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政府关于龙海市月港新区棚户区改造工程(内楼点)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政府关于龙海市月港新区棚户区改造工程(内楼点)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龙政综〔2023〕78号
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政府关于龙海市月港新区棚户区改造工程(内楼点)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略) 龙海区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报 (略) 月港新区棚户区改造工程(内楼点)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龙自然资〔2023〕65号)收悉,批复如下:
同意《 (略) 月港新区棚户区改造工程(内楼点)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主要规划指标和要求如下:
一、规划用地面积:25236平方米。
二、规划用地性质: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三、控制性指标
(一)容积率:1.0<FAR≤2.0。
(二)建筑密度:D≤30%。
(三)绿地率:G≥30%。
(四)建筑限高:H≤54米。
(五)停车泊位:地块为既有建设用地,于2016年3月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停车泊位按照《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2年版)》的要求配置,45-90㎡户型按户均0.6车位配置,90-150㎡户型按户均1.0车位配置。公共停车泊位宜设置在地面相对集中,有明显标识,并靠近小区主要车行出入口,地面停车率不应大于住户总套数的15%。
(六)建筑退距:地块为既有建设用地,地块内规划保留的既有建筑退距按现状控制;如新建、改建、扩建,则低层建筑退让西侧、南侧道路红线不得小于6米,退让北侧、东侧绿地不得小于7米;其余退距按照《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 (略) 实施<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细则(2022年版)》执行。
(七)商业设施:地块内商业设施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应大于5%且小于10%。
(八)公共配套:地块为既有建设用地,公共配套设施按照以下要求设置:
1.社区用房1处,建筑面积≥150平方米;
2.物业管理用房1处,按照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2‰且最小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
(略) 龙海区人民政府
2023年5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区人大办,海澄镇人民政府。
(略) 龙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5日印发
龙政综〔2023〕78号
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政府关于龙海市月港新区棚户区改造工程(内楼点)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略) 龙海区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报 (略) 月港新区棚户区改造工程(内楼点)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龙自然资〔2023〕65号)收悉,批复如下:
同意《 (略) 月港新区棚户区改造工程(内楼点)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主要规划指标和要求如下:
一、规划用地面积:25236平方米。
二、规划用地性质: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三、控制性指标
(一)容积率:1.0<FAR≤2.0。
(二)建筑密度:D≤30%。
(三)绿地率:G≥30%。
(四)建筑限高:H≤54米。
(五)停车泊位:地块为既有建设用地,于2016年3月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停车泊位按照《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2年版)》的要求配置,45-90㎡户型按户均0.6车位配置,90-150㎡户型按户均1.0车位配置。公共停车泊位宜设置在地面相对集中,有明显标识,并靠近小区主要车行出入口,地面停车率不应大于住户总套数的15%。
(六)建筑退距:地块为既有建设用地,地块内规划保留的既有建筑退距按现状控制;如新建、改建、扩建,则低层建筑退让西侧、南侧道路红线不得小于6米,退让北侧、东侧绿地不得小于7米;其余退距按照《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 (略) 实施<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细则(2022年版)》执行。
(七)商业设施:地块内商业设施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应大于5%且小于10%。
(八)公共配套:地块为既有建设用地,公共配套设施按照以下要求设置:
1.社区用房1处,建筑面积≥150平方米;
2.物业管理用房1处,按照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2‰且最小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
(略) 龙海区人民政府
2023年5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区人大办,海澄镇人民政府。
(略) 龙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5日印发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