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银丰铜业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再生铜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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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银丰铜业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再生铜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我公司( (略) )委托四川蓉创 (略) 承担“年产3万吨再生铜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要求,现将本次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3万吨再生铜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广元青川竹园经济开发区庄子产业园(E105.33718°,N32.26617°)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内容与规模:项目占地41.9亩,在已有标准厂房(8543.14平方米)内进行生产建设,并新建办公综合楼等其他配套设施,建成年产3万吨再生铜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购买设备包括:感应电炉(500型/1000型),拉光机,铜棒牵引机,铜棒切割机,天然气熔炼炉,连铸连轧生产线,废光亮生产设备,浇铸成型设备及配套安全环保设施设备。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联系地址:广元青川竹园经济开发区庄子产业园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91-6062-8518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四川蓉创 (略)

联系地址:成都高新区天仁路387号2栋21层2105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8-*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在参与过程中需按照公众意见表的格式提供个人相关信息。

(六)公示时段

本次信息公示期限为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公众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在公示期限内按上述联系方式反馈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在项目设计及环评中将充分考虑和采纳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利于环境保护,防止污染。


附件:公众意见表


(略)

2023年5月1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我公司( (略) )委托四川蓉创 (略) 承担“年产3万吨再生铜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要求,现将本次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3万吨再生铜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广元青川竹园经济开发区庄子产业园(E105.33718°,N32.26617°)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内容与规模:项目占地41.9亩,在已有标准厂房(8543.14平方米)内进行生产建设,并新建办公综合楼等其他配套设施,建成年产3万吨再生铜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购买设备包括:感应电炉(500型/1000型),拉光机,铜棒牵引机,铜棒切割机,天然气熔炼炉,连铸连轧生产线,废光亮生产设备,浇铸成型设备及配套安全环保设施设备。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联系地址:广元青川竹园经济开发区庄子产业园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91-6062-8518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四川蓉创 (略)

联系地址:成都高新区天仁路387号2栋21层2105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8-*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在参与过程中需按照公众意见表的格式提供个人相关信息。

(六)公示时段

本次信息公示期限为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公众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在公示期限内按上述联系方式反馈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在项目设计及环评中将充分考虑和采纳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利于环境保护,防止污染。


附件:公众意见表


(略)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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