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经济贡献增量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2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经济贡献增量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经开区产发局,各乡镇(街道)经发办,农业科技园产发部:
(略) 工业和信息厅《关于做好2022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经济贡献增量奖补申报工作的通知》(湘工信投资〔2023〕151)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经济贡献增量奖补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略) 内依法注册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略) 内设立独立核算并纳入最小法人统计的分、子公司,无不良信用记录。
2、企业2022年上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之和比2021年增长10万元及以上。企业某一年度上缴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包括当年实际入库数和根据国家缓税政策享受缓缴的部分。
3、企业2022年有完工的技术改造项目,且由当地工信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了完工评价并出具了完工评价报告,经第三方机构核定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在500万元及以上。
4、对于2020年、2021年完工并且做了完工评价的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实施企业符合前述第2条税收增量要求,且未达到奖补额度上限的,可以申报2022年技术改造经济贡献增量奖补资金。(奖补额度上限是指,单个完工的技改项目3年内累计可奖补资金不超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0%和1000万元,有多个符合条件的项目可累加,单个企业每年获得奖补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本次需要做完工评价的企业:各有关企业按照《 (略) 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税收增量奖补试行办法》、《 (略) 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税收增量奖补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申请技术改造项目完工评价,并于2023年5月12日前提交申报纸质材料(一份) (略) 工信局产业规划科(行政中心附一栋三楼3310室),申报材料如下:
1、《 (略) 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完工评价申请表》(附件1,加盖企业公章);
2、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核准或审批)批复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与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则可不提供);
5、企业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投资发票复印件、实际投资金额证明材料;
6、企业出具信用承诺,对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7、其他有关材料。
(二)前期已通过技改项目完工评价的企业(名单详见附件3):申报纸质资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于2023年5月 (略) 工信局产业规划科(行政中心附一栋三楼3310室),申报材料如下:
1、 (略) 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经济贡献增量奖补资金申请表(加盖企业公章,格式见附件4);
2、第三方机构出具的《 (略) 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完工评价报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4、企业纳税情况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5、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申明(签字并盖章,格式见附件2);
6、2022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经济贡献增量奖补汇总表(附件5)。
三、注意事项
1、申报2022年本次奖补的完工评价项目,工信局将于2023年5月中旬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项目完工评价形成《 (略) 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完工评价报告》。
2、市工信局、市财政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理申报工作,整个项目申报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各申报单位谨防上当受骗。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市工信局产业规划科胡依 *
市财政局企业科欧阳娅琼*
电子邮箱:*@*63.com
附件:
1、 (略) 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完工评价申请表
2、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申明
3、已通过技改项目完工评价的企业名单汇总表
4、 (略) 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经济贡献增量奖补资金申请表
5、2022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经济贡献增量奖补汇总表
(略) 工业和信息化局 (略) 财政局
2023年5月4日
经开区产发局,各乡镇(街道)经发办,农业科技园产发部:
(略) 工业和信息厅《关于做好2022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经济贡献增量奖补申报工作的通知》(湘工信投资〔2023〕151)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经济贡献增量奖补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略) 内依法注册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略) 内设立独立核算并纳入最小法人统计的分、子公司,无不良信用记录。
2、企业2022年上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之和比2021年增长10万元及以上。企业某一年度上缴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包括当年实际入库数和根据国家缓税政策享受缓缴的部分。
3、企业2022年有完工的技术改造项目,且由当地工信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了完工评价并出具了完工评价报告,经第三方机构核定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在500万元及以上。
4、对于2020年、2021年完工并且做了完工评价的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实施企业符合前述第2条税收增量要求,且未达到奖补额度上限的,可以申报2022年技术改造经济贡献增量奖补资金。(奖补额度上限是指,单个完工的技改项目3年内累计可奖补资金不超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0%和1000万元,有多个符合条件的项目可累加,单个企业每年获得奖补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本次需要做完工评价的企业:各有关企业按照《 (略) 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税收增量奖补试行办法》、《 (略) 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税收增量奖补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申请技术改造项目完工评价,并于2023年5月12日前提交申报纸质材料(一份) (略) 工信局产业规划科(行政中心附一栋三楼3310室),申报材料如下:
1、《 (略) 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完工评价申请表》(附件1,加盖企业公章);
2、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核准或审批)批复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与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则可不提供);
5、企业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投资发票复印件、实际投资金额证明材料;
6、企业出具信用承诺,对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7、其他有关材料。
(二)前期已通过技改项目完工评价的企业(名单详见附件3):申报纸质资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于2023年5月 (略) 工信局产业规划科(行政中心附一栋三楼3310室),申报材料如下:
1、 (略) 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经济贡献增量奖补资金申请表(加盖企业公章,格式见附件4);
2、第三方机构出具的《 (略) 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完工评价报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4、企业纳税情况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5、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申明(签字并盖章,格式见附件2);
6、2022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经济贡献增量奖补汇总表(附件5)。
三、注意事项
1、申报2022年本次奖补的完工评价项目,工信局将于2023年5月中旬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项目完工评价形成《 (略) 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完工评价报告》。
2、市工信局、市财政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理申报工作,整个项目申报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各申报单位谨防上当受骗。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市工信局产业规划科胡依 *
市财政局企业科欧阳娅琼*
电子邮箱:*@*63.com
附件:
1、 (略) 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完工评价申请表
2、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申明
3、已通过技改项目完工评价的企业名单汇总表
4、 (略) 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经济贡献增量奖补资金申请表
5、2022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经济贡献增量奖补汇总表
(略) 工业和信息化局 (略) 财政局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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