细砂30万吨(其中玻化微珠2万吨、细砂6万吨自用于生产30万吨石膏砂浆,24万吨的细砂作为产品外售);取消现有工程干混砂浆30万吨/年建设内容;技改后全厂建设内容生产规模:年产矿渣微粉30万吨、年产石膏砂浆30万吨、玻化微珠2万吨、细砂30万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仅安装设备,基本不产生污染物。
二、运营期
废水:雨、污水实行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 (略) 所属江阴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略) 政雨水管网。
固废:固体废物分类管理。收集的粉尘、废滤袋和废包装袋等一般固体废物全部外售综合利用
废气:工艺废气按照《报告表》提出的处理措施、排放高度进行处理和排放。废气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严格落实工艺废气无组织排放的控制措施,确保厂区内废气无组织排放达到限值要求。
噪声: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并采取隔音、减震等处理,厂界噪声应达标,夜间不得生产。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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