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5月9日拟对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宜宾市长宁县工业园区
宜宾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5月9日拟对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宜宾市长宁县工业园区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3年5月9日拟对辐射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长宁县曙光110kV输变电新建工程辐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9日-2023年5月16日。
电话:0831-*。
地址: (略) 蜀南大 (略) 生态环境局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长宁县曙光110kV输变电新建工程 | (略) 长宁县工业园区 | 四川 (略) | 总投资3391万元,环保投资33万元,项目建设内容包括:(1)曙光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 (2)新建长宁110kV变电站~曙光110kV变电站110kV线路工程(3)长宁110kV变电站间隔 (4)通信工程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 (1)在施工场地内及附近路面洒水、喷淋,对临时堆放场加盖篷布等。 (2)散装车辆运输时加盖篷布密闭,运输车辆在经过居民点时,减缓车速,尽量减小扬尘的产生,截断扬尘的扩散途径。 (二)废水 (1)设临时沉淀池,把施工泥浆废水汇集入沉淀池充分沉淀后,上清水回用于施工或用于洒水抑尘。 (2)变电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线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线路附近居民既有设施处理。 (三)噪声 (1)施工作业应严格控制在施工作业范围内,合理布置施工机具位置。 (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中午(12:00~14:00)以及夜间(22:00~次日06:00)施工。如夜间需进行施工工艺要求必须连续作业的强噪声施工,建设单位应首先征得项目所在地相关主管部门同意。 (3)做好施工组织设计,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同时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等措施; (4)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及时间,靠近居民点减速行驶,禁止鸣笛等措施。 (四)固体废物 加强对施工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弃土的管理,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利用园区内已有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建筑垃圾能回收的进行回收处理,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和弃土统一收集运至指定地点堆放。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水 变电站运营期生活污水经站内化粪池收集处理(铭丰电子厂未建成前);铭丰电子厂建后排入厂区进入园区管网,交由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噪声 变电站主变1m处声压级不大于63.7dB(A)。 (三)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值班人员自行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2)事故油、废旧蓄电池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四)电磁环境 (1)主变及电气设备合理布局,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足够安全距离,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降低静电感应的影响。 (2)定期巡检,保证变电站内电气设备运营良好,各种设备连接与接续部分接触良好,确保变电站周围及敏感目标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相应限值要求。 (3)线路路径选择时避让集中居民区; (4)导线选择合理的截面积和相导线结构; (5)线路通过工业园区及非居民区时导线对地最低高度分别不低于7.0m、6.0m。 (3)运营期加强对工作人员进行有关电磁环境知识的培训,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对附近居民有关高电压知识和环保知识的宣传和教育。 |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3年5月9日拟对辐射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长宁县曙光110kV输变电新建工程辐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9日-2023年5月16日。
电话:0831-*。
地址: (略) 蜀南大 (略) 生态环境局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长宁县曙光110kV输变电新建工程 | (略) 长宁县工业园区 | 四川 (略) | 总投资3391万元,环保投资33万元,项目建设内容包括:(1)曙光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 (2)新建长宁110kV变电站~曙光110kV变电站110kV线路工程(3)长宁110kV变电站间隔 (4)通信工程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 (1)在施工场地内及附近路面洒水、喷淋,对临时堆放场加盖篷布等。 (2)散装车辆运输时加盖篷布密闭,运输车辆在经过居民点时,减缓车速,尽量减小扬尘的产生,截断扬尘的扩散途径。 (二)废水 (1)设临时沉淀池,把施工泥浆废水汇集入沉淀池充分沉淀后,上清水回用于施工或用于洒水抑尘。 (2)变电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线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线路附近居民既有设施处理。 (三)噪声 (1)施工作业应严格控制在施工作业范围内,合理布置施工机具位置。 (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中午(12:00~14:00)以及夜间(22:00~次日06:00)施工。如夜间需进行施工工艺要求必须连续作业的强噪声施工,建设单位应首先征得项目所在地相关主管部门同意。 (3)做好施工组织设计,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同时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等措施; (4)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及时间,靠近居民点减速行驶,禁止鸣笛等措施。 (四)固体废物 加强对施工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弃土的管理,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利用园区内已有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建筑垃圾能回收的进行回收处理,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和弃土统一收集运至指定地点堆放。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水 变电站运营期生活污水经站内化粪池收集处理(铭丰电子厂未建成前);铭丰电子厂建后排入厂区进入园区管网,交由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噪声 变电站主变1m处声压级不大于63.7dB(A)。 (三)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值班人员自行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2)事故油、废旧蓄电池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四)电磁环境 (1)主变及电气设备合理布局,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足够安全距离,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降低静电感应的影响。 (2)定期巡检,保证变电站内电气设备运营良好,各种设备连接与接续部分接触良好,确保变电站周围及敏感目标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相应限值要求。 (3)线路路径选择时避让集中居民区; (4)导线选择合理的截面积和相导线结构; (5)线路通过工业园区及非居民区时导线对地最低高度分别不低于7.0m、6.0m。 (3)运营期加强对工作人员进行有关电磁环境知识的培训,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对附近居民有关高电压知识和环保知识的宣传和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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