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天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烟草提取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茂名天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烟草提取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拟对《茂名 (略) 年产15000吨烟草提取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5月9日—5月1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 (略) 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茂名基地综合楼四楼,邮编:*,联系电话:066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茂名 (略) 年产15000吨烟草提取物项目 |
建设单位 | 茂名 (略) |
建设地点 | (略) 高新区北片区银峰路63号现有厂区内 |
环评机构 | 广东 (略) |
项目概况 | 茂名 (略) 年产15000吨烟草提取物项 (略) 高新区北片区银峰路63号现有厂区内(不新增占地),中心位置经纬度坐标为东经110度57分42.537秒、北纬21度35分13.970秒,项目占地面积1380平方米,建筑面积2760平方米。项目建设1条烟草提取物生产线,设计年生产烟草提取物1.5万吨,公用设施和环保设施依托厂区现有工程。项目主要采用烟叶和*醇溶液为原辅料,通过破碎、提取、过滤、蒸发等物理加工工序,生产液态烟草提取物。 本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运营期:废气污染源主要包括破碎粉尘废气、生产工艺废气、装置及管线动静密封点泄漏无组织有机废气、循环冷却系统无组织有机废气。 拟采取的废气防治措施包括:破碎粉尘废气采用2套包围型集气罩收集,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项目逆流提取、过滤、渣料烘干、单效蒸发等工段均密闭操作,各环节工艺废气通过法兰连接密闭管道收集,依托厂区现有“两级冷凝+催化燃烧系统”处理后由厂区现有15米高DA002排气筒排放;装置及管线动静密封点泄漏的无组织排放有机废气监控纳入厂区LDAR检测方案。 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排气筒DA002排放的非*烷总烃、TVOC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 (略) 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较严值;厂界处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颗粒物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7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限值较严值,厂界处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 (略) 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标准限值。 报告表分析,采取以上措施后,并在运营期加强管理,项目废气排放不会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二)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运营期: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污水包括新增员工生活污水、地面冲洗废水、循环冷却系统定期排水。 拟采取的废水防治措施包括:循环水定期排污水、地面清洗废水经厂区隔油沉淀池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处理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1间接排放标准、 (略) 化工分部污水处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水质净化厂进水水质标准较严值, (略) 政管道 (略) 化工分部污水处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水质净化厂深度处理,最终排入澳内海。 报告表分析,采取以上措施后,并加强管理,项目废水排放不会对周边水体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运营期:项目运行期间产生的固废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工业固废包括废包装袋、残渣渣料、收集粉尘、废布袋等,危险废物为废润滑油、污水处理污泥及浮油油渣。 拟采取的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包括:烟草残渣渣料收集后满足《有机肥料》(NY/T525-2021)中有机肥料原料安全性评价要求后,交由有机肥制造企业生产有机肥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作为原料投入生产工序;更换后的废布袋委托专业固废回收单位处置;废包装袋收集后交由烟草原料提供企业重复使用;危险废物废润滑油收集密封暂存于现有的20平方米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污水处理污泥及浮油油渣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即清即运,不暂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外运。 报告表分析,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均可以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区域产生二次污染。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运营期: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风机、机泵等噪声。 拟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包括: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从源头控制噪声的排放;对高噪声的设备合理布局,使高噪声的设备远离项目边界;对高噪声的设备设施采取隔声、隔振或消声等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管理和检修保养,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报告表分析,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运行期各侧厂界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不大。 (五)地下水、土壤污染防范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地下水、土壤污染主要来自非正常工况下,主要包括*醇溶液、废水、危险废物等垂直入渗对土壤、地下水的影响。 拟采取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包括:本项目危废暂存间、污水收集处理系统依托现有工程设施,已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本项目生产车间地基基础采用150毫米防渗钢纤维混凝土掺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剂,在防渗钢纤维混凝土下铺设2毫米厚高密度聚*烯(材料渗透系数≤1.0×10-10厘米/秒),在防渗层表面增加三布五涂环氧树脂防腐层,在防腐层上加防滑垫层,使用强度等级不低于C25的混凝土,抗渗等级不低于P6,厚度不小于100毫米。 报告表分析,采取以上措施后,并在运营期加强管理,项目建设对周边地下水水质和土壤环境不会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主要风险物质为*醇溶液、废润滑油,可能发生的风险事故情形主要为废气事故排放,废水事故排放,*醇溶液和危险废物泄露及火灾、爆炸伴生/次生的污染。 拟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有:强化对*醇溶液的储存、使用管理和危险废物的储存、转移管理,安排工作人员定期检查;依托厂区已有800立方米事故应急池,收集和储存泄露物料和事故废水;定期维护废气处理设施,定期监测废气排放情况,发现废气处理设施出现故障或超标排放时立即停止生产直至维修恢复正常;定期维护废水处理设施,定期监测废水排放情况,发现废水处理设施出现故障或超标排放时立即停止生产直至维修恢复正常;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应急物资,加强职工的风险防范培训,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报告表分析,在做好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可有效防控项目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影响。 (七)总量控制 根据报告表核算,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为6.127吨/年,扩建后全厂大气污染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为9.336吨/年。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拟对《茂名 (略) 年产15000吨烟草提取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5月9日—5月1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 (略) 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茂名基地综合楼四楼,邮编:*,联系电话:066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茂名 (略) 年产15000吨烟草提取物项目 |
建设单位 | 茂名 (略) |
建设地点 | (略) 高新区北片区银峰路63号现有厂区内 |
环评机构 | 广东 (略) |
项目概况 | 茂名 (略) 年产15000吨烟草提取物项 (略) 高新区北片区银峰路63号现有厂区内(不新增占地),中心位置经纬度坐标为东经110度57分42.537秒、北纬21度35分13.970秒,项目占地面积1380平方米,建筑面积2760平方米。项目建设1条烟草提取物生产线,设计年生产烟草提取物1.5万吨,公用设施和环保设施依托厂区现有工程。项目主要采用烟叶和*醇溶液为原辅料,通过破碎、提取、过滤、蒸发等物理加工工序,生产液态烟草提取物。 本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运营期:废气污染源主要包括破碎粉尘废气、生产工艺废气、装置及管线动静密封点泄漏无组织有机废气、循环冷却系统无组织有机废气。 拟采取的废气防治措施包括:破碎粉尘废气采用2套包围型集气罩收集,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项目逆流提取、过滤、渣料烘干、单效蒸发等工段均密闭操作,各环节工艺废气通过法兰连接密闭管道收集,依托厂区现有“两级冷凝+催化燃烧系统”处理后由厂区现有15米高DA002排气筒排放;装置及管线动静密封点泄漏的无组织排放有机废气监控纳入厂区LDAR检测方案。 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排气筒DA002排放的非*烷总烃、TVOC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 (略) 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较严值;厂界处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颗粒物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7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限值较严值,厂界处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 (略) 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标准限值。 报告表分析,采取以上措施后,并在运营期加强管理,项目废气排放不会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二)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运营期: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污水包括新增员工生活污水、地面冲洗废水、循环冷却系统定期排水。 拟采取的废水防治措施包括:循环水定期排污水、地面清洗废水经厂区隔油沉淀池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处理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1间接排放标准、 (略) 化工分部污水处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水质净化厂进水水质标准较严值, (略) 政管道 (略) 化工分部污水处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水质净化厂深度处理,最终排入澳内海。 报告表分析,采取以上措施后,并加强管理,项目废水排放不会对周边水体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运营期:项目运行期间产生的固废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工业固废包括废包装袋、残渣渣料、收集粉尘、废布袋等,危险废物为废润滑油、污水处理污泥及浮油油渣。 拟采取的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包括:烟草残渣渣料收集后满足《有机肥料》(NY/T525-2021)中有机肥料原料安全性评价要求后,交由有机肥制造企业生产有机肥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作为原料投入生产工序;更换后的废布袋委托专业固废回收单位处置;废包装袋收集后交由烟草原料提供企业重复使用;危险废物废润滑油收集密封暂存于现有的20平方米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污水处理污泥及浮油油渣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即清即运,不暂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外运。 报告表分析,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均可以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区域产生二次污染。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运营期: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风机、机泵等噪声。 拟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包括: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从源头控制噪声的排放;对高噪声的设备合理布局,使高噪声的设备远离项目边界;对高噪声的设备设施采取隔声、隔振或消声等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管理和检修保养,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报告表分析,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运行期各侧厂界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不大。 (五)地下水、土壤污染防范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地下水、土壤污染主要来自非正常工况下,主要包括*醇溶液、废水、危险废物等垂直入渗对土壤、地下水的影响。 拟采取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包括:本项目危废暂存间、污水收集处理系统依托现有工程设施,已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本项目生产车间地基基础采用150毫米防渗钢纤维混凝土掺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剂,在防渗钢纤维混凝土下铺设2毫米厚高密度聚*烯(材料渗透系数≤1.0×10-10厘米/秒),在防渗层表面增加三布五涂环氧树脂防腐层,在防腐层上加防滑垫层,使用强度等级不低于C25的混凝土,抗渗等级不低于P6,厚度不小于100毫米。 报告表分析,采取以上措施后,并在运营期加强管理,项目建设对周边地下水水质和土壤环境不会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主要风险物质为*醇溶液、废润滑油,可能发生的风险事故情形主要为废气事故排放,废水事故排放,*醇溶液和危险废物泄露及火灾、爆炸伴生/次生的污染。 拟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有:强化对*醇溶液的储存、使用管理和危险废物的储存、转移管理,安排工作人员定期检查;依托厂区已有800立方米事故应急池,收集和储存泄露物料和事故废水;定期维护废气处理设施,定期监测废气排放情况,发现废气处理设施出现故障或超标排放时立即停止生产直至维修恢复正常;定期维护废水处理设施,定期监测废水排放情况,发现废水处理设施出现故障或超标排放时立即停止生产直至维修恢复正常;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应急物资,加强职工的风险防范培训,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报告表分析,在做好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可有效防控项目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影响。 (七)总量控制 根据报告表核算,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为6.127吨/年,扩建后全厂大气污染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为9.336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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