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浙能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4万吨废旧线路板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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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浙能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4万吨废旧线路板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年处理4万吨废旧线路板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联系电话:0550-*(传真)

监督电话:*

地址: (略) 龙蟠大道 (略) 数据资源管理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一、项目名称

处理4万吨废旧线路板综合利用技改项目

二、建设地点

位于安徽凤阳循环经济产业园园区

三、建设单位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合肥 (略)

五、项目概况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⑴ 保留“年无害化处理2万吨废旧电子线路板与资源化利用项目”前端的脱锡分离元器件生产线,增加一条20个工位的线路板烤板脱锡拆解生产线,并配套完善环保及附属设施建设;⑵ 对公司现有“年产10万吨新型铜制品生产项目(一期)”的4台富氧底吹熔炼炉的入炉原料进行部分替代,将拆解下来的废线路板及含铜废元器件替代部分入炉原料,对废旧线路板及含铜废元器件实施火法(高温熔炼)处理,实现高效回收铜资源,原有“年产10万吨新型铜制品生产项目(一期)”生产规模不变。

六、主要环境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营各环节均应严格按《废线路板综合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DB34/T4296-2022)和《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2042-2014)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进一步优化项目平面布局、主体工程、公用工程、贮运工程及污染防治设施的设计,采用先进的生产设备及高效的污染处理设施,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

2、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线路板烤板热脱锡在密封负压工作房内进行,废气经管道收集由二级水喷淋+电捕塔烟雾净化+5仓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4台富氧底吹熔炼炉产生的烟气经二燃室+SNCR脱硝+余热锅炉+急冷塔+消石灰喷射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吸附+布袋除尘+碱液喷淋脱酸性气体组合处理后通过2根50m高(DA002、DA004)排气筒排放。富氧底吹炉进料口、出渣口、出铜口、铸锭设备处烟气设置集气罩环境集烟后采取布袋除尘装置+喷淋塔处理后通过2根25m高(DA003、DA005)排气筒排放。项目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执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中的有关标准,非*烷总烃、HBr、镍及其化合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CO、SO2、NOX、HF、HCL、砷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二噁英类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NOX、SO2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排烟管道外排,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

3、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污水采用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按规范要求设置废水排放口。项目运营期废水排放主要为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排放。项目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全部用于急冷塔,不外排;喷淋废水经车间内污水处理站“中和+絮凝沉淀”处理后除部分用于浇铸黑铜和炉渣冷却外,其余全部回用于喷淋系统,不外排;纯水制备浓排水全部用于急冷塔,不外排;收集的初期雨水分批次进入厂区(车间)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排水全部回用于喷淋塔补水;项目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和隔油池初步处理达接管标准后经厂区总排口纳管进入循环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排放。

4、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安装减振消声设施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

5、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分类收集固体废物。落实危险废物厂内暂存措施和最终处置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建设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规定。项目产生的电捕沉渣、废活性炭、废耐火材料、二燃室排灰、余热锅炉排灰和急冷塔排灰、干法中和塔排灰、布袋除尘器细灰、环境集烟除尘器细灰、废机油及包装物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定期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烤板脱锡废气处理喷淋沉渣、炉渣鉴定前按危废管理,鉴定后按鉴定结果进行合理处置;项目产生的喷淋塔水处理污泥、除尘器更换的废弃布袋收集后入炉焚烧利用处理。其他一般固废应妥善处理。

七、相关部门意见

项目备案表(代码:2208-*-07-02-*)

凤阳县生态环境分局预审意见(凤环预评〔2023〕2号)

八、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年处理4万吨废旧线路板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联系电话:0550-*(传真)

监督电话:*

地址: (略) 龙蟠大道 (略) 数据资源管理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一、项目名称

处理4万吨废旧线路板综合利用技改项目

二、建设地点

位于安徽凤阳循环经济产业园园区

三、建设单位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合肥 (略)

五、项目概况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⑴ 保留“年无害化处理2万吨废旧电子线路板与资源化利用项目”前端的脱锡分离元器件生产线,增加一条20个工位的线路板烤板脱锡拆解生产线,并配套完善环保及附属设施建设;⑵ 对公司现有“年产10万吨新型铜制品生产项目(一期)”的4台富氧底吹熔炼炉的入炉原料进行部分替代,将拆解下来的废线路板及含铜废元器件替代部分入炉原料,对废旧线路板及含铜废元器件实施火法(高温熔炼)处理,实现高效回收铜资源,原有“年产10万吨新型铜制品生产项目(一期)”生产规模不变。

六、主要环境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营各环节均应严格按《废线路板综合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DB34/T4296-2022)和《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2042-2014)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进一步优化项目平面布局、主体工程、公用工程、贮运工程及污染防治设施的设计,采用先进的生产设备及高效的污染处理设施,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

2、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线路板烤板热脱锡在密封负压工作房内进行,废气经管道收集由二级水喷淋+电捕塔烟雾净化+5仓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4台富氧底吹熔炼炉产生的烟气经二燃室+SNCR脱硝+余热锅炉+急冷塔+消石灰喷射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吸附+布袋除尘+碱液喷淋脱酸性气体组合处理后通过2根50m高(DA002、DA004)排气筒排放。富氧底吹炉进料口、出渣口、出铜口、铸锭设备处烟气设置集气罩环境集烟后采取布袋除尘装置+喷淋塔处理后通过2根25m高(DA003、DA005)排气筒排放。项目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执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中的有关标准,非*烷总烃、HBr、镍及其化合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CO、SO2、NOX、HF、HCL、砷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二噁英类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NOX、SO2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排烟管道外排,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

3、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污水采用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按规范要求设置废水排放口。项目运营期废水排放主要为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排放。项目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全部用于急冷塔,不外排;喷淋废水经车间内污水处理站“中和+絮凝沉淀”处理后除部分用于浇铸黑铜和炉渣冷却外,其余全部回用于喷淋系统,不外排;纯水制备浓排水全部用于急冷塔,不外排;收集的初期雨水分批次进入厂区(车间)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排水全部回用于喷淋塔补水;项目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和隔油池初步处理达接管标准后经厂区总排口纳管进入循环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排放。

4、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安装减振消声设施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

5、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分类收集固体废物。落实危险废物厂内暂存措施和最终处置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建设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规定。项目产生的电捕沉渣、废活性炭、废耐火材料、二燃室排灰、余热锅炉排灰和急冷塔排灰、干法中和塔排灰、布袋除尘器细灰、环境集烟除尘器细灰、废机油及包装物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定期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烤板脱锡废气处理喷淋沉渣、炉渣鉴定前按危废管理,鉴定后按鉴定结果进行合理处置;项目产生的喷淋塔水处理污泥、除尘器更换的废弃布袋收集后入炉焚烧利用处理。其他一般固废应妥善处理。

七、相关部门意见

项目备案表(代码:2208-*-07-02-*)

凤阳县生态环境分局预审意见(凤环预评〔2023〕2号)

八、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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