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水南镇五十坑地块停车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水南镇五十坑地块停车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略) :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水南镇五十坑地块停车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将城发〔2023〕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水南镇五十坑地块停车设施项目(项目代码:2302-*-04-01-*)建设,为实现将乐新城发展的需求, (略) 停车难问题的需要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将乐县水南镇新兴村,东至空地、南至公路、西至公路、北至住宅。
三、项目单位: (略) (略) 。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本项目为水南镇五十坑地块停车设施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1632 公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通知(闽建规 [2017]1号)、《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规定,参照车辆换算系数表(一):建设地面公共停车场微型汽车标准车位75个,小型标准车位150个,中型客车标准车位60个,大型货车标准车位30个,饺型汽车标准车位15个,周边绿化等。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96万元。建设资金来源:申请上级补助和建设单位自筹。
六、项目建设工期:按6个月控制。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 (略) 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重要设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将乐县水南镇人民政府审查,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3月15日
(略) (略) :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水南镇五十坑地块停车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将城发〔2023〕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水南镇五十坑地块停车设施项目(项目代码:2302-*-04-01-*)建设,为实现将乐新城发展的需求, (略) 停车难问题的需要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将乐县水南镇新兴村,东至空地、南至公路、西至公路、北至住宅。
三、项目单位: (略) (略) 。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本项目为水南镇五十坑地块停车设施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1632 公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通知(闽建规 [2017]1号)、《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规定,参照车辆换算系数表(一):建设地面公共停车场微型汽车标准车位75个,小型标准车位150个,中型客车标准车位60个,大型货车标准车位30个,饺型汽车标准车位15个,周边绿化等。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96万元。建设资金来源:申请上级补助和建设单位自筹。
六、项目建设工期:按6个月控制。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 (略) 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重要设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将乐县水南镇人民政府审查,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3月15日
(略) (略) :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水南镇五十坑地块停车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将城发〔2023〕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水南镇五十坑地块停车设施项目(项目代码:2302-*-04-01-*)建设,为实现将乐新城发展的需求, (略) 停车难问题的需要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将乐县水南镇新兴村,东至空地、南至公路、西至公路、北至住宅。
三、项目单位: (略) (略) 。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本项目为水南镇五十坑地块停车设施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1632 公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通知(闽建规 [2017]1号)、《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规定,参照车辆换算系数表(一):建设地面公共停车场微型汽车标准车位75个,小型标准车位150个,中型客车标准车位60个,大型货车标准车位30个,饺型汽车标准车位15个,周边绿化等。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96万元。建设资金来源:申请上级补助和建设单位自筹。
六、项目建设工期:按6个月控制。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 (略) 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重要设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将乐县水南镇人民政府审查,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3月15日
(略) (略) :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水南镇五十坑地块停车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将城发〔2023〕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水南镇五十坑地块停车设施项目(项目代码:2302-*-04-01-*)建设,为实现将乐新城发展的需求, (略) 停车难问题的需要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将乐县水南镇新兴村,东至空地、南至公路、西至公路、北至住宅。
三、项目单位: (略) (略) 。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本项目为水南镇五十坑地块停车设施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1632 公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通知(闽建规 [2017]1号)、《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规定,参照车辆换算系数表(一):建设地面公共停车场微型汽车标准车位75个,小型标准车位150个,中型客车标准车位60个,大型货车标准车位30个,饺型汽车标准车位15个,周边绿化等。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96万元。建设资金来源:申请上级补助和建设单位自筹。
六、项目建设工期:按6个月控制。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 (略) 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重要设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将乐县水南镇人民政府审查,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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