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民政局关于“5.20、5.21”正常办理结婚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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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民政局关于“5.20、5.21”正常办理结婚登记的公告

全县广大群众:
  为满足婚姻登记当事人特殊日期办理结婚登记的需求,持续开展民政领域便民利民活动,张家川县民政局婚姻登记机构将在5月20日(周六)、5月21日(周日)全天正常办理结婚登记业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结婚登记的条件
  1.双方当事人自愿结婚;
  2.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
  3.双方当事人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
  4.双方当事人均无配偶;
  5.双方为内地居民,并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二、结婚登记所需材料
  1.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双方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双方两寸近期合影红底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4.现役军人另须出示有效的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提供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5.再婚的需持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法院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一审判决书要有生效证明书或离婚证明书原件),且婚姻状况显示离婚;丧偶的当事人需到户籍派出所将本人婚姻状况改为丧偶并携带死亡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
  三、预约方式
  1.电话预约:请拨打0938-*进行预约;
  2.现场预约:请前往张家川县政务服务中心婚姻登记1、2号窗口进行预约;
  3.网上预约:当事人可以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进行预约。
  四、注意事项
  1.为有效缩短当面办理时间,提高办证效率,请新人们提前准备好户口本、身份证及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双方户口本首页与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等)。
  2.新人们在办理当天,在现场取号机取民政局号办理业务。
  3.请前来办理婚姻登记的群众尽量佩戴口罩,做好自身安全防护,亲友尽量不要陪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
  张家川县民政局请广大群众和新人们理性对待结婚登记日期,并感谢您对我县婚姻登记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全体工作人员祝新人们有情人终成眷属!
  咨询电话:0938-*
  办公地址:张家川县政务服务中心1、2号婚姻登记窗口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
  张家川县民政局
  2023年5月11日
全县广大群众:
  为满足婚姻登记当事人特殊日期办理结婚登记的需求,持续开展民政领域便民利民活动,张家川县民政局婚姻登记机构将在5月20日(周六)、5月21日(周日)全天正常办理结婚登记业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结婚登记的条件
  1.双方当事人自愿结婚;
  2.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
  3.双方当事人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
  4.双方当事人均无配偶;
  5.双方为内地居民,并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二、结婚登记所需材料
  1.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双方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双方两寸近期合影红底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4.现役军人另须出示有效的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提供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5.再婚的需持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法院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一审判决书要有生效证明书或离婚证明书原件),且婚姻状况显示离婚;丧偶的当事人需到户籍派出所将本人婚姻状况改为丧偶并携带死亡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
  三、预约方式
  1.电话预约:请拨打0938-*进行预约;
  2.现场预约:请前往张家川县政务服务中心婚姻登记1、2号窗口进行预约;
  3.网上预约:当事人可以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进行预约。
  四、注意事项
  1.为有效缩短当面办理时间,提高办证效率,请新人们提前准备好户口本、身份证及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双方户口本首页与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等)。
  2.新人们在办理当天,在现场取号机取民政局号办理业务。
  3.请前来办理婚姻登记的群众尽量佩戴口罩,做好自身安全防护,亲友尽量不要陪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
  张家川县民政局请广大群众和新人们理性对待结婚登记日期,并感谢您对我县婚姻登记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全体工作人员祝新人们有情人终成眷属!
  咨询电话:0938-*
  办公地址:张家川县政务服务中心1、2号婚姻登记窗口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
  张家川县民政局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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