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元一(天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物科学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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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武清区雍阳西道118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元一(天津) (略) 生物科学技术研究中心项目 | 元一(天津) (略) | 天津武清开发区畅源道国际企业社区 E8号楼 | 天津 (略) | 研发内容主要为根据客户企业要求对生产功能性多肽/蛋白的菌株及生产稀有动植物功能成分的菌株进行研发,以及利用研发出的菌株进行产业化构建工艺路线的研发(菌株发酵工艺优化的研发)。项目载体菌株为酵母菌或大肠杆菌,研发规模为每年研发3~5个菌株的产业化构建,包括目标菌株及其对应的发酵工艺;目标菌株生产的多肽/蛋白及动植物功能成分主要用于医药、化妆品、饲料等行业。 | (1)废气:一楼南侧发酵系统使用整体换风对废气进行收集,经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南侧排气筒DA001排放。 二楼试剂准备室通过整体换风对废气进行收集,通过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楼顶排气筒DA002排放。 三楼发酵系统使用整体换风对废气进行收集,经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南侧排气筒DA001排放。理化室、防爆药品室使用通风橱+整体换风对废气进行收集,高效液相室使用万向罩+整体换风对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后的废气与二楼试剂准备室废气通过同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一并由楼顶排气筒DA002排放。 通过分析可知,本项目排放TRVOC、NMHC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医药制造行业)限值标准;*酸*酯、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相关标准限值;硫酸雾、*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氨、氯化氢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低浓度清洗废水、工艺研发废水、发酵罐清洗废水排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然后与纯水制备排浓水一并经废水总排口排入武清开发区三期西区污水处理厂。 通过分析可知,本项目废水污染物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要求,由园区总排口经污水管网排入武清开发区三期西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本项目各类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消声、减振、隔声等措施。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四周厂界处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且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噪声敏感点,因此不会对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废:本项目新建一般固废暂存间及危废暂存间。废纸箱、废塑料袋、废反渗透膜和废纯化柱等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废一次性耗材、废试剂瓶、废固体培养基、废活性炭、高浓度清洗废水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存放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 | 2023年5月11日-5月17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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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一(天津) (略) 生物科学技术研究中心项目 | 元一(天津) (略) | 天津武清开发区畅源道国际企业社区 E8号楼 | 天津 (略) | 研发内容主要为根据客户企业要求对生产功能性多肽/蛋白的菌株及生产稀有动植物功能成分的菌株进行研发,以及利用研发出的菌株进行产业化构建工艺路线的研发(菌株发酵工艺优化的研发)。项目载体菌株为酵母菌或大肠杆菌,研发规模为每年研发3~5个菌株的产业化构建,包括目标菌株及其对应的发酵工艺;目标菌株生产的多肽/蛋白及动植物功能成分主要用于医药、化妆品、饲料等行业。 | (1)废气:一楼南侧发酵系统使用整体换风对废气进行收集,经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南侧排气筒DA001排放。 二楼试剂准备室通过整体换风对废气进行收集,通过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楼顶排气筒DA002排放。 三楼发酵系统使用整体换风对废气进行收集,经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南侧排气筒DA001排放。理化室、防爆药品室使用通风橱+整体换风对废气进行收集,高效液相室使用万向罩+整体换风对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后的废气与二楼试剂准备室废气通过同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一并由楼顶排气筒DA002排放。 通过分析可知,本项目排放TRVOC、NMHC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医药制造行业)限值标准;*酸*酯、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相关标准限值;硫酸雾、*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氨、氯化氢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低浓度清洗废水、工艺研发废水、发酵罐清洗废水排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然后与纯水制备排浓水一并经废水总排口排入武清开发区三期西区污水处理厂。 通过分析可知,本项目废水污染物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要求,由园区总排口经污水管网排入武清开发区三期西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本项目各类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消声、减振、隔声等措施。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四周厂界处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且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噪声敏感点,因此不会对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废:本项目新建一般固废暂存间及危废暂存间。废纸箱、废塑料袋、废反渗透膜和废纯化柱等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废一次性耗材、废试剂瓶、废固体培养基、废活性炭、高浓度清洗废水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存放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 | 2023年5月11日-5月17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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